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诗也称传单诗、墙头诗、岩头诗等,是创作于街头、传播于街头的一种诗歌体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盛行于解放区。它短小精悍,思想性强,号召力大。紧密配合革命斗争,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①。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华民族处于危急存亡之时,街头诗因其短小便捷、随处可写、朗朗上口的特点,短时间内迅速风靡于各边区,并起到极佳的宣传、动员抗战功效。街头诗运动,作为群众性政治运动,是宣传动员的利器,也是文艺的“游击队”,逐步演变为叙事、传播中共革命话语的大众载体。 一、街头诗运动推动革命话语生活化叙事的历史缘由 街头诗运动作为群众性政治运动,是人民参与革命的伟大尝试,也是中共意识形态生活化诠释的伟大壮举。中共在领导革命斗争中,将革命话语嵌入大众街头诗当中,把抽象的意识形态话语转化为鲜活的民族话语,实现“革命话语”与“工农兵话语”有机融合。为何街头诗运动能与中共革命话语高度契合?街头诗运动又是如何推动革命话语生活化叙事的?这背后存在诸多深层原因。 (一)街头诗运动与中共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相契合 路易·阿尔都塞指出:“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在掌握政权的同时通过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并在这套机器中行使其领导权,就不能持久地掌握政权。”②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政党)通过非暴力方式,将意识形态灌输给社会成员,使其自觉认同现有社会秩序,稳固政权地位。 处于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交织的历史节点,中共面临重大抉择:在纵深推进“马克思主义具体化”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构建时,面对着国民党时刻挑战中共政权合法性,中共将何去何从?中共经革命斗争得出明确结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中共的宣教工作可视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非暴力实践,以大众文艺形式传播党的意识形态,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革命理念,强化对党的领导和革命事业的认同,进而维护革命政权的稳定和发展。 街头诗作为一种可承载意识形态的大众化媒介,恰好与中共意识形态宣传动员相契合。延安时期,中共是否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不仅关乎革命政权的稳定,甚至影响整个革命事业的成败。中共意识形态话语实质上是“中国化”“大众化”的马克思主义革命话语,转换为生活化、通俗化的民族话语,才能被更多群众理解和接受。这一时期的革命话语,从“减租减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逼蒋抗日”“有理、有利、有节”,无不是党意识形态的显露。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中指出:“指导一个伟大的革命运动的政党,如果没有革命理论,没有历史,没有对于实际运动的深刻的了解,要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③这里的“革命理论”,本质上就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要学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的环境”④,将意识形态“本土化”表达,否则革命不可能成功。1939年5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出台《关于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其中第四点指出:“估计到中国文化运动(文艺运动在内)在革命中重要性,各级宣传部必须经常注意对于文化运动的领导,积极参加各方面的文化运动”,第十一点指出:“应注意宣传鼓动工作的通俗化,大众化,民族化,力求各种宣传品的生动与活泼”。⑤这些指示具有明确的政治导向,所提及的“文学运动”当然涵盖街头诗运动,通俗化的“宣传品”也包括街头诗。概言之,以通俗化方式进行意识形态的宣传和动员是当时中共的重要工作。此外,中央还颁发诸多借助文化运动进行意识形态宣传的相关文件,如《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国民精神总动员的指示》《中央宣传部、中央文化委员会关于各抗日根据地文化人与文化团体的指示》《中央宣传部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群众鼓动工作的指示》等,共同构成了中共在意识形态领域宣传的系统性部署,为包括街头诗运动在内的各类文艺宣教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指引。 (二)街头诗运动与中共争取文化建设主导权相匹配 “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能战胜敌人的。”⑥掌控文化建设“主导权”,不仅是宣扬中共政治理念的核心路径,更是破解国民党“污名化”宣传与日本“文化侵略”的关键举措。意大利马克思主义学者葛兰西曾提出“文化领导权”理论:“一个社会集团统治着它往往会‘清除’或者甚至以武力来制服的敌对集团,它领导着同类的和结盟的集团。一个社会集团能够也必须在赢得政权之前开始行‘领导’;当它行使政权的时候就最终成了统治者,但它即使是牢牢地掌握了政权,也必须继续以往的‘领导’。”⑦无产阶级若要实现革命目标,必须在文化领域战胜其他阶级,将世界观、价值观灌输给其他阶级以争取政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⑧。 革命话语作为革命理念的叙事载体,其核心目的是从日寇和国民党反动派手中夺取文化主导权。一方面,日本在沦陷区扶植伪政权、新民会、中日文化协会等伪组织,推行以“亲日”“复古”为核心的“奴化教育”,大肆宣扬“中日亲善”“大东亚新秩序”“根绝容共思想”⑨,妄图消解沦陷区民众的民族认同根基,磨灭抗争意志,使华夏儿女沦为精神上的亡国奴。日本控制文化传播媒体,“七七事变”后日军在中国19省创办汉奸或亲日报纸约139种,最多时达600~900种。⑩同时,日本右翼势力篡改历史教科书,将侵华战争描述为“自卫战争”或“解放东亚的圣战”,其核心目的是掩盖侵略罪行;并且大搞“尊孔祭孔”,利用《孝经》《孟子》等礼教典籍,大肆宣扬“王道精神”与封建道德,让中国人民俯首帖耳地成为殖民统治者的“顺民”“良民”。另一方面,国民党对中共进行反动的“文化剿匪”,试图构建以“三民主义”为指导的话语权(11),以此取代马克思主义话语权。国民党先后颁布《宣传品审查条例》《修正抗战期间图书杂志审查标准》《中央取缔社会科学反动书刊一览》等文件,查封、销毁大量进步书刊、书店,如《布尔塞维克》《红旗》《文艺阵地》等,将传播进步书刊者视作“危害民国”的典范,以“叛国罪”论处,对于“以文字图画或演说为叛国之宣传者”要“处死刑或无期徒刑”(12);同时对中共进行“丑化”“污名化”宣传,污蔑共产党“杀人放火”“共产共妻”,污蔑马克思主义为“造反理论”,污蔑八路军的艰苦作风为“穷八路”(13),试图占据文化制高点以迷惑群众。“制裁共党活动,应尽量运用民众力量,党政机关避免直接出面,尤须避免党派斗争之痕迹”(14),其本质是妄图通过借壳于民、隐迹于形的手段,达到混淆视听、泯灭中共革命合法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