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观念,倡导忠诚、责任、亲情、学习、公益的理念,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为什么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怎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化了我们党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认识。新征程上,我们应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一、充分认识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意义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有着强大生命力的优秀思想理念、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等的总和。它关乎个人修身立德、社会和谐有序和民族精神传承,对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现代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提升公民道德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承载着中华伦理文化的基因,是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重要来源,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资源,为公民个体在家庭生活、职业发展、社会交往、个人修养等方面提供了丰富的道德指引和行为准则。弘扬好传统美德,有助于公民明辨是非、知荣明辱、心存敬畏,培养仁爱之心、诚信之德、责任之感、羞耻之心等基本道德品质。这些品质既是构成健全人格和高尚道德素养的核心要素,也是理解、认同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生动力。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因此,只有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使其焕发持久生命力。 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给社会治理带来一些挑战。在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中,既要采取制度化的法治手段,也需要运用非制度化的德治力量。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便是德治力量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内部矛盾要用调解的办法解决。六尺巷体现了先人化解矛盾的历史智慧,要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场所,发挥好中华民族讲求礼让、以和为贵传统美德的作用,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环境。”当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真正融入社会矛盾调解和基层治理中时,就可以更好地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公共意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奠定坚实的道德和精神基础。 有利于筑牢民族精神根基,增强文化自信。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代代相承的优良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积淀着中华民族丰富的精神追求和实践智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通过经典文献确立哲学根基,经由家风家训、节日仪式、历史典故代际传递,形成民族集体记忆的核心载体。这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深烙印在民族文化的基因图谱中,成为其最核心的遗传密码,赋予个体“我们是谁”的身份认同,使个体在传统伦理坐标系中找到身份归属,确立文化主体地位。更为关键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通过现代性转化,在应对社会治理、伦理建设等现实挑战中,展现其动态发展的文化生命力。这种基于历史传承与现实实践的文化自信,既非文化本位主义的自我标榜,亦非虚妄的优越意识,而是植根于五千年道德实践积累的文明资源,从而构筑起民族复兴不可或缺的软实力根基。 二、深刻把握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丰富内涵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丰富内涵,可以从道德责任、道德情感、道德义务、道德理想和道德实践等5个方面深入挖掘,既解析其在不同社会场域的制度化表达,更领悟其贯通古今的精神脉络与当代转化价值。 在道德责任方面,重视整体利益,强调责任奉献。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发展演化中,我们始终强调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重要性。先秦时期,我们的祖先就提出了“以公灭私”、“公家之利,知无不为”、“临患不忘国”的规范性要求,强调以公义战胜私欲,要求社会成员奉公尽忠、“致忠而公”,弘扬“天下为公,公而忘私”的思想。“公忠”之德的最高表现就是要胸怀天下,为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而无私奉献。“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等等,这些都表现了胸怀天下的道德责任,强调个人对国家的深厚情感、忠诚与奉献精神,要求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统一。这些道德规范和价值理念既是我们治国理政经验的智慧结晶,也是新时代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重要思想来源。 在道德情感方面,推崇仁爱原则,注重以和为贵。推崇仁爱、崇尚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在道德情感方面的高尚品德。孔子将“仁”确立为最高道德原则,“仁者爱人”,其内涵由亲亲之爱推及“泛爱众”,体现了道德情感的普遍化潜能。孟子“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从人性论层面论证了仁爱的内在根基。从仁爱精神出发,古人强调社会和谐。“礼之用,和为贵”揭示了礼制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和谐。“和而不同”则辩证地指出和谐并非无差别同一,而是在尊重差异中寻求动态平衡。道家“天人合一”思想同样指向宇宙与社会的和谐理想。“仁”与“和”是相辅相成的,仁爱是达致和谐的情感基础与内在动力,和谐则是仁爱精神在社会关系层面的外在实现与理想状态。两者共同构成处理人际关系、群己关系乃至天人关系的核心伦理准则,也成为新时代倡导团结互助,建立友爱人际关系,追求和平共处,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思想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