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单称词项并且单称词项指称对象,有语句并且语句具有真假,这是形式逻辑之所以可能的两个必要条件。然而,陈汉生在《中国古代的语言和逻辑》中提出两个论题:第一,古代汉语即使有单称词项,它们的指称也不是抽象对象,而是物质材料;第二,古代汉语既没有语句概念也没有真假概念,但有断言这种言语行为,它被用来指导实践。既然对象的指称和真假的赋值是形式逻辑之所以可能的两个必要条件(大前提),而古代汉语既不能指称抽象对象也没有真假概念(小前提),所以从陈汉生的论题可以得出的间接结论是,中国古代哲学不可能发展出形式逻辑。① 对于上述间接结论,有两种反驳策略。第一,拒绝大前提但接受小前提:对象的指称和真假的赋值仅仅是建立以集合论为基础的形式逻辑的必要条件,也可以另辟蹊径地发展出关于物质材料或者言语行为的形式逻辑。第二,拒绝小前提但接受大前提:古代汉语既可以指称抽象对象也具有真假概念,在古代汉语的基础上可以重建形式逻辑。本文在布兰顿推理主义语义学的帮助下,根据第二种反驳策略,尝试重建中国古代逻辑。本文首先分析陈汉生的两个论题,然后用三个要点来反驳这两个论题。 一、陈汉生的两个论题 陈汉生的第一个论题是说,古代汉语即使有单称词项(singular term),它们的指称也不是抽象对象,而是物质材料。②陈汉生的理由是:中国古代哲学并没有发展出像柏拉图主义那样的抽象理论。③如果柏拉图主义倾向与唯名论倾向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那么中国古代哲学的本体论是唯名论倾向的。陈汉生的论证诉诸语法和语义之间的对应关系。一方面,从语法角度看,欧洲语言把名词区分为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又把可数名词区分为单数形式和复数形式。如果一个语词指称一个抽象对象,那么它是单称词项(可数名词的单数形式),可以为具有限定作用的定冠词所修饰,例如,“the number three”指称作为抽象对象的三;相反,如果一个语词是不可数名词,可以为没有鲜明界限的much和less所修饰,那么它不可能指称一个确定的抽象对象。然而,古代汉语缺少这些语法形式的区分,所以古代汉语不能指称抽象对象。另一方面,从语义角度看,对象和材料是有本体论差异的:对象具有鲜明的界限,它对于其部分是敏感的,一个对象的一部分不再是这个对象,例如,一只猫的一部分不再是这只猫;材料不具有鲜明的界限,它对于其部分是不敏感的,一种材料的一部分仍然是这种材料,例如,水的一部分仍然是水。西方哲学发展出各种关于对象(特别是抽象对象)的本体论,例如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形式模型以及莱布尼茨的个体性质模型。④然而,中国古代哲学并没有发展出这样的对象理论,所以古代汉语即使有单称词项也不能指称对象或抽象对象。 于是,陈汉生提出物质名词假设(mass noun hypothesis):所有汉语名词都类似于英语的物质名词,它们都是不可数名词。⑤方克涛进一步把物质名词假设推广为部分论世界观(mereological worldview)和材料本体论(stuff ontology):古代汉语的本体论建立在弥漫渗透的材料的基础上。例如,马不是被看作马的集合的各个元素,而是被看作马的整体总和的各个部分。⑥ 陈汉生的第二个论题是说,古代汉语既没有语句概念也没有真假概念,但有断言这种言语行为,它被用来指导实践。陈汉生的理由是:古代汉语的功能不是描述性的而是范导性的(regulative);中国古代哲学家不是追问一个说法在语义上的真假,而是追问这个说法在语用上是否可断言。⑦陈汉生的论证诉诸中西古代哲学之间的比较。在中国古代哲学那里,《论语》把规范语言的“正名”看作国家治理的艺术,“名不正”意味着“礼乐不兴”“刑罚不中”“民无所措手足”⑧;《老子》把语言的“名”与偏好的“欲”联系起来,“无名”是“天地之始”,“无欲”可以“观其妙”,而“有名”是“万物之母”,“有欲”可以“观其徼”⑨。但在西方古代哲学那里,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认为,“说所是的事物如其所是者为真,说它们如其所不是者为假”⑩;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认为,“说是者为非,或说非者为是,这是假,说是者为是,或说非者为非,这是真”(11)。中国古代哲学缺少西方哲学意义上的真假概念,虽然在有些文本中也会出现“真”,例如,《庄子·大宗师》中的“真人”和“真知”(12),但这里的“真”意味着真实(genuine),并不意味着“语句符合于事实”的真(truth)。上述文本证据表明:西方古代哲学重视语言对事实的刻画,所以强调真假概念及其背后的描述性和客观性;而中国古代哲学重视语言对实践的指导,所以强调言语行为的态度及其背后的规范性和价值性。 总而言之,陈汉生的研究表明:古代汉语可以指称物质材料,但不能指称抽象对象;可以谈论断言是否合适,但不能谈论语句的真假。由此引出的疑问是:是否可以从弥漫渗透的物质材料过渡到界限鲜明的抽象对象,是否可以从规范性的合适断言过渡到客观性的语句真假。布兰顿为这种过渡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根据他的推理主义语义学,如果有推理,就不仅有指称抽象对象的单称词项,而且有断言的真假。因此,如果承认中国古代哲学有推理,就要承认古代汉语可以指称抽象对象并且具有真假概念。(13)本文用三个要点来反驳陈汉生的两个论题:第一,实质推理可以为形式推理奠基;第二,实质替换推理可以让单称词项指称抽象对象;第三,不相容性等价可以让断言具有真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