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修订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将“艺术学”从“文学”学科门类下独立出来,升格为新的学科门类,“艺术学”自此成为我国学科体系里的第13个门类,这标志着我国艺术学科的建制化和专业化发展进入了崭新阶段。然而,学制的独立并不意味着文学与艺术的割裂,二者无论是在历史源流、理论内核,还是在创作和审美实践等层面始终存在着深层互动,构成一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范畴。 国内学界对文学与艺术关系问题的现代理论关注,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伴随着“西学东渐”的浪潮,一批学习欧美、日本的学者把西方现代艺术体系的概念引入国内,文学作为一种语言艺术被纳入这套以审美为标准的艺术体系里。王国维、严复、蔡元培、鲁迅等在介绍亚里士多德、莱辛、康德、黑格尔、谢林、黑田鹏信等有关艺术体系及其分类的理论时,无不把文学纳入其中并发表自己的看法。此后,从宗白华、丰子恺、马采、李泽厚、王朝闻等对艺术体系的讨论,到21世纪以后,张道一、凌继尧、彭吉象、李心峰、王一川、王廷信等艺术理论学者都曾对艺术体系及其分类问题展开过讨论。在这个过程中,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在中国现代艺术体系里始终占有一席之地。这些理论成果的一个明显特征是沿着西方艺术体系学(也称艺术分类学或艺术形态学)的道路,讨论现代艺术体系及其中文学与艺术的关系,而对中国本土的传统理论资源里有关“文”与“艺”的关系关注不足,这无疑是一种遗憾。①因此,重返历史语境,回溯中国本土“文”与“艺”概念演变与关系建构的最初样貌,就显得十分必要。 先秦两汉作为中国思想文化和学术体系的奠基阶段,产生了很多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核心观念,“文”与“艺”便出现在此时并发展出既有明确分殊又有内在联结的关系。二者内涵的生成、演变和互动关系以及映射出的文化观念,不仅深刻塑造了中国古代知识分类体系的内在逻辑和价值层级,而且为理解把握其在本土话语中的理论边界和功能定位提供了源头依据。 一、“文”“艺”的原初语义与关系特点 (一)“文”:从文饰到典章 “文”的本义是花纹、纹理,引申为文物典籍、礼乐制度、文德教化。“文”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字形像身有花纹、袒胸而立之人。《说文解字》:“文,错画也。象交文。凡文之属,皆从文。”②《周易正义》系辞下:“物相杂,故曰文。”注曰:“刚柔交错,玄黄错杂。”孔颖达进一步解释:“言万物递相错杂,若玄黄相间,故谓之文也。”③《礼记·乐记》也有“五色成文而不乱”的记载。这说明“文”的本义是线条交错,色彩有规律地交织相间,呈现出有美感的纹理。在这个释义基础上,“文”字进而泛指那些带有规律性的、复杂的天文地理、社会现象,如礼乐制度、礼法准则、典籍文章等。近人刘师培认为,“文”最初与“鄙词俚语”相区别:“三代之时,凡可观可象,秩然有章者,咸谓之文。就事物言,则典籍为文,礼法为文,文字亦为文。就物象言,则光融者为文,华丽者亦为文。就应对言,则直言为言,论难为语,修词者始为文。”④可见,先秦时期,一切典籍、礼法、文字以及井然有序的事物都可称为“文”。 “文”与“学”组成专有词语,最早见于《论语·先进篇》: 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⑤ 这里孔子提到的德行、言语、政事、文学,被后世统称为“孔门四科”,是孔子根据弟子们各自不同的能力划出的四种人才标准,说的是颜渊、闵子骞等弟子以德行见长,宰我、子贡善于辞令,冉有、季路能办理政事,子游、子夏则通晓文献典籍。那么文献典籍主要指哪些内容呢?从《论语·八佾篇》《礼记·乐记》《史记·孔子世家》等记载可知,子夏、子游精通诗、乐、礼,他们对儒家经典及礼乐典章非常熟悉,这便是“文学”的内容。学术史上,历代学者对这句话里“文学”的解释也有不同,有指向明确者,如南宋朱熹直接说:“文学者,学于诗、书、礼、乐之文,而能言其意者也。”⑥也有取更广义的内容者,如南朝的皇侃认为“文学,指博学古文”,北宋邢昺解释为“文章博学”等。无论是古籍文献,还是文章博学,都说明先秦时的“文学”从广义上讲,泛指全部古典知识,那些涉及三代礼乐制度的典章文献,更是“文学”的内容了。 关于本文讨论的“文”与“艺”的关系问题,从上述孔子所言“文学”的内容可知,如今被划归为“艺术”范围的“乐”,先秦时是作为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而存在的,并且是被囊括在孔门四科的“文学”里被广泛接受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作为儒家经典的《诗》及其训诂传疏和《乐》及其相关知识,在古人的知识分类体系里都被归入“经典”,处于雅正地位;而那些文人创作的诗赋等文体和作为技艺出现的各类艺术都退居其他类别。这在后文将进一步论述。可见,在先秦时代,中国古人对“文”与“艺”的关系的认识方面,已存在“重道轻技”“重雅轻俗”的观念。 (二)“艺”:从种植到技能 先秦时期,“艺”与“术”还未组成固定词语,各有不同的内涵,二者组合使用出现在南朝宋范晔所撰的《后汉书》里。从字源学上说,“艺”是会意字,本义为种植,其字形像一个跪在地上的人双手捧持禾苗栽种的样子。《说文解字》解释为:“埶,种也。”说的正是这个字的本义。《诗经·楚茨》也有:“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自昔何为,我艺黍稷。”意思是说田野里生长着一簇簇蒺藜,人们需要清除这些荆棘野草。为什么自古就这么做呢?因为要种植黍和稷了。“艺”引申为才能、技艺、技能。《左传·襄公十四年》有:“商旅于市,百工献艺。”指的是工匠的技术劳动。可见,在先秦时期,从农业耕种技能到匠人工艺技能,都属于“艺”的范畴。与“艺”相关的还有一个“术”字,其本义为道路,因道路是通向目的地的方式,就有了技术、办法、策略等引申义。这些意义为两汉时“术”与“艺”组合使用,提供了表示各类技术、技艺的字源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