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与费尔巴哈之关系问题的焦点之一便是1844年的马克思思想是否存在明确的“费尔巴哈阶段”①。对此,学界有“一次转变论”和“两次转变论”之争,前者虽承认马克思哲学在此阶段深受费尔巴哈影响,但认为马克思在此阶段已经从唯心主义直接转向辩证唯物主义,不存在明确的“费尔巴哈阶段”,并对费尔巴哈哲学的价值和影响力提出质疑②;后者则认为马克思思想的形成过程经历了两次转变,第一次转变是从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转向费尔巴哈式人本唯物主义,第二次转变才真正走向新唯物主义。“两次转变论”承认马克思哲学思想形成过程中存在明确的“费尔巴哈阶段”,并强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就是第二次转变的关键节点。因此,应当对费尔巴哈的哲学贡献做出更客观的评价③。芝加哥大学哲学系的丹尼尔·布鲁德尼教授(Daniel Brudney)基于规范性解读立场持后一种观点,把“告别哲学”作为1844年的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的共同表达,从1844年的马克思的文本中诸如术语表达、批判对象和逻辑理路等方面呈现“费尔巴哈阶段”的存在理据,并把“人的本质”视为青年马克思“费尔巴哈阶段”之落脚点,以此凸显青年马克思哲学具有的人本主义特质。不过,布鲁德尼对该阶段的承认并非仅仅意在表明费尔巴哈思想是马克思思想从唯心主义走向新唯物主义的中介,而是力图透出对费尔巴哈的研究挖掘青年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的可能性,表明费尔巴哈式“告别哲学”进路不足以构成青年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充分证成,并从规范性立场构建青年马克思与现代政治哲学的对话。由此,布鲁德尼力图引入现代政治哲学中的罗尔斯式建构性证成方案来实现对费尔巴哈的超越。不过,布鲁德尼的这一尝试并不成功,其引入的罗尔斯式反思平衡无法具备应有的动态性、历史性维度,而是陷入某种形而上的基础主义窠臼。 一、“费尔巴哈阶段”何以存在 在布鲁德尼看来,1844年的马克思处于“费尔巴哈阶段”的依据主要有两点: 一是1844年的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高度评价。从马克思在《手稿》中对费尔巴哈毫不吝惜的赞誉即可见一斑。比如,“费尔巴哈著作是继黑格尔的《现象学》和《逻辑学》之后包含着真正理论革命的唯一著作”④。尤其在“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部分,马克思从三个角度阐明费尔巴哈“真正克服了旧哲学”⑤:1.费尔巴哈表明黑格尔哲学和需要被批判的思辨性宗教本质上具有同一性;2.费尔巴哈将唯物主义推向新的哲学高度,并以自然物为基础构建费尔巴哈式唯物主义;3.费尔巴哈“把基于自身并且积极地以自身为根据的肯定的东西同自称是绝对肯定的东西的那个否定的否定对立起来”⑥。 二是基于1844年的马克思的相关文本,从术语表达、批判对象、论证理路等层面都不难找到“费尔巴哈阶段”存在的依据。 1.哲学术语的借用。在部分哲学术语的运用上,1844年的马克思与费尔巴哈同根同源,只是在具体情景中对表达形式有所转变。比如,《手稿》高频使用“类本质”“类意识”“人的本质”等术语,这些术语的哲学意义直接源自费尔巴哈。虽然这些术语在近代形而上学中不乏运用,但费尔巴哈在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中赋予这些概念以新的内涵。比如,费尔巴哈认为,“只有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作对象的那种生物,才具有最严格意义上的意识。动物固然将个体当作对象,因此它有自我感,但是,它不能将类当作对象。因此它没有那种由知识得名的意识”⑦。1844年的马克思即在此意义上承认某种关于人的形而上学规定,也就此意义展开对类本质之异化的论述⑧。再如,二者对异化的理解也不乏显见的连续性。费尔巴哈把异化理解为一种否定黑格尔体系消除物性与对象性活动的手段,将其规定为人的本质无法自我实现的状态,并结合其宗教批判指出上帝是人之本质的异化,“上帝愈是主观、愈是属人,人就愈是放弃他自己的主观性、自己的人性,因为上帝本来就是人的被放弃了的、但同时又重新为人所占有的‘自我’”⑨。上帝本是人的产物,人一旦创造出上帝,上帝就成为远离人并统治人的存在,人对上帝越是崇拜,上帝就越会压迫人,人更是无法实现自我的本质,而“那种使人对上帝的意识成为上帝的自我意识的黑格尔式的思辨学说,便是以这种自我异化过程为基础的”⑩。可见,费尔巴哈批判黑格尔将异化作为否定对象性活动的手段,强调人的自我异化会使人无法通达自我之本质的实现。1844年的马克思则从劳动角度延续了这种费尔巴哈式异化观,马克思不但认为“人奉献给上帝的越多,他留给自身的就越少”,还从劳动者与劳动产品、劳动者与劳动活动、劳动者与类本质,以及劳动者与他人及其产品这四个表征认为“工人对自己的劳动的产品的关系就是对一个异己的对象的关系”(11)。 2.批判主题的延续。宗教批判和哲学批判是费尔巴哈思想的两个重要维度。马克思则在费尔巴哈影响下对这两个主题“接着讲”,这一点,在马克思1843年给阿尔诺德·卢格的回信和寄给费尔巴哈的信件以及随之于1844年发表的文章中清晰可见(12)。马克思在此问题上对费尔巴哈的评价也是颇高。在1844年8月马克思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初稿寄给费尔巴哈时的去信中,他不但认为费尔巴哈的著作《未来哲学》和《信仰的本质》的意义“无论如何要超过目前德国的全部著作”,而且认为费尔巴哈对宗教、哲学的批判“给社会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13)。批判的内容同样不乏清晰的延续性:费尔巴哈对宗教的批判倒转了人与上帝的关系,把人对宗教的信仰视为“类”的能力的某种心理投射,“对上帝的信仰,就是人对他自己的本质之无限性及真理性的信仰。属神的本质就是属人的本质”(14)。因此,“一切属神的规定,一切使上帝得以成为上帝的规定,都是类之规定”(15)。1844年的马克思则延续这一“倒转”,认为“反宗教的批判的根据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就是说,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16)。除了对宗教的批判,1844年的马克思还把这种“完成了对宗教的批判”的费尔巴哈式视角延伸至对哲学的批判(17)。“思辨哲学家所做的工作,不过是将神圣本质变成思维的对象,而非想象的对象”(18),其构建的新哲学力图将思维重新置于人的世俗物质世界,用人的感知和感性活动来对抗黑格尔哲学,以此表明“哲学是关于存在物的知识。事物和本质是怎样的,就必须怎样来思想、来认识它们。这是哲学的最高规律、最高任务”(19)。可见,1844年的马克思自觉运用费尔巴哈的哲学立场来批判黑格尔,认为黑格尔“使作为观念的主体的东西成为观念的产物,观念的谓语”(20),因此,“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