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源于16世纪欧洲的现代化,经由扩展到世界其他地区,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引起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思想、观念等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促进人类文明形态实现了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历史性转变。中国早期的现代化运动由外部刺激而引起,在1840年到20世纪中期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我们少有关于现代化的独立主张,现代化的模式、目标、话语、主题等多是从西方传输过来的。面对西方现代化运动浪潮及其所引起的世界千年未有之变局,由于缺乏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准备,我们在一段时间内只能随波逐流,将其作为效仿和学习的对象。在这一时期,现代化确实在中国,但还没有形成中国的现代化。20世纪中期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长期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总结,中国开始走出一条具有包容性、自主性的现代化道路,成功开创了现代化的新模式——中国式现代化。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学术界已在多个学科领域对其进行深度挖掘,取得了重要的学术成果。然而,在已有成果中,鲜有从公共精神这一视角探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质和价值导向。公共精神作为一个内在性的思想切面能够为理解中国式现代化打开思想空间,使人们看到一个美好的、全新的世界愿景。中国式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在塑造公共精神方面具有异质性,它蕴含着一种新型的公共精神。这一公共精神克服了西方现代化运动所导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同性与差异性相分离的精神危机,为实现美好生活提供了重要启示。公共精神与美好生活,是我们在精神层面和生活层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一、社会生活的矛盾和分裂:西方现代化进程中的价值危机 在任一社会形态,社会实践的创造性、历史性都为精神的产生打开了新的社会平面,规范着精神存在的理论想象。生活在其中的人总是带有共同的心理趋向、存在品格和价值信念,显现出相似的时代特征。公共精神作为一种精神形态同样根植于特定的物质生活和社会实践之中,具有相对确定的思想内涵。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公共精神具有不同的理论内涵和存在形式。在现代化之前以共同体为本位的传统社会,由于物质生产力量的弱小,人的基本生存单位只能是整体性的,公共精神在这一社会环境中呈现为维护共同体长期稳定的实体化精神形态。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被灌注着这一实体化的公共精神,并借由对这一精神的无条件认同而服从共同体的整体意志。在古希腊,人的基本生存单位是城邦共同体,个人只有在这一共同体所赋予的价值秩序和意义链条中才能确定自己的位置和价值,因而人只能是城邦的动物。在古代中国,人的基本生存单位是家庭共同体,人的存在价值首先在于对家庭的贡献,个人的成功得益于家庭的庇荫,个人的成就被认为是光宗耀祖。在古代印度,人的基本生存单位是以种姓制度为核心的共同体,每一个共同体成员都隶属于某一种姓等级,彼此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严格的实体化整体。这些共同体形式都是传统社会中人的基本生存单位,虽然代表着对共同体的不同理解,但是它们之间却存在着共性,即塑造个人无条件地遵守共同体所奉行的价值规范的实体化公共精神。这一公共精神形态作为同质性的集体意识维系着共同体社会的机械有序性并实现生活世界的整体统一性。 在前现代的共同体社会,每个人都遵守共同体所建构的价值秩序,并通过与这一秩序的关联而获得生命的意义,生活世界的统一性因而得到非反思式的实现。伴随着相互关联的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工业革命、政治革命等世界历史事件,西方现代化运动蓬勃开展起来,并促使人类社会从传统的共同体本位社会过渡到现代性的个人本位社会。西方现代化运动标志着一个全新的世界历史阶段,它与以往历史阶段的实质性区别在于对个人主体性的重视与强调。这里的个人不是作为某一特定共同体成员而存在的人,而是从各种人身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的具有流动性和自主性的个人。黑格尔、西美尔、哈贝马斯等思想家都从自身的思想层面对个人价值和个人主体性这一人的存在方式的变革给予过哲学证明。面对现代生活世界的分裂和社会统一性的价值危机,虽然黑格尔对古希腊城邦共同体保持着“家园般”的怀恋,但是在其法哲学体系中,他仍然把现代社会的到来看作是世界历史的必然性趋势,并指出“现代世界是以主观性的自由为其原则的”[1]291。个体化是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的主要特征,它塑造出新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规范体系。个人从异在决定转变为自我决定,成为在社会生活中塑形自身的主体性力量。个人完全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构成基础,现代化运动所塑造的社会最终成为个人本位的社会。这里的个人本位一方面在哲学上表现为笛卡尔、霍布斯、洛克、康德等哲学家对个人的内涵和特征所进行的哲学式系统证明;另一方面在实践层面上表现为经济、政治、社会等都是以个人为基本单位而组织起来的。 尽管个人自由和主体性的确立在西方现代化运动中起到巨大的思想解放作用,奠定了现代社会的价值规范基础,对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贡献,但是这种以个人为本位的思想和行为倾向在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逐渐释放出消极的社会效应。个人本位在精神层面上带来心灵的孤独,在价值层面上带来虚无,在文化观念上带来相对主义,在道德层面上带来利己主义,在群体认同上带来消解和分裂的倾向,所有这一切消极效应对于现代社会的凝聚力和生活世界的统一性都构成破坏性影响[2]。个人主体性在现代社会的觉醒和发挥使分歧性和异质性在一个开放、广阔和流动的社会空间中前所未有地凸显出来,从而使构建理性的社会政治秩序以化解社会冲突变得异常复杂。如果说共同体社会靠的是实体化价值规范和伦理原则来维系的,那么,现代社会则是靠普遍性的理性规则来维系的。然而,这一普遍理性规则是在功利的意义上调节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可以说只是一种工具伦理,无法作为价值伦理为社会生活的统一性提供理想信念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