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突出,自然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动态平衡成为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气候变化是当前人类共同面临的非传统安全挑战之一,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逐步构建了现代气候治理体系,对气候风险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重要的气候风险治理手段,气候风险信息披露引起了监管机构、媒体、投资者以及企业管理者的高度关注(Krueger等,2020;Sautner等,2023),不仅成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也承载着落实“双碳”目标、引导资源配置与防控环境金融风险的重要职责。2024年4月,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时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采取鼓励披露与强制披露相结合的形式,对气候变化议题披露提出明确要求,为我国上市公司规范化披露气候风险信息提供了参考标准。虽然自愿披露气候风险信息的上市公司数量逐步增多,但仍存在披露主体不明晰、披露标准不统一、披露信息不完整等问题(Ilhan等,2023),上市公司在披露气候风险信息时具有较高的自由裁量权。同时,我国资本市场以个体投资者为主,其信息甄别和获取能力较弱,这可能导致投资者短期内无法准确识别气候风险信息的客观性以及披露的真实动机。因此,在气候信息披露准则逐步完善与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双重驱动下,厘清企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的潜在动机显得尤为重要。 关于企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动机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信息沟通动机。作为非财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气候风险信息披露能够缓解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Lin和Wu,2023),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降低外部投资者逆向选择风险,从而提升企业市场价值(Flammer等,2021)。另一种是信息掩饰动机。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缺乏强制性的报告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准则(Ilhan等,2023),管理层在是否披露、如何披露以及披露内容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杜剑等,2023a),这可能导致环境绩效较差的企业更倾向于披露更多的气候风险信息进行“辩白”(Hummel和Schlick,2016;Wedari等,2021),从而淡化管理层自身管理不力的责任。此外,信息披露水平通常由信息供给方和信息需求方共同决定。已有研究主要从信息需求方角度探讨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的驱动因素,如机构投资者持股(Cohen等,2023;杜剑等,2023a)、机构投资者实地调研(Song和Xian,2024)、董事会有效性(Ben-Amar和McIlkenny,2015)、股东积极主义(Flammer等,2021),鲜有文献从信息供给方角度探讨企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的潜在动机,尤其是对业绩期望落差在企业管理层气候风险信息披露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尚缺乏深入研究。 根据绩效反馈理论,企业会通过评估当前实际绩效与期望绩效的差距以调整后续战略决策(Cyert和March,1963)。当企业存在业绩期望落差时,管理层面临股东和市场的多重压力,管理层基于自利动机可能更倾向于采用成本低、见效快的印象管理策略,以维护企业声誉并稳定市场信心(李维安等,2025)。非结构化的文本信息披露违规成本低、隐蔽性较高,赋予了管理层更多的操纵机会和操纵空间,从而成为企业合理化业绩压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尽管已有研究探讨了业绩期望落差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文本信息披露的影响(曹雅楠等,2023;严若森、高心仪,2024),但对业绩期望落差如何影响企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尚缺乏经验考量和系统的理论研究。因此,当企业存在业绩期望落差时,管理层披露气候风险信息究竟出于“沟通效应动机”还是“掩饰效应动机”?考察这一问题不仅有助于全面厘清管理层披露气候风险信息的真实动机,而且有助于引导利益相关者理性解读企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从而为完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机制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本文以2011-2023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了业绩期望落差对企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业绩期望落差越大,企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水平越高。相较于气候物理风险信息,存在业绩期望落差的企业更倾向于披露气候转型风险信息。动机检验发现,存在业绩期望落差企业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具有掩饰效应动机,即业绩期望落差越大,企业越倾向于夸大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水平,披露语调的消极程度也越高。该动机能够抑制高管薪酬的减少,从而使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成为管理层推卸自身经营责任的“自利工具”。同时,代理成本较高与信息透明度较低的企业更可能通过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掩饰业绩期望落差,两者构成了掩饰效应动机形成的关键机制。进一步分析表明,存在业绩期望落差企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的掩饰效应动机在非国有企业、高耗能行业以及《巴黎协定》签署后更为明显。研究还发现,存在业绩期望落差企业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股价,提升企业短期超额收益率,但也会进一步恶化市场对企业的长期预期,降低企业长期市场绩效。 相比以往研究,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本文为上市公司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现有研究主要从信息需求方探讨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水平的驱动因素,鲜有文献从信息供给方探讨企业披露气候风险信息的潜在动机。本文从信息供给方视角系统考察了管理层在面临业绩期望落差时披露气候风险信息的潜在动机,不仅为气候风险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资本市场甄别企业气候风险信息的真实性提供了经验证据。其次,本文丰富了业绩期望落差下企业战略响应行为的相关研究,拓展了企业行为理论和印象管理理论的研究边界。与已有研究探讨业绩期望落差下管理层采取的战略性变革或投机性行为不同,本文发现存在业绩期望落差企业的管理层通过披露气候风险信息使其成为企业合理化业绩压力的一种有效手段,不仅对理解业绩期望落差如何影响企业信息披露行为形成了有益补充,也为管理层通过披露气候风险信息来推卸自身经营责任提供了新的证据。最后,本文探究了存在业绩期望落差企业的管理层利用气候信息披露进行掩饰的动机、作用机制、边界条件以及经济后果,为引导利益相关者理性解读企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提供了经验证据,对提高企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质量和完善气候风险信息披露机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从而为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及助力我国进一步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