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IT逻辑是一种刻画主事性(agency)的模态逻辑。所谓的“主事性”可被理解为一种具有客观性的意向(intension),即主事性不但要求行动者(agent)头脑中要有(借助某一或者某些行动实现某种结果的)意向,而且要求行动者在客观上确实实现了自己头脑中的意向。例如,行动者头脑中有“打开窗通风”的想法并通过自己的行动(action)(例如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或者命令别人打开窗户,或者按下控制窗户开关的遥控器等)实现了这一想法,这时我们才能说“打开窗通风”是行动者的主事性。如果将行动者的行动理解为一种在现实世界中实现主事性的手段或者途径,那么对于主事性的刻画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说明行动者与事件(events)或事件结果之间的关联到底是什么样的,至于这种关联是通过何种手段或者途径来实现的则不是那么重要。因此STIT逻辑将主事性刻画为一种连接行动者和事件的二元关系,并使用不同的stit算子刻画这一二元关系。又因为主事性是区分行动和事件的关键因素,即具有主事性的事件就是行动,反之则不是,所以即使STIT逻辑对行动的刻画并不准确,但是由于对主事性的刻画,STIT逻辑还是被视为一种行动逻辑。可见,STIT逻辑是一种具有极强哲学背景的主事性形式刻画方案,关于主事性甚至意向的不同理解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STIT逻辑系统的构建或者解释方式。本文拟从STIT逻辑原有的群体行动刻画方案出发,指出其群体行动刻画方案在哲学基础上的不足,进而反思并重构STIT逻辑的群体行动刻画方式。 一 STIT逻辑的群体行动刻画方案 在STIT逻辑中,如果用α表示任意的行动者、用φ表示任意的语句,用stit算子[·]表示主事性这一二元关系,那么任一行动都可被表示为:[α]φ,即行动者α确保事件(结果)φ成立。例如“张三打开窗通风”这一行动就可被表示为:[张三]打开窗通风,即“张三确保打开窗通风”这一事件为真或者说成立。 对于主事性这一二元关系的构建,不同的理论给出了不同的解释。根据这些对主事性的不同理解,可以构建不同的stit算子。不同的stit算子可通过在符号[·]的右上角加注不同标记来区分。例如dstit算子可表示为[·][.d],则用dstit算子表示的行动就可表示为[α][.d]φ。本文将以dstit算子为例来展开讨论。 按照STIT逻辑的语义解释,在某一种历史进程h(可理解为现实中会出现的一种可能情况)以及时间点m下逻辑表达式[α][.d]φ为真,当且仅当(1)在每一条与h未分叉的历史进程h[,1]和时间点m下,行动者α都通过自己的行动或者选择确保了事件φ为真;(2)事件φ并不是必然为真的。条件(1)是为了说明恰好是由于行动者α的行动或者选择才能导致或者确保φ为真;条件(2)是为了确保行动者的主事性有施展的空间。因为如果φ必然为真,那么φ的真就与主事性是否成立没有关系了。例如像“太阳从东方升起”“潮涨潮落”“生老病死”等事件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些事件的出现也就与行动者的主事性没有关系。 以上是STIT逻辑对个体行动的刻画方法。针对群体行动的刻画,STIT逻辑将群体行动等价于多个行动者(joint agents)的行动,即将群体行动的刻画重点放在多个行动者共同行动时所导致的多重主事性(joint agency)问题上。(参见Belnap,et al.,pp.56-109)也就是说,在STIT逻辑中,一个行动是群体行动,当且仅当有多个行动者参与其中。 在此基础上,多重主事性又被区分为两类,分别是严格的多重主事性(strict joint agency)和一般的多重主事性(plain joint agency)。严格的多重主事性要求每个行动者的主事性都在群体行动中起作用,而一般的多重主事性则容忍某一或者某些行动者的主事性对于群体行动的结果没有发挥作用的情况出现。与之相对应地,我们可以将具有严格的多重主事性的群体行动称为严格的群体行动,将具有一般的多重主事性的群体行动称为一般的群体行动。 Astit算子已经被用来形式化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群体行动。(参见Xu,p.868)为了与前文中的dstit算子保持一致,我们将使用dstit算子重构这两类群体行动的逻辑刻画。如果用G表示由行动者(如α、β、γ……)构成的非空集合(即行动者群体),且集合中的元素多于或等于2,用stit算子[·][.d1]和[·][.d2]分别表示严格的多重主事性算子和一般的多重主事性算子,用φ表示任意的语句,那么严格的群体行动可被表示为:[G][.d1]φ,一般的群体行动可被表示为:[G][.d2]φ。 按照STIT逻辑的语义解释,在某一种历史进程h以及时间点m下逻辑表达式[G][.d1]φ为真,当且仅当(1)在每一条与h未分叉的历史进程h[,1]和时间点m下,行动者集合G中的行动者们通过自己的行动或者选择,确保了事件φ为真;(2)事件φ并不是必然为真的;(3)对于集合G中的任意非空子集F而言,[F][.d1]φ都不成立。如果去掉条件(3)就能得到[G][.d2]φ的语义解释。简单来说,严格的群体行动的三个条件分别是要求(1)正是由于群体G中不同行动者发挥了自己的主事性所以才导致了他们用自己的行动或选择保证了事件φ为真;(2)事件φ不是必然为真的,即不会出现无论行动者行动与否,该事件都为真的情况;(3)不会有G中的任意真子集F使得[F][.d1]φ成立,即对于事件φ的为真而言,群体G中的所有行动者都发挥了自己的主事性,不存在滥竽充数的行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