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义主张一切都是自然的,都能够在科学的框架内得到解释。尽管自然主义由于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统一的世界观而备受推崇,但它并非没有哲学上的担忧。一个重要的挑战来自所谓的“规范性问题”,即在一切以科学为尺度的世界中,我们应当如何思考和安放规范性。“规范性涉及我们应该或应当做什么,以及我们对事物或事态的评价”[1](1),它几乎遍及人类生活的所有方面。如果规范性必须依赖描述性的科学语言才能被理解的话,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规范领域事实上不具有真正的独立性?拒绝规范性概念的真实性是否意味着自由、责任、道德、正义甚至真理等概念都只是梦幻泡影?基于此,对规范性事实的科学理解与规范领域的自主性之间形成了难以调和的紧张关系。 这种紧张关系亦体现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马克思既试图用科学术语理解人类社会,又试图基于规范理由改造人类社会。马克思主义思想所呈现的科学性与道德性之间的哲学张力历来为理论家们所关注。一种关于历史的科学是否会对伦理学的自主性构成哲学威胁的问题,可称为马克思主义版本的“规范性问题”。本文将在自然主义争论的背景下重建马克思主义对这一问题的回答。重建是必要的,因为马克思并没有正面阐发过这一问题。重建也是合理与可能的,因为马克思事实上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本文将表明,通过拒斥科学自然主义的两个哲学前提,马克思主义在科学自然主义和反自然主义之间创造了逻辑空间,从而开拓了一种更具包容性的自然主义立场。马克思回应“规范性问题”的独特方式为应对科学理性与规范判断之间的紧张关系提供了具有启发性的哲学进路。 一、马克思主义版本的“规范性问题” 自然主义在其最宽泛的意义上可以理解为一种拒绝超自然性的态度,包括超自然的实体和超自然的认识能力。自然主义在将规范领域纳入科学理解的视域时威胁到了规范领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反自然主义则主张存在一些特有的属人现象,且对这些现象的理解超出了经验科学的范围。两种立场之间的冲突显现了描述与规范、自然与社会以及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巨大鸿沟。正如罗伊·巴斯卡(Roy Bhaskar)所指出的,“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像研究自然一样研究社会这一问题……一直被两种传统之间的争论所主导”[2](1)。 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解读长久以来一直被两种类似的传统所主导,而发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人文主义”争论正是这一分歧的集中体现。争论的一方是以格奥尔格·卢卡奇(Georg Lukács)和E.P.汤普森(E.P.Thompson)为代表的“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另一方是以路易·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和戈兰·瑟伯恩(Göran Therborn)为代表的“科学主义”马克思主义。双方围绕马克思主义究竟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人道主义哲学,还是一种研究社会客观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以及马克思前期的异化理论与其后期的生产方式分析之间是否连续等问题展开了广泛的争论。 “人道主义”强调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核心是对人的关注,特别是人的解放、主体性和异化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他们认为马克思并不局限于描述和解释资本主义社会,更为重要的是他谴责资本主义并倡导社会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种价值中立的科学理论,它是一种政治观,道德承诺在其中起根本性的作用。总的来说,“人道主义”拒绝接受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理论的观点,因为科学方法忽视了人的能动性、文化和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而人的能动性或主体性是理解历史进步的基础,也是伦理学等规范领域得以可能的基础。 “科学主义”则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创新之处正是在于创立了一门新的科学——关于人类历史和社会的科学。马克思主义旨在对社会作出科学解释,而不是从道德角度评判社会或提出社会应当如何的构想。无论是揭示资本主义矛盾,还是构想社会主义社会,它都更强调实践基础上的历史动力,而非诉诸道德规范的正当性。而对人类社会和历史的科学理解是以拒绝将“人”这一范畴及其派生词(“人的本质”“主体”等)作为一个解释性概念为基础的。这种拒绝是通过将“人”的概念解释性地还原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概念所描述的物质过程来实现的。阿尔都塞称之为马克思思想的“认识论断裂”[3](106),即马克思后期思想从理论上消除了“人”的概念,从而为一种科学的社会理论扫除了认识论障碍。 这场“人文主义”之争可以看作自然主义争论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传统中的体现。“科学主义”代表了历史哲学或社会科学哲学中的一种自然主义态度。这种态度认为“人”或主体概念不具有真正的解释作用,它是可以消除的。相反,“人道主义”代表了一种反自然主义态度。根据这种态度,“人”的概念及其衍生品对于充分理解历史变化和进步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如果仅仅将这场争论看作从不同视角对马克思主义思想作出的不同解读是不充分的。两种立场之间的冲突凸显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内在哲学张力。马克思的思想植根于西方哲学的人文主义传统,也植根于19世纪的科学运动。马克思主义既是一项试图揭示人类历史客观发展规律的描述性科学事业,也是一项规范性政治事业。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同时兼顾这两个维度,才能形成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整体把握。 但是,这两个维度似乎是不可兼容的,这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独特的哲学张力,也是引发“人文主义”之争的根本原因。这一张力表现为两个论点之间的不相容性:道德的解释性还原与道德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之间的紧张关系。换言之,关于历史的科学描述似乎威胁到了伦理学以及一般意义上规范领域的独立性,而这两方面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不可或缺的双重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