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6年,人类学家布霍斯(Charles de Brosses)在《南半球的航海历史》中首次使用拜物教或物神(fétichisme)这个概念。很快,拜物教问题便超出了人类学范畴,成为哲学家们思考的对象。马克思提出并分析了商品拜物教,而西方马克思主义将商品拜物教作为理论研究的一个关键问题。①深入研究拜物教和商品拜物教的思想发展史就会发现,早期更多的是在启蒙思想的框架内为其定位,即认为它只是处于精神领域的低层,尚未达到理性的成熟阶段②;马克思关于商品拜物教的思想认为,在资本主义阶段,拜物教笼罩在人类上空但需要破除;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认为,拜物教现象在诸多领域依然存在,人类应通过各种方式将其破除。③ 那么,在人类发展一定历史阶段上产生并存在的拜物教现象能被破除吗?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必须克服理性的“狂妄”(这也是早期哲学的不足之处),回到作为一种生存现象的拜物教本身(它有自身的发展历史),准确把握拜物教产生和存在的精神根源(可能是非历史性的)。其次,从人类生存体验的深处来检视人类生存自身有无可能突破这种精神根源的制约:若有可能,拜物教现象就能得到根本性克服;若没有可能,我们或者只能接受它,或者只能尽可能地让人类的精神保持在一个相对自由的限度内。 一、早期人类学中的拜物教及对其精神根源的阐释 早在布霍斯之前,fétish就是一个被用来指称原始人崇拜具体物的概念。比如,如果一个原始人把早晨出门后看到的第一块石头或第一棵树视为能够给他带来好运的对象来崇拜,那么这块石头或这棵树就是他的fétish。由此,这块石头或这棵树在一定意义上就具有了神性,至少可以说,相较于原始人自身的力量,它们具有了某种超越性的力量,能保佑他在接下来一天里生活的平安顺利。当布霍斯使用fétichisme指称这种现象的时候,fétish所指向的具体物崇拜便演变为崇拜本身,即拜物教或物神崇拜。fétichisme或拜物教的提出,意味着布霍斯把仅仅指向具体物的fétish现象提升为一种具有一般性的精神现象。在此基础上,泰勒等人类学家在“万物有灵论”这一更为广泛的类型学区分中把握拜物教现象。 即使把fétish现象提升到对一般物的崇拜层面,在与对绝对的超越者(上帝)的崇拜以及理性自身所具有的启蒙能力相比较的时候,拜物教依然是低级的。布霍斯的fétichisme命名本身就有这样的启蒙动机,丹尼尔·里奥纳德也指出了这一点。④从犹太教和基督教传统来看,这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物神崇拜充其量是一种偶像崇拜,而近代启蒙思想认为启蒙本身就是祛魅。就此而言,布霍斯眼中的拜物教现象存在的前提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物具有一种超出其自身以及崇拜者的力量,甚至它就是超越性的力量本身;二是这种力量恰恰是由崇拜者所赋予的,因为根据启蒙思想,物只具有自然性力量,其所具有的超越性力量只能来自人类的主观性或情感性而非理性。 但无论如何,正如泰勒在评价布霍斯的拜物教思想时所说的:“很明显,这类物体对于蒙昧人的心灵所具有的吸引力,同迄今迫使迷信的农民珍藏各种各样奇异的‘为幸福’的小饰品的原因是完全相同的。但是,这种嗜好使自己感到是在远为高级的文明阶段上。事实上,奥斯加克人在他从地上拾起的小石头面前的崇拜感,中国人对搜集各种奇形异状的龟甲的热爱,英国的保守旧习的贝类学者在曲向反方的贝壳形状面前的狂喜,在这三者中间有许多共同的东西。使黄金海岸的黑人为自己建立怪异的和万能的物神的大博物馆的思想动向,能够激励英国人积攒稀有邮票或新奇的手账。”⑤这就提醒我们,无论拜物教或物神崇拜在现代人眼中是多么“低级”(就此而言,我们的思维都有意无意地受到启蒙的影响),而在现象层面,它似乎深藏在人类生存的某一个角落,我们只有到人类的生存体验中才能发现其精神根源。 首先,需要在人类生存体验中审视崇拜具体物是否真的能保佑今后的生活,或者说,这种崇拜是否真的能让物具有某种超越性力量。在现实生活经验中,它有时候真“能”,有时候却也真的“不能”,这种“能”与“不能”的标准取决于原始人如何理解保佑,如何理解其在现实中的遭遇。就此而言,布霍斯认为,物神崇拜的本性是由情感推动的,其超越性(力量)是崇拜者自身赋予的。这种观点似乎并没有错,但只是停留在根据启蒙思想而来的反思的层面。如果根据当事人的生存经验而设身处地地体验,真正需要反思的问题其实是:为何他们要赋予物一种超越性的力量?对于一次又一次地经验过“不能”,但仍生存在这种物神崇拜中的原始人来说尤其如此,即“能”与“不能”只是属于理解和解释层面,但身处物神崇拜之中则是更为原始的生存现象。相较于根据“什么”(启蒙观点,或其他什么观点)而来的反思,反思这种原始的生存现象本身更为切身,也更有助于突破启蒙观点而回到人类自身的生存现象领域。 因此,对于拜物教来说,赋予物一种超越性力量是原始人的基本生存状态。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人的现实生存为何要赋予物这种超越性力量?它又揭示了人的何种生存境遇?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可以尝试作一种反向思考:一方面,如果原始人自身就有这种超越性力量,那么他根本不需要赋予物这种力量;另一方面,如果他自身没有这种超越性力量,也不“欲求”或“指向”这种超越性力量,那么他就不需要赋予物这种力量。既然这种赋予物超越性力量的生存现象是实在的,并且实际地引导了生存的展开,这就证明原始人的生存本身不具有却“欲求”这种超越性力量,以至于这种超越性力量以一种既疏离又切身的方式与原始人的生存密切地关联着,并且其生存轨迹本身就沿着这种关联性展开。进一步说,对这种关联性在现实经验中的“能”与“不能”的理解和解释,乃是与启蒙哲学界定的理性有所不同的另一种“理性”方式:“能”证明了超越性力量之于生存的切身性,“不能”则证明了超越性力量之于生存的疏离性,即使它没有现实的有效性(与生存疏离),也需要在生存中进一步体验(其切身性)。这正是在现实中一次次经验了“不能”,却继续置身于物神崇拜的根本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