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神宗朝熙丰新政是宋代最大规模的政治改革,涉及财政、军事、教育等多方面的制度调整。陆佃《神宗皇帝实录叙论》将神宗朝政治概括为“劝农桑,兴学校,讲礼文,议音乐,修令式,定历象,正官名,申军政。下至道家斋祭科仪,亦皆有法度”①。其中,“讲礼文”自熙宁年间发端,至元丰时期蔚为大观,是宋神宗朝“法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熙丰之际,宋神宗诏令在太常寺设立修礼机构,召集博通经义、礼学的士人担任礼官,以儒家经典为依据进行礼制修订,形成声势浩大的古礼复兴运动。其间礼官针对儒家礼经与后世礼制之间的龃龉,围绕礼文、礼义展开往复辩难。这类议论在更定礼制的同时,也形成以圣人礼法为核心的经术思想形态的输出,与神宗朝效法三代之治的政治文化相辅相成。目前学界对于熙丰变礼的历史价值已有较为充分的讨论,但对其间礼议的分析仍显不足②。 礼议是议体文的重要门类。中国古代文体中的“议”并非泛指议论文,而是特指由臣子向君主进奏的议政文字。古代国家大事的决策通常会以朝堂集议的形式征求百官的意见,“议”便是朝臣参与讨论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字。这种集体性的书写制度使“议”与奏议、奏疏的所指范畴不完全相同③,具备更强的论辩色彩。刘勰《文心雕龙》指出,在各类上行文书中,“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④。“议”的源头可以上溯至汉代的“驳议”,一般是就具体的规章、制度、政策提出建议,展开驳论。其所议内容涉及礼制、钱谷、法禁、兵事等各类现实问题,尤其以礼议为大宗⑤。自六朝开始,礼制就是朝堂集议的核心话题。一项礼制的修订通常要经由群臣综合儒家经典、历朝制度进行商榷,相关的奏牍则汇集成书,成为后世礼议的根据。故南宋朱熹指出:“诸儒议礼颇有好处,此不可废,当别类作一书,方好看。”⑥对于注重礼制改革的神宗朝,目前的研究关注的多是礼制构建的结果,对礼议活动中礼制阐释的过程则缺乏充分的观照。本文拟从神宗朝礼议的具体文本出发,对礼制的构建采取一种过程式的解读,观照“议”这种行为方式背后制度因素与文体传统的交互过程,进而重审神宗朝礼议的历史价值。 一、从“记事之体”到“制作之事”:北宋神宗朝礼议话语模式的生成 儒生议礼以六朝为盛。清末曹元弼《礼经纂疏序》指出,六朝“儒者议礼之文,亦根据经注,酌理准情,足为典要”⑦。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的文体分类中有“议对”一门,不过同时期的文章总集《文选》并没有收录议体文。章太炎便曾批评《文选》“不录奏、疏、议、驳,徒有书、表、弹文之流”⑧是舍本逐末。六朝礼议文或单独结集,或附于礼典,通常被归入经部或史部文献。这源于礼议属于关切实务的“公家文字”,“或施于君上,或布之吏民,只用当时体式,直述事意,乃易晓而通行”⑨,难以符合六朝文章对翰藻的追求。至唐宋以后,这种定位才发生明显的转变。南宋吕本中有云:“学者须做有用文字,不可尽力虚言。有用文字,议论文字是也。议论文字,须以董仲舒、刘向为主,《礼记》《周礼》及《新序》《说苑》之类,皆当贯穿熟考,则做一日便有一日工夫。”⑩自北宋前期《文苑英华》《唐文粹》至南宋《宋文鉴》、明代《文章辨体汇选》等总集均单列“议”这一类目,并收入不少礼议文。此外单行的奏议集也能体现宋人对这类文章的重视。对照中古时期礼议文多结集为礼议专书的情况,隋唐以后的礼议则作为奏议的分支进入文章学的视野。 相较于其他题材的议体文,礼议不仅是朝堂决策程序的一环,也构成一类公共性的学术生产空间,集中体现出议体文“枢纽经典”、贯通古今之制的追求。高步瀛《文章源流》指出:“议礼制者,尤必邃于经术。刘子政《毁庙议》,班孟坚称其博而笃,诚定论也。”高步瀛将刘歆《毁庙议》与南北朝诸儒的议论并举,强调的是这类文章的学术价值,而像韩愈《禘祫议》“按之礼制,实有未合”,但“引据切要,断制谨严,可为作议之法”(11),同样可为“议”体之典范。可见礼议文的价值既取决于服务礼制构建的学术功能,也与其作为议论文字的论辩效果有关。后者要求撰者通达治体、洞悉事理,表达上“断理必纲,摛辞无懦”(12)。而对于“议”这类主于“驳议偏辨”的文体来说,制度性的言说功能与其论事辨理的造诣本身就是一体之两面。集议活动是推动礼议文章中论辩术发展的直接因素,而礼议的话语特征也往往是一定时期内礼乐制作倾向的直观体现。 宋代士大夫“好以礼文为己任”(13),他们对礼制的重视奠定了宋代礼议发展的基础。在北宋时期,宋神宗朝熙丰新政是礼制改革的重要阶段。元丰七年(1084),礼部进奏提到“熙宁以来,礼文制作足以垂法万世”(14)。不过礼制问题在熙宁新政中尚非重点,至元丰年间才日益受到重视。熙宁十年(1077)正月,礼院奏请编修庆历以来的祀祭沿革;十月,宋神宗以“先王礼乐法度莫详于周”(15)而将经筵主讲的内容更换为《周礼》。同年十二月,黄履以“郊祀礼乐,未合古制”(16)为由奏请考正群祀。元丰元年,宋神宗诏令太常寺置局议礼,派遣陈襄、黄履、李清臣等人负责详定郊庙礼文,正式拉开了元丰制礼的帷幕。与此前集议多召集两制、台谏、礼官等官员进行讨论的形式不同,宋神宗设立了专门的详定机构,便于礼议宗旨的统一。据陈襄等人进奏所言,宋代礼制“有事于南郊、荐飨景灵宫、朝飨太庙,大率皆踵唐礼,至于坛壝、神位、大驾、舆辇、仗卫、仪物,亦兼用历代之制。若概以先王之礼,固已不同,必兼用历代之制,则其间情文讹舛甚众。盖有规摹苟略,而因循已久,重于更制者,有事出一时之仪,而不足以为法者”(17)。可见当时礼议的宗旨是参照“先王之礼”以纠正“历代之制”的讹舛,重新树立一代之礼。这与北宋前期重在编纂故事的做法呈现出明显差异。例如宋仁宗朝苏洵编修《太常因革礼》时指出,礼书重在“纂集故事而使后世无忘之耳,非曰制为典礼而使后世遵而行之也”,至于“存其善者,而去其不善,则是制作之事,而非职之所及也”(18)。《太常因革礼》主要以宋初《开宝通礼》为母本,记述区别于《通礼》的变礼,而《开宝通礼》又深受唐代《开元礼》的影响(19)。礼书之间层层相因,形成谨守故事的制礼风气。对此,与苏洵同时的张瑰曾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礼书的编修应考订“事出一时不合经制者”,令礼官“精议是非,厘正纳绎,然后成书,垂之永久”(20)。这也正是随后神宗朝修订礼制的宗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