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优化产教融合模式的重要突破口,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得到国家政策广泛支持并鼓励发展,但由于改革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使得利益相关方将规避风险置于首位,表现出不愿混、不懂混、不能混等尴尬现象[1],进而引发政策执行困难甚至出现政策空转的现象。因此,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是破解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困境的重要课题。如何精准识别风险以及如何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已成为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议题。 一、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风险内涵:对主流分析框架的批判 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是指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多种要素共同举办职业院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办职业院校顺应资本社会化趋势的重要选择。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2024年发布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均明确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则明确提出,“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山东、河北、江西等省份也相继出台了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与试点方案,改革在政策和制度层面已具备较好的实施条件[2]。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未达到预期政策目标,也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仅有少数学校参与改革试点[3]。究其原因,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身就充满不确定性,迫于社会问责和风险顾虑,很多公办高职院校领导不敢“轻举妄动”,对混合所有制办学以回避、观望为主,而未真正从产权结构上迈入改革深水区[4]。由此可见,各类潜在风险是阻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环节的重要因素。加快构建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是突破当前改革困境的必要选择。 目前,国内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风险研究,散见于改革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分析中。这类研究多从“意义、困境与对策”角度出发,将风险视作既有的问题而非潜在的不确定性来看待,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内涵要义。 维度一,纳入必要性分析框架的嫁接模式。“嫁接模式”属于类比推理范畴,即假设两个事物间在部分特征上相似,便可推论它们在其他特征上也具有相似性。这一模式以王寿斌、孟源北等学者为代表,视风险为一种必然的社会现象,运用词语联想法,将风险防范作为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置条件,期望采用已有现实经验的转化来妥善解决所涉风险[5]。从嫁接来源看,一方面,借鉴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理论上认为这种成功经验同样适用于教育领域[6],因此必须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否则极易产生产权私下交易风险;另一方面,借鉴其他教育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认为股份制办学的魅力与风险同在,参考台州市书生中学的成功经验,提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以持股份额分配利益和承担风险。 维度二,纳入可行性分析框架的捷思推理。捷思推理是指个体在信息获取后,运用常识和经验进行快速处理和推论的一种简化策略,属于基于偏好判断的推理模型。该推理模型以雷世平、万卫、陈春梅等学者为代表,视风险为复杂问题和不确定信息,将风险作为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实困境,通过某种认识策略下的推理选择来识别风险。具体包括:基于比较优势模型判断选择策略,对比单一法定代表人和复合法定代表人,认为法定代表人权力过大且过于集中,容易导致分权与制约机制的虚设及委托代理道德风险,需要探索推行多元复合法定代表人制[7];基于建构性偏好,从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出发,结合不同风险来源,提出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质量风险、财务风险等主要风险,建议政府部门与职业院校对风险进行适当控制[8];基于支配地位结构化,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出台与实施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起支配地位,延伸提出法人属性、产权保护等风险以及伴生的内部治理结构问题[9]。 维度三,纳入有效性分析框架的靶向策略。以吴爱珍、于光辉、童卫军等学者为代表的研究群体,其研究视风险为带来公众反应并引发额外制度矫正机制的事件,主要采用愿景理论追溯风险影响的根源,进而设计公共政策以实现风险全面管理。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种势在必行且综合性很强的创新活动,随着改革进程的加快和持续深入发展,可能将导致现行教育治理体系运转失灵现象,因而需要增强对未来不可预测机遇和挑战的应对能力,以构建更有韧性的制度体系。有学者提出通过引入容错机制,合理界定容错范围,配套完善容错制度,以此构建风险防范机制,为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设置法律制度屏障,进一步激发利益相关方的改革动能[10]。还有学者从风险的危害性出发,认为风险极易导致参与方的利益纠纷与冲突,主张在微观层面进一步完善契约制度并建立违约惩罚机制[11]。 上述将风险及风险防范作为一个独立命题开展探讨,为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风险的系统化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现行研究存在以下局限:对风险核心内涵的理解主要基于定性分析,且未能充分考察风险产生的主客观、内外部交互作用机制,导致陷入“形式表象”泥潭而不能自拔,无法体现应有的研究价值。主要表现在:一是从研究视角来看,当前主要研究者的学术背景是职业教育,其研究聚焦于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败评估,相对缺乏风险管理框架的系统分析,导致对风险的等级性、可接受性、可控性等风险关键特性探讨不足。二是从研究策略来看,研究者主要采用有限理性下的类比、建构及定向推理方法,属于典型的主观主义者的个体主义研究路径范畴,虽然涉及对部分风险特征的关注,但是对风险识别、评估、分担等技术性概念的应用明显不足。三是从研究方法上来看,当前主流研究方法是定性研究,对风险的研究缺乏足够信息和确凿证据,使常规的风险分析效度受到制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