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强调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②。推进要素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付敏杰、张平,2022)。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长期以来电力资源配置方式以计划为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开启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此次改革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总体思路,力图在自然垄断环节建立科学监管机制,在可竞争性环节建立市场化机制。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强调“健全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 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对于保障电力安全可靠、推动清洁低碳转型、促进市场高效竞争具有重要意义。第一,电力价格需要反映成本变动与供需变化,解决“市场煤”与“计划电”的上下游价格结构性矛盾,更好地提供投资与生产信号以平滑周期性供给波动。长期以来,电力价格以政府定价为主,无法及时反映发电燃料成本变化,影响电力供给安全与效率(刘希颖、林伯强,2013)。如2021年较大范围的停电限电原因之一是高企的煤炭价格无法顺畅传导,电力企业生产与投资意愿下降③。因此,亟须推动电价市场化改革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 第二,电力价格需要反映碳排放外部性成本,并传导到终端用户以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目标)的实现。碳市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覆盖的电力行业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0%以上④。若电力价格无法体现碳排放成本,碳市场则无法对电力行业产生有效的减排约束。因此,必须协同推进碳交易机制建设和电价市场化改革,才能充分发挥碳市场价格信号的减排指引功能(张希良等,2021;林伯强,2022)。 第三,电力价格需要在竞争性环境下形成,减少市场势力的影响。电力行业具有独特的经济技术特征,由于发电侧市场集中度较高、短期内产能面临上限约束、电力需求缺乏价格弹性等原因,电力市场的正常运行容易受到市场势力的影响,损害市场配置效率,削弱消费者的福利水平(范英、衣博文,2021;郑新业等,2022)。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需要考虑配套相应的市场势力识别和监管机制,确保电力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本文旨在评估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以来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与竞争性市场的建设成效。从成本传导的视角切入,考察以下关键问题:2015年以来的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已经10年,是否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⑤电价能否充分反映燃料成本和碳排放成本的变动?成本传导率受到哪些因素影响?电价是否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形成?回答这些问题不仅有助于评估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成效,还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和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本文首先基于电力行业的经济技术特征,结合现有文献对成本传导率的理论分析,构建了电力市场成本传导率的分析框架。具体而言,本文探讨市场竞争程度、需求价格弹性和边际成本弹性等因素对成本传导率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命题。接着,利用广东省电力现货市场小时级出清数据和电厂微观数据,基于全电量调度出清模型构建电力市场边际成本曲线,识别各出清时段的边际机组及其发电成本。在此基础上,采用工具变量方法实证估计电力市场的成本传导率,并对结果进行讨论。最后,进一步分析各因素对成本传导率的影响,对提出的理论命题进行实证检验。 研究结果发现,电力价格能够显著地传导发电成本,成本传导率约为55.7%,并在不同的模型设定中保持稳健。这一结果表明,电价市场化改革基本建立起了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有效地为市场主体传递了反映供需变化的价格信号。分成本类型看,电力价格能够显著传导燃料成本,传导率达到54.8%;尽管对碳排放成本的传导率也达到42.9%,但统计上不显著。结合理论模型,传导率接近50%意味着市场结构更偏向非竞争性,表明当前的电力市场建设与理想的竞争性市场仍存在一定差距。进一步分析发现,成本传导率受到市场竞争程度、需求价格弹性和边际成本弹性的影响。在市场竞争程度更高、需求弹性更小、边际成本弹性更低的时段,成本传导率提高,验证了本文的主要命题。本文为评估中国电价市场化改革的进展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在要素市场改革持续推进的新形势下,研究结果对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动电碳协同发展、促进市场高效竞争、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启示。 与本文研究密切相关的文献主要有以下3类。第一类文献聚焦电力市场改革的成效与影响评估。自1980年代以来,各国陆续推进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相关文献对其成效进行了深入分析。一个共识是市场化改革对降低发电成本及电价(乔斯科,2006;法布里齐奥等,2007)、提高配置及生产效率(博伦斯坦、布什内尔,2015)以及改善社会福利(曼苏尔,2008)具有积极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多次对能源领域尤其是电力体制改革作出部署。2015年以来的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进行评估的文献也逐渐增加。波利特(2021)结合国际经验和中国实际,提出了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评估框架。郑等(2021)通过比较2015年改革前后的价格变化,发现改革显著降低了上网电价及零售电价。然而,该分析仅限于改革实施后的前3年,并未关注2017年以来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宋枫等(2023)运用情景模拟方法,考察了中长期交易和全电量现货交易的市场机制带来的福利改善和分配效果,但其分析是基于现有系统的成本模拟,未能对实际改革效果进行评估。刘等(2022)则利用广东省现货市场的实际数据评估了市场有效性,但仅使用了第四轮和第五轮试运行期间共两个月的数据,样本时间跨度较短,且缺乏对市场价格机制的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