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新闻业的生产主体由多元行动者网络构成,这一观点已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同(朱春阳,2023),且有成为常识的趋势。但问题在于,在中国的媒介环境下(只有传统媒体才拥有新闻采编资质),其他行动者的新闻生产行为何以可能?本文试图引入“外围行动者”(peripheral actors)这一概念,通过经验研究探讨“多元行动者是数字新闻业的生产主体”这一判断的合理性所在。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说的“新闻”(news)指的是广义上的本体论概念,即“新事实”(芮必峰,1997;刘鹏,2019)。它不同于经典新闻学研究中“新闻即硬新闻,新闻实践即职业活动”的基本假设,而是将普通人的日常新闻实践也纳入考察范围。正如彭兰(2021)所言,今天的新闻传播是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的交织,私人生活情境下的群体或个人视角需要被兼顾。对新闻的广义解读,既是数字新闻学作为新研究范式的核心特征之一(李艳红,2021),也体现了近年来新闻社会史研究的创新之处。①在数字媒介环境中,新闻具有杂合性(Splendore & Brambilla,2021),纯粹的新闻信息常常跟服务、情感等内容混合在一起,体现了数字新闻业的液化特征。 一、外围行动者:新闻生产研究的新变量 外围行动者是一个近几年在全球新闻学研究中较为热门的概念,指的是新闻生产中的新兴力量。该概念虽然在数字时代被提出,但它所描述的现象在历史上一直存在(Eldridge,2019)。从传统新闻从业者的角度看,外围行动者类似于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2008:312)所说的“陌生人”:他们今天闯入新闻业,并且要停留到明天,一点都没有要走的打算。由于相当一部分外围行动者从一开始就不属于新闻记者群体,他们很可能会将群体本身无法滋生的特质引入新闻实践中,从而创新或者说颠覆传统新闻业的固有特征。 外围行动者活跃于新闻实践的多个领域,可能在个人、组织或网络层面展开行动(Hermida & Young,2019)。他们不仅存在于传统新闻业外部,而且在传统媒体之内也占有重要位置,尤其在致力于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媒体组织中更为明显。换言之,外围行动者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它特指传统新闻业外部的新行动者;广义上,它还包括新闻软件开发人员、舆情分析师等传统新闻业内部的新行动者(他们可能不直接进行新闻生产,但又与其密切相关)。外围行动者是一个高度异质的群体,例如在做新闻的规范程度上,不同行动者之间的差异巨大。按照拉图尔对行动者的理解,外围行动者还应包括智能机器人、算法等非人行动者,但鉴于其激进观点不符合人本主义的主流立场,且智能技术的发展没有突破意识和情感壁垒,非人行动者尚且无法拥有完整主体地位(孙迎光,汪大本,2021),因此,当前的经验研究只能将其视作工具去看待。 传统新闻从业者对外围行动者有着复杂的情感,一方面希望他们给“处于危机中的新闻业”(Zelizer,2015)带来新气象,另一方面却又时常感到自己的“管辖权”(阿伯特,1988/2016:12)和既有规范受到侵犯,这在对外围行动者的进一步命名上——如先锋记者(pioneer journalists)和闯入者(interlopers)—可见一斑。因此,外围行动者还指向新闻记者通常赋予该领域新来者的隐喻性地位:承认他们可能会带来创新或推动新闻业革新的必要成分(Ahva,2019),但仍将其定位在新闻生产核心之外。事实上,随着数字新闻业的发展,外围行动者正在迸发出愈发重要的力量,其地位和影响力也在不断提高(Tandoc,2019)。对综合实力不强的地方媒体而言,这一感触或许更为明显。 本文在界定研究对象时,采用的是外围行动者的狭义内涵,即不具备新闻采编资质、但又持续提供新闻性内容的非传统媒体。具体而言,它包含三个主要特征:(1)没有新闻采编资质;(2)不属于传统媒体,即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3)持续提供或生产新闻性内容。这一界定,既体现出我国媒介体制的主要特征(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也将“长期生产者”和“偶然参与者”区分开来。形象地说,外围行动者在从事新闻生产时,属于“无证上岗”。当然,这里的“证”不仅指记者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证(具体的物),还包括一种制度化的正当身份(无形的文化观念)。当前,外围行动者虽然主要通过数字媒介提供内容,但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自媒体”,因为只有持续提供新闻信息的自媒体,才能归入外围行动者。作为一个总括性概念,外围行动者既可指个体或由个体构成的群体,也可指组织。在实际表达中,可根据语境使用外围媒体、外围记者等关联概念灵活替换。上述界定,为后文的案例筛选明确了标准。 将外围行动者作为“新变量”引入新闻学研究,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外围行动者是国际上形容新闻业新兴力量的主流术语,而且十分贴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在没有新闻采编资质(合法性和正当性)②的情况下,新行动者只能在外围运作,即使他们已经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力。其次,数字时代的新闻生产是传统媒体、政务媒体和普通用户等多元行动者“共同参与的动态实践”(陆晔,周睿鸣,2016),只关注传统媒体,很难准确识别数字新闻业的内在生态。再次,将外围行动者作为一个概念工具,有利于将分散的新行动者研究集中起来,与国际研究接轨,推动研究成果的交流与积累。最后,这也是对“数字时代新闻学研究应该摆脱对传统媒体的过度依赖”(黄旦,2015;Deuze & Witschge,2018)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