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启蒙主义者信奉的平等、民主、自由、法治等符号,本身在不同地域和语境中的语义、语用等有着非常大的差异。此外,近代中国文化、思想和政治世界中的符号,诸如公理、进化、革命、科学、解放、阶级、斗争等,相比于近代西方有着强烈的自身色彩。很难想象,这些符号在有限的时期内既能在理论上又能在现实中被立体性(结构化、系统化)地呈现出来。在近代西方如此,在近代中国亦如此。张力、矛盾和冲突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不是有或无的不同。① 就近代中国而言,在不同的论说和运用中,这些符号因其启蒙的后发性和强烈的目的性、设计性,演进的历史进程遭到压缩,彼此之间难以协同而此消彼长,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结果,在平等和自由的选择中,平等相对自由而占优;在民主和法治的选择中,民主相对法治而占优。不仅如此,在民主与平等之间,在更广泛的符号选择中,历史最终都指向了一个。这是一个什么符号?回答是“平等”。这是真的吗?回答是千真万确。 这是一种带有整体性的判断,即在近代中国语境中,“平等”对自由占优,对法治占优,对民主占优,对其他符号都占优;更进一步说,这又是这样一种结果,即平等战胜了自由,战胜了法治,战胜了民主,战胜了一切;岂止如此,就像法国大革命中革命者最后也被革命的那种场景,平等甚至战胜了自己。一种平等被认定为高于另一种平等,一种平等被另一种平等所取代,获得平等、待遇平等、分配平等、经济平等、实质性平等战胜了其他的一切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人格平等)。 一般来说,在历史变迁中,任何大的结果往往都是合力促成的,各种不同的因素都以各自的方式和强度参与到了历史的选择和塑造中。没有什么单一的因果决定论,这也包括历史决定论。不过,其中总有一些因素对历史结果的形成更有影响力,产生的作用更大,小到一个人的命运,大到一个国家的命运。正是近代中国的“平等”特别是实质性平等对中国人最有吸引力、动员力和影响力,正是这种平等成了近代中国最美好的愿望和梦想,正是这种平等对近代中国的选择和转变起了关键性作用,正是这种“平等”成为近代中国最有标识性的符号。在众多观念和符号中,为什么恰恰是“平等”独占鳌头,恰恰是平等赢得了一切?追问这样的结果如何产生,整体上就是探寻“平等”观念在近代中国复杂的生成和演变的过程。② 清末危机和革新中的“平等”神话 清末内外危机及革新之下的“平等”观念,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叙事中一开始就令人惊叹不已。在很短的时间内,近代中国知识人就将“平等”的价值和理想推到了漫无边际的极限。从国家间的平等到世界大同和人类一家,从民族之间的平等到种族、人种平等,从社会平等到政治、法律平等和经济平等;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平等再到无人类的平等和万物之间的平等,如此等等,人类已知的平等,人类能够想象的一切平等,包罗万象,无奇不有,尽收眼底。这是近代中国知识人一个共同的神话——“平等”的神话。这是一个从国家到世界甚至到万物一切皆同、一切皆平、一切皆等的神话。已知的近代西方的平等观念,已知的中国历史上的平等观念,已有的各种乌托邦想象中的平等图像,在清末中国知识人的平等想象面前都黯然失色。危机、危难之中的近代中国知识人塑造的中国梦和世界梦,其最美好和最吸引人之处就在于“平等”。清末中国知识人追求的“平等”之所以是一个令人惊叹的神话,体现于以下几点。 (一)以“平等”为人类最普遍理想和最高价值 清末知识人以“平等”为人类最普遍的理想和最高价值,由此其他一切价值都成了平等的附属物和陪衬,甚至成了它的牺牲品。面对新帝国主义列强及其征服威胁,清王朝陷入了中国历史上千年未有之变局。在国家灭亡、教化灭亡、种族灭亡这三重危机叠加出现时,保卫国家、保卫民族、保卫教化等就成为近代中国最直接、最基本的目标。清末的中体西用、变法维新和革命,都成了救世、救国、富强、自强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人们将技术、器物、经济和政治革新等看成富强的根本,这十分自然。但清末的知识人远未满足于此。对他们来说,这些在很大程度上都只不过是工具理性而不是价值理性,不是近代中国人追求的根本价值和信仰。他们要求的更多,期望也更高。他们期望的最高价值正是“平等”。变法派的康有为、谭嗣同如此,革命派的章太炎、孙中山和刘师培等也是如此。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想象的“大同”,其最美好和最高的价值就是“平等”。“大同”的“同”是“相同”,是“共同”,根本上是平等;“大公”的“公”、“公理”的“公”,是“公共”,是“公平”,根本上是平等;③“太平”的均平;是平等,“大通”的“通”是相通、贯通,是平等;仁爱的爱,博爱的爱,根本上是平等。人类历史从据乱世到升平世再到大同世的演变,整体上就是“平等”这一最高价值不断进化和进步的历史。当康有为将这种历史进化论同孔子及其继承者结合时,历史就成了孔子及其信徒的“平等”价值和理想的实现过程。从清末到新文化运动,当儒家被看成中国等级制和不平等制度的渊薮时,康有为反其道而行之,将孔子看成“平等”价值的奠基者和开创者。④《大学》不言治世而言“平天下”,《春秋》《孟子》不言治世而言“平世”等,都是以“平等”为根本价值。儒家的复杂伦理道德和价值体系,都被归结为“平等”的价值。天地、天道、万物的根本价值是平等,人类的根本价值是平等,人的本性是先天的平等。不用多说,谭嗣同“仁学”的根本价值也是平等,是以万物相通、一切相通的“仁”为根本的“平等”。 革命派同维新派有很多不同,但在根本信念、意义和价值信仰上,却有着惊人的相似性,那就是以“平等”为根本价值和理想。不同之处在于实现平等目标的方式,是革命还是改良,是共和还是立宪;是重在什么意义上的“平等”,是国家平等还是种族平等和人种平等,是人类平等还是无人类平等,是泯除一切差别的平等还是保持差别的平等。在这些不同的“平等”上,章太炎显然是从革命出发而追求平等,他和改良者的平等观大都格格不入。在抽象意义上,章太炎也是以平等为最高的价值。从国家平等到民族平等,从政治平等到经济平等,从未来的无政府平等到无人类平等,从人的真如实性平等到齐物平等,这些不同意义上的“平等”贯穿在章太炎思想的脉络和价值信仰中。同样,“平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学说中的根本价值。孙中山民权论中的“权利”指的不是人的自由权利,因为他认为,中国自古以来人的自由太多了,在近代中国的语境中这恰恰是要限制的权利。孙中山从他对近代政治“自由”概念的误解出发,认为民权主要指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和享有者,民权不是指人的自由等权利或人权。这很像卢梭的“公意”这一概念之下的人民权利。人人享有民主权利(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权利),同时意味着人人在民主权利面前是平等的。治理国家的权力(治权)则属于治理者。孙中山的民族主义一是指各民族的自治权和平等权,一是指国家间的主权和平等权;民生主义是指国家通过对土地权的限制(“平均地权”)、对资本的限制,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以使人民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和生计权。可以肯定,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根本价值在于平等(而不在于自由、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