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近代汉语中“把”出现了给予动词、与事标记、受益标记、使役标记和被动标记等用法。文章通过考察明末清初7部南北作家作品,指出“把”的这几类用法在南方方言背景文献中更活跃。参照类型学给予动词跨语言演变的共性规律,以及汉语史其他给予动词的演变路径,文章梳理了“把”这几类用法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后期近代汉语的一些重要问题,得到如下一些认识:同属于致使范畴的“致使”义“把”字句和“使令、允让”义“把”字句并非同一来源;给予动词可直接演变为受益标记,不一定经过中间阶段;被动标记“把”也经历了“给予>允让>被动”的演变历程,由此证明这是给予动词语法化为被动标记更合理的路径。
把了他八十两差使钱,还只要拿孙监生。(《型世言》三二回,给予动词) (2)将割下的肉,放在一个沙罐内熬成粥汤,要拿
祖母。(《型世言》四回,与事标记) (3)崔呈秀道:“
殿爷塑了一个生像,那些百姓朝夕焚香顶礼,愿殿爷与天同寿。”(《鼓掌绝尘》三六回,受益标记) (4)次日,杜开先带了家僮,竟到韩相国府中。
门人通报,那韩相国闻说杜公子来到,十分之喜,急令家僮开了中门,匆匆倒履出来迎迓。(《鼓掌绝尘》四回,使役标记) (5)话说母夜叉,听得丈夫
察院打杀了,放声大哭一场。(《女开科传》七回,被动标记) 个别学者关注到了其中一些用法,黄晓雪、李崇兴(2004)指出“把”的给予动词用法出现于元代,产生的条件是“把与”连用,[9]郑宏(2012)讨论了“把”字被动用法的产生。[37]但目前已有的研究多是针对个别例句的、零散的定性分析,缺乏大范围的定量考察,也未能将这些用法联系起来作整体思考。总的来说,学界对“把”字句的研究集中于处置式的演变,而对后期近代汉语中出现的上述用法,并未给予足够重视,其原因在于历史语料中这些用法的用例较少,而这些用法都能反映语言系统中重要的语法特征,研究价值不言而喻。历史语料中有许多语言现象因语料较少、研究难以展开,从而影响了我们对语言历史面貌的认识,本文将以这些文献中较少出现的“把”字句用法的研究为例,来探索有效利用这类语料的方法。 方言调查显示,在江淮官话、湘语、赣语等南方方言中,“把”亦有给予动词、受益标记、处置标记、被动标记等用法并存的现象,因而现代汉语方言语法研究中给予动词“把”及其多功能性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产生了很多研究成果,如石毓智、王统尚(2009),[23]盛益民(2010),[22]胡云晚(2010),[6]黄晓雪、贺学贵(2018),[8]夏俐萍(2020),[29]343-362徐英、王姊林(2021)[31]等。方言中的“把”与后期近代汉语时期的“把”是否存在关联?黄晓雪(2006)认为方言中“把”的处置用法反映的是唐宋的历史层次,“把”的给予和被动用法反映的是元明以来的层次,三个用法所处的历史层次不同。[7]那么后期近代汉语时期文献中所见的“把”多种用法并存是否也是不同历史层次的叠加?如果是这样,现代汉语方言中属于元明层次的“把”的用法在元明文献中究竟是什么性质?确定不同用法的历史层次与梳理“把”各种用法间的关系密切相关。对后期近代汉语新出现的“把”用法的研究有益于深入讨论现代汉语方言与近代汉语的联系。 根据已有研究,上述后期近代汉语出现的“把”的用法,最早见于元代,而在明末清初文献里各类用法最为全面、丰富,因此本文选取明末清初的7部文献作为考察对象,按照作者的方言背景区分为南北两组,①详尽描写文献中“把”的上述用法,分析这些用法之间的联系,探讨其语法化过程及“把”用法演变的南北差异。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考察的文献都是通语文献,并非方言文献,大部分语法特征是一致的,比如“把”字处置式及其“致使”义用法在7部文献中都是最常见的用法,但是由于作者的方言背景不同,作者在用通语写作时会不自觉带入个人的方言特征,或者采用方言特征与通语折合后的用法,比如本文将要讨论的“把”的各种用法,这些用法虽然用例不多,却提示了历史上通语和方言接触的重要信息,值得关注。 一、明末清初多功能语素“把”的用法 吴福祥(2011)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的语素称为“多功能语素”,包括实词、虚词、附着词和词缀,吴文总结前人研究后指出,多功能语素有两类:多义性语素和异类多义性语素,其中异类多义性语素是“一个特定形式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而相关的意义或功能,这些意义或功能历史上来自相同的语源成分,但在共时层面属于不同的形态-句法范畴或者关联于不同的形态句法环境”。[28]此后学界关于汉语多功能语素的相关研究很多,比较重要的如金小栋、吴福祥(2018),[14]和本文内容关系密切的有覃东生(20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