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十年,人口少子化、老龄化与流动性增强交织叠加,将使学龄人口的数量与结构出现显著波动。在此背景下,小学、初中和高中将依次迎来学龄人口高峰,随后迅速下降。这使得基础教育资源配置将面临复杂局面,如何破解不同学段资源配置供需矛盾、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成为重要议题。但学龄人口变化在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创造了教育提质增效的重要窗口期。若能把握这一机遇,优化班级规模这一影响教育质量的关键变量,变学龄人口变化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红利”,将为教育强国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因此,在教育强国建设与人口结构深刻变革的双重背景下,探索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不仅具有现实紧迫性,更蕴含着重要的战略价值。 一、应对学龄人口变化:班级规模优化调整势在必行 学龄人口变化正推动教育形态发生深刻转变。在此背景下,推进班级规模有序优化调整不仅是应对挑战的必然选择,更是优化教育资源效能、支撑教育强国建设,推动教育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的重要路径。 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简称《纲要》)明确提出,我国将于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当前,伴随人口结构变化,生育率持续走低,未来学龄人口规模预计显著缩减。这一趋势,一方面是对教育发展的挑战,另一方面也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体系整体提质增效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202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纲要》进一步提出“建立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打通各学段教育资源”。这都表明,在师资总量充裕但结构不优的现实条件下,通过存量调整和资源盘活实现师资优化配置已成为关键路径。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战略转型,关键在于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并落实到微观层面的教与学实践中。高质量教育需要更精细化的人才分类和更充沛的师资配置,才能实现教师对学生个性化的指导。班级规模是影响教与学关系的关键要素,它会影响教师对学生的单位教学投入和师生互动,进而影响教学质量与学生个性化发展。研究表明,教师数量与质量不变时,教学效果随班级人数缩减而提升。当前,我国的班级规模整体偏大。2023年,我国小学平均班级规模为38.22人,是OECD国家小学平均班级规模(21人)的182%;我国初中平均班级规模达46.01人,为OECD国家初中平均班级规模(23人)的200%。未来,通过缩减班级规模、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或可成为优化师资配置、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战略选择。 二、推行小班化改革:提升育人质量的关键路径 (一)小班化教学的育人优势 从资源动态适配的角度来看,小班化教学为优化师资配置提供了可行路径。面对学龄人口下降的现实,葛道凯等[1]指出,学龄人口减少为小班化提供了天然契机,通过“班师比”替代传统“生师比”,可避免师资冗余或紧缺,实现动态调配;黄素君等[2]则结合澳门经验警示,若缺乏前瞻规划,班额波动易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例如澳门曾因人口波动被动调整班额、造成资源浪费。而努力推进小班化改革,可在实践层面提前对接《纲要》提出的“有序推进小班化”要求。既有研究提出的灵活分班策略[3]、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模式[4]等举措,既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与利用效率,也有助于在此基础上持续提高教学质量。 在学校管理层面,小班化也为精细化治理提供了实施基础。吴永军[5]提出的小班教学规程,将“面向每一个”的理念转化为“课堂发言率100%”“当堂面批1/3作业”等具体操作指引,推动教学管理走向标准化、可监测;严必友[6]则以南京部分学校为例,说明小班化如何支撑校本课程开发与多维度课堂评价体系的构建,从而整体提升学校治理效能。 更重要的是,小班化为育人质量全面提升提供了载体。对教师而言,小班化不仅能够强化教学过程的针对性,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实现“减负增效”。马媛媛[7]的研究表明,在小班中实施差异化教学,使教师能够根据学生的智能特点与学习风格精准设计教学,减少无效备课负担;在学习成效方面,吴永军提出的规程则保障了教学反馈的及时性。在素养培育方面,裴娜提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主要指导思想。真正落实核心素养需要外在条件保障,其中一项便是小班化包班制度改革。小班化能够让教师充分关注每位学生,发现其个性特点和优势能力,从而实施针对性的教学设计,有利于学生核心素养中品格、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发展。[8] (二)小班化教学改革的既有实践经验 美国田纳西州的“星星实验计划”。在实验中,被试被随机分派到三类不同的班级中,第一种:小班(13-17人);第二种:普通班(22-26人);第三种:助手班,即普通班加一名全职助手。老教师或新聘教师也都被随机安排在不同的班级中。鉴于实验与改革成绩,1992年田纳西州立法机关通过《教育振兴法》,规定K-3年级班级规模为20人,4-6年级为25人,7-9年级为30人,同时强调指出,至2000年小学低年级班级规模不得超过18人。日本《义务教育标准法》经过数次修改,到2011年已将公立中小学校各年级的班级编成标准定为每班40人。根据2013年开始的计划,2017年的标准是小学一二年级为30人,初三以下其他年级为35人。多年级学生混编为同一个班的复式班级,标准为小学16人(有一年级学生的为8人)、中学8人、特别支援学校8人。比如,公立中学某个年级有70人就必须分成两个35人的班,71个人则必须分成23人、24人、24人的3个班。《义务教育标准法》规定了班级编成的框架,日本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依据此框架制定班级编成的“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