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经济社会的显著特征之一是金融化。随着金融市场运作方式对经济生活的日益渗透,住房、养老、教育等日益金融化。新古典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关注到了金融活动的“理性”“意志”“制度”等局部特征,但尚缺乏对于金融系统整体的动态分析,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为我们提供了研究视角。马克思关于金融资本理论使用较多的范畴是虚拟资本,而虚拟资本就是生息资本在信用制度与股份公司发展起来之后呈现出的有价证券形态。马克思明确指出:“虚拟资本,生息的证券,就他们本身作为货币资本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流通而言,也是如此。”①恩格斯甚至在编纂《1863-1865年经济学手稿》的时候,将虚拟资本这一章归入第五篇的“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续)”。也就是说,因为马克思的虚拟资本理论论及的是当代的金融资本,虚拟资本只是生息资本实现自身的载体,其实质就是生息资本。而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理论的直接论述相对较少,所以研究金融资本理论必须回到生息资本理论。面对金融化的时代趋势,学术界对马克思的生息资本理论也作了新的阐释。传统的阐释将生息资本视为实际资本的“寄生物”,而伴随着金融资本地位的不断增强,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推动新马克思阅读运动与主张新辩证法的学者诠释出《资本论》的货币阐释进路。该阐释进路将生息资本理解为货币的高阶表现形式,由货币和信用市场的动态机制决定。而新李嘉图主义在消解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同时,将生息资本的制约因素确立为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货币市场惯例和预期。② 传统阐释、货币阐释进路和新李嘉图主义阐释关于生息资本理论的争论点在于,利息是实际资本产生的利润内生决定的,还是深受货币市场、货币政策、技术条件等外在因素的影响?这一争论涉及生息资本的质性,也涉及如何认识生息资本的运作方式,以及如何合理驾驭金融资本的问题。为解决争论,仅仅着力于政治经济学本身研究难以从总体上把握生息资本的特性,也无法解释马克思关于生息资本使用的“自动体”“拜物教”等哲学性词语,还可能造成对金融资本主义的“抽象性”、危机机制、应对原则缺乏哲学层面的认知,从而难以回应货币阐释和新李嘉图主义阐释带来的挑战。因此,从哲学辩证法的高度深度释读生息资本或可为以上现实和理论问题的解决提供启示。在如何展开生息资本理论的内在逻辑问题上,我们将采用方法论、本体论、存在论三层级递进的方式进行,这是由马克思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决定的。从研究方法来看,马克思在创作中将生息资本理论视为资本从普遍、特殊辩证运动生成的“个体”,这就需要首先以辩证法来切入论证生息资本,固定其特质。从叙述方法来看,恩格斯在编纂《资本论》第三卷时对于生息资本理论的叙述逻辑是,将资本家分为货币资本家和职能资本家(第21章),以货币资本家的逐渐独立化和利润分配机制来呈现生息资本的本体(第22、23章),在此基础上延伸出其存在论层面的拜物教性质(第24章),然后再推演出虚拟资本(第25章)。 一、方法论:辩证法作为构建生息资本理论的基本方法 长期以来,受一些苏联《资本论》诠释者的影响,我们一般将“资本一般”理解为诸多资本的归纳和抽象,即“舍弃各种具体的现象形式去阐述‘纯粹的’规律或规律‘本身’”③。此种归纳的实证主义理解方式导致“资本一般”与生息资本的关系仅仅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从而使得生息资本的含义具有资本增殖的一般属性,又以获取利息为特殊形式。这种诠释难以解释生息资本理论中诸多具有辩证法色彩的表达,如“最完美的物神形态”与“纯粹抽象形式”,而这些范畴恰恰是解释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拜物教的关键。 深度诠释生息资本理论的辩证法意蕴,还需回到《资本论》创作的过程。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大纲》)的笔记本II中,马克思将上述划分进一步归于普遍(一般)、特殊、个体三阶段,这成为我们理解《资本论》整个体系的辩证关系的关键。具体而言,“资本的一般性”(或资本一般)包括资本的一般规定;特殊性包括资本的积累、利润、竞争等;个别性包括作为信用、股份资本、货币市场的资本。此时马克思尚未提及生息资本这一范畴,但在《大纲》的笔记本VII中马克思指出“生息资本则是生利润的资本的纯粹抽象的形式”④,这一定义展现了生息资本与利润的关系。后来的《1863-1865年经济学手稿》,马克思将生息资本理论放置在了个体性阶段的“信用”中。 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理解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之间的关系。一些苏联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资本的普遍性就是从资本主义社会中归纳出的一般规定。以此种理解来看,归纳只涉及一般和特殊,马克思不必再使用“个体”一词。因此,需要回到马克思关于“资本一般”的原始文本,以寻找更为圆融的解释。马克思在《大纲》的笔记本II中,在即将论述“资本一般”概念时提出了他阐明资本的方法:“要阐明资本的概念,就必须不是从劳动出发,而是从价值出发,并且从已经在流通运动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出发。”⑤ 在马克思看来,之所以以交换价值为出发点展开阐释,是因为劳动虽然可以阐明资本的增殖,但还无法完全说明资本本身的流动。从后来的思想发展来看,“交换价值”就是之后的价值形式(货币)。接下来的问题是马克思如何阐明“资本”。他给出的方式是:“在流通中并通过流通保存自己;交换价值不会由于进入流通而消失;流通不是交换价值消失的运动,反而是交换价值实际上使自己设定为交换价值的运动,是交换价值实现为交换价值的运动。”⑥这一关键话语透漏出三个方面的信息:其一,“自己设定为交换价值的运动”中“设定”一词表明此时马克思对“资本”的认识带有黑格尔主义痕迹。具体来说,在流通中,货币只有成为“设定自身”的自为存在才能流通,“自为存在”是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常用语词。其二,“交换价值实现为交换价值的运动”表明从商品、货币到资本及其诸多形式的运动不是一种非现实的模型,而是真实存在的价值自身运动形式。其三,“实现”一词强化了运动的能动性,这表明资本本身的运动有着动力,即“自我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