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国家治理转型的核心议题,深度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中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推动社会结构发生系统性重构:单位制逐步消解,动摇了传统计划体制下社会整合的组织基础;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重塑了利益分配与资源配置机制;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深刻改变了治理的空间形态与组织逻辑。在此背景下,建立于“国家支配社会”传统逻辑的社会管理模式,日益面临双重困境:一方面难以回应社会结构高度分化所带来的多元化、异质性诉求,另一方面无法有效化解因个体原子化带来的治理真空与认同危机。这种结构性张力,迫切要求治理体系实现从理念、制度到技术的系统性、范式性转型。 社会治理转型本质上是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构的深层制度变迁。其核心是从强调行政控制与静态稳定的“社会管理”,转向倡导多元协同与动态和谐的“社会治理”,目标在于实现“秩序与活力”的辩证统一。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基于“国家—社会”二元对立传统理论,难以契合中国超大规模社会的复杂治理现实;而聚焦政权延续的“威权韧性”论说,则往往忽视中国在社会活力激发与治理创新方面的独特经验。这种理论困境,凸显出中国社会治理的特殊性与创新价值。 基于此,本文将首先建构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概念体系,阐释三者的内在逻辑与历史演进脉络;继而从单位制解体、市场化深化、城市化加速三个维度,剖析社会结构变迁带来的治理挑战;随后从理论层面厘清“秩序—活力”平衡的内涵及其在中国的实现路径;进而以“元治理—组织嵌入—党员骨干”为核心机制,解构党建引领社会活力的运作逻辑;最后依托国家能力与社会互构理论,探讨社会能力提升对国家治理效能的反哺机制,并总结有关启示。 一、中国社会治理转型:从管控到引领的范式演进 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嵌入在国家整体现代化进程中,是对社会结构性变迁的战略响应与系统性调适。这一转型不仅体现为治理技术的优化,更体现为治理理念、主体关系与制度逻辑的深刻变革,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持续深化。 (一)概念体系:战略布局、治理范式与政府职能的层次区分 社会建设是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组成部分,居于战略顶层设计层面。它着眼于统筹社会领域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领域的协同发展,致力于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1]。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三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将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列为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将总体布局拓展为“五位一体”,新增“生态文明建设”,使社会建设的战略定位更趋完善。具体而言,社会建设包括两大体系:一是民生保障与服务体系,通过完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奠定社会秩序的物质基础;二是社会整合与价值体系,通过培育社会信任、规范共识与集体认同,为社会活力提供文化支撑。 社会治理是实现社会建设目标的路径与范式,其本质是多元主体通过协商、协作与互动实现公共事务的协同共治,以追求秩序与活力的辩证统一。相较于传统社会管理,社会治理范式具有三大特征:主体多元性(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经营主体共同参与)、方式协同性(以柔性化、网络化机制替代单向行政命令)、目标双重性(既保障社会有序运行,又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同时,社会治理更加强调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主张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共同构建一个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的社会[2]。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社会治理”纳入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框架,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2017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强调“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凸显其长期性与根本性。 社会管理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具体方式,位于治理体系的执行操作层面。它主要回应“政府如何维护社会秩序”的问题,侧重于通过行政手段、法律法规与技术工具实施风险防控、矛盾调解与应急处理等事务。同时,社会管理特指“社会治理”范式之前主要依赖政府单一主体实施管控的传统范式。换言之,在社会治理范式下,社会管理不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强调在多元协作中实现“刚性管理”与“柔性治理”的有机融合[3]。 (二)逻辑关联:目标—路径—工具的体系化协同 综上,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构成有机衔接的“目标—路径—工具”行动体系:社会建设锚定发展战略与价值导向,为社会运行提供宏观框架;社会治理提供实现目标的协同路径与机制保障;社会管理则提供落实治理意图的具体手段与技术支撑。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乏社会建设的引领,治理与管理易迷失方向;缺乏社会治理的创新,管理可能退回行政包办与刚性维稳的老路;而缺乏有效的社会管理,先进的治理理念也难以落地见效。 这一体系也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运行逻辑的转变:从政府对社会的单向管控,转向通过多元共治实现社会活力与秩序的动态平衡;从注重事后应急处置,转向源头治理与系统治理的预防性逻辑;从倚重行政手段,转向法治、德治、自治与技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