从古希腊到近代功利主义和康德的批判哲学,伦理学总体上是以“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形式规定的抽象普遍性道德原则——的形态出现的。到了20世纪初,哲学进入了“分析的时代”,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也影响了伦理学的研究和发展,因而伦理学也就由“规范伦理学”转变为了“元伦理学”(meta-ethics)——对伦理学之抽象普遍性道德原则的前提和基础的分析和批判。从“规范伦理学”到“元伦理学”的转变,也意味着伦理学研究范式的革命。在整合古典社会伦理学三大主要传统——古希腊城邦典范、希伯来先知和德国观念论——的基础之上,马克思为《资本论》构建了一个新的伦理框架。由此,《资本论》不仅可以对资本主义进行经济学和逻辑学批判,还可以对资本主义进行伦理与道德批判。所以,“马克思的后期著作与其说是一门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毋宁说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对资本的伦理批判”(麦卡锡,2011:9)。正是在“对资本的伦理批判”意义上,《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就是一种区别于“规范伦理学”的“元伦理学”。可以说,《资本论》早于分析哲学实现了从“规范伦理学”到“元伦理学”的革命性转变。 一、伦理学的“范式革命”:从“规范伦理学”到“元伦理学” 自泰勒斯发出“水是世界的本原”之论以来,古希腊哲学就以追问“世界本原”的方式在回答“世界何以可能”的问题。在智者学派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基础上,古希腊哲学又开始追问“人之存在何以可能”。但直到苏格拉底强调“认识你自己”,古希腊哲学才真正从关心“自然”转向了关心“人自身”,实现了哲学的伦理学转向。为了认识自己和实现人生价值,古希腊哲学必须为人制定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的道德准则。由此,伦理学就诞生了。也就是说,伦理学就是为人之为人确立具有规范性、普遍性的根据、标准和尺度。 在苏格拉底的哲学转向这里,伦理学实际上是以“美德”为基础的,而“美德”又和“知识”紧密相关。但苏格拉底这里的“知识”,绝不是杂乱无章、众说纷纭的“意见”——这实际上是智者学派的“知识”(诡辩),而是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真理”。唯有作为“真理”而非“意见”的“知识”才能与“美德”划等号,才有所谓美德即知识、知识即美德。在此意义上,苏格拉底就是规范伦理学的开创者。作为苏格拉底学生的柏拉图坚定地坚持和发扬老师的规范伦理学——追求最高的善,因此在其《理想国》中,最根本和最关键的还是依靠具有最高德性和智慧的“哲学王”来做“统治者”。在规范伦理学方面,亚里士多德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追求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类的生活有三种:享乐的生活、公民大会的或政治的生活和沉思的生活。(参见亚里士多德,2003:11)前两者要么具有动物性特征、要么仍然是肤浅的,唯有后者是追求真理的生活,被认为是最高的幸福和真正的善。反过来说,正是有了最高的德性和善,才为人之为人确立了作为伦理的根据、标准和尺度,也即人之为人才有了普遍的道德规范和道德标准,规范伦理学也就在古希腊诞生了。 可以说,从古希腊伦理学的德性到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上帝,再到近代康德“人为自然立法”的“内心道德准则”和黑格尔“实体即主体”的伦理实体,规范伦理学以有所变化的形式始终起着支配作用。但说到底,规范伦理学对所谓的自由、正义、幸福等伦理学概念和各种具体伦理学原则进行的阐释,实际上都是在忽视或弱化现实的经济和政治制度之正当性安排的前提下,进行的一种空洞说教和抽象探讨。在实质性意义上,规范伦理学提供的绝不是实质性的实践内容,它提供的只是一种形式规定的抽象普遍性原则,即一种“形式伦理学”。因此,在规范伦理学这里,个人依然是受“抽象”统治。这实际上也是自古希腊到近代以来个人生存状况的真实写照。而破解“抽象”对人的统治,正是《资本论》之“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根本任务——一种对规范伦理学原则进行前提批判的“元伦理学”诞生了。 一般认为,1903年摩尔《伦理学原理》的出版,是元伦理学诞生和兴起的标志。摩尔指出:“我尝试去清楚地区分道德哲学家们总是声称要回答的两类问题……第一个问题可以这种形式来表达:什么样的事物应当因其自身而存在?第二个问题可以这种形式来表达:我们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摩尔,2018:1-2)摩尔对两类问题的伦理学追问,实际上涉及到了伦理学最基本的“是”与“应当”的两难问题。而围绕这一两难问题,摩尔又把全部伦理学问题归结为三类:一是研究“什么是善”的伦理学本质问题;二是研究哪些事物就其本身为善(即作为目的善)的伦理学理论问题;三是研究如何达到善的行为(即作为手段善)的伦理学实践问题。(参见摩尔,2018:48)但这后两类问题都离不开对第一类问题的回答,而第一类问题正是反思和批判伦理学的基础和前提的“元伦理学”问题。在此意义上,规范伦理学研究道德的原则和实践,这是关乎责任和规范的“一阶问题”;而元伦理学研究道德的本质和前提,这是关乎本体和价值的“二阶问题”。(参见米勒,2019:1)因此,《伦理学原理》的出版,标志着伦理学研究实现了从“一阶问题”到“二阶问题”,也即从“规范伦理学”到“元伦理学”的范式转换。 20世纪的哲学被称为“分析的时代”。按照摩尔的观点,“元伦理学”实际上是用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的方法,研究伦理学的前提和基础问题。在此意义上,元伦理学可称为“分析伦理学”。但作为分析伦理学的元伦理学,本质上又是对规范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前提的反思和批判,也即追问道德判断合理性的根据——对道德何以可能的理论基础和理论前提的反思、清理和批判。因而元伦理学在其本质而重要的意义上,又是一种“批判伦理学”。因此,“元伦理学”作为20世纪西方伦理学的主流思潮之一,“人们通常把这派伦理学称之为‘分析伦理学’(anaytic ethics)或‘批判伦理学’(critical ethics)。‘元伦理学’一词的词头‘元’(meta)出自拉丁文,本意是‘在……之后’,或‘超……之外’。所以,‘元伦理学’也可理解为超传统伦理学的伦理学,它是与传统规范伦理学(normative-ethics)相对立而提出来的。”(万俊人,2011:222)在此意义上,作为“分析伦理学”的元伦理学在本质上也就是“批判的”。诚如康德把“批判哲学”视作为整个哲学清理地基一样,我们确实可以说元伦理学就是为规范伦理学“清理地基”。正因如此,摩尔指出,自己的元伦理学的目的可以模仿康德《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的模式来表达:“对康德的那个著名的书名略加修改,也许就可以用来表达本书的主要目标。我正在努力写一本《任何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伦理学导论》。换句话说,我在努力发现伦理学论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确立这些原则,而不是通过运用这些原则确立任何结论,也许可被看作是我的主要目标。”(摩尔,2018:3)由此可见,正像康德通过为哲学清理地基而实现了认识论的“哥白尼式革命”一样,摩尔也通过为规范伦理学清理地基而实现了元伦理学的“哥白尼式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