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特朗普开启第二个总统任期,其行政分支就开始对美国多所大学进行规范和管制,尤其是对哈佛大学。一时之间,美国大学尤其是哈佛大学与美国政府的冲突,将美国高等教育推到了政治舞台的前沿,引起了全世界民众的关注。这一政府与大学的冲突事件无疑将会成为21世纪美国高等教育史乃至美国史上的重大事件,并会带来全球性的影响。 这一事件不仅涉及学术自由与政治权力以及国家、社会与大学的关系问题,更与一个贯穿人类文明的核心命题——哲人与城邦的关系以及这一关系如何塑造和确立大学共同体的使命、立场与逻辑密切相关,而高等教育的兴衰也与此紧密相连。 本文试图基于教育史分析与哲学思辨,通过现实案例与经典文本的对照,力求从多维度的学术视野来阐明这一事件的历史意义,并据此分析和探讨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逻辑以及学术共同体和学术人的立场。 一、特朗普第二任期对美国大学的管制与哈佛校长公开信 2025年1月20日,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John Trump)正式开启其第二个总统任期。他在上任后不久便签署多项行政命令,强调“美国优先”的教育政策。2月初,特朗普政府正式要求美国高校取消“多元、公平与包容”(Diversity,Equity and Inclusion,DEI)项目,违者将失去联邦资助,随后36个州超240所高校开始取消相关项目。2月下旬,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等政府机构大量削减大学科研经费,并将科研拨款间接成本费率降至15%,包括哈佛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在内的众多著名研究型大学均受到严重影响,许多大学在此后陆续冻结甚至撤销了招聘和招生。3月7日,美国政府撤销哥伦比亚大学4亿美元的联邦补助金,次日逮捕其巴勒斯坦裔研究生马哈茂德·哈利勒(Mahmoud Khalil),随后裁定可吊销其绿卡并予以驱逐出境。3月中旬,美国国务院启动留学生言论筛查,吊销多所大学“问题学生”的签证并予以遣返。3月21日,哥伦比亚大学宣布遵守联邦要求,开展恢复4亿美元拨款的谈判,并开始吊销参与抗议学生的学籍、学位,部分毕业生的证书被撤销,随后特朗普政府进一步向其他高校施压。 2025年4月11日,特朗普政府向哈佛大学发出正式信函,提出8项改革要求。其中包括:向政府提交按种族、国籍、成绩分类的所有学生的录取数据;审查课程内容,清除DEI等“意识形态”项目;加强对国际学生的监控,筛查“支持恐怖主义或反犹主义”的申请人;对教职员工进行学术诚信与抄袭情况审查;改革学生纪律系统,允许警察介入示威管理;取消对部分学生组织的资助与认可等。 4月12日,哈佛学生与教职员工在剑桥市举行集会,呼吁校方抵制政府干预。随后,政府陆续冻结了其32亿美元的联邦拨款。4月14日,哈佛大学校长艾伦·加伯(Alan Michael Garber)发布公开信,拒绝联邦政府要求,强调捍卫学术自由与宪法权利。4月15日,哈佛大学公开拒绝接受联邦政府提出的协议,誓言捍卫宪法权利与学术独立。在艾伦·加伯的公开信中,我们看到校方虽然认同某些改革要求,但依然站在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立场上反对政府的政治干预。信中写道:“(上述这些改革目标)不可能通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来实现,也不应以控制哈佛的教学与学习、干预大学运作模式的方式来达成。解决自身的不足、履行我们的承诺、体现我们的价值观,这项工作应由我们这个共同体自行界定并承担。思想与探究的自由,以及政府长期以来对这一自由的尊重与保护,使大学能够在自由社会中发挥关键作用,并为所有人带来更加健康、更加繁荣的生活。我们每一个人都肩负着守护这一自由的责任。正如以往一样,我们将继续怀着以下坚定信念前行:无畏且不受束缚的追求真理之路,能够使人类获得解放;而美国的高等教育机构所承载的希望,也终将造福我们的国家与世界。”[1] 上述表述再次重申了大学共同体得以存续的理由、价值和条件,以及它与社会和政治权力的理想关系。尤其是大学认为政府对学术自由的尊重和保护是思想和探究得以兴盛、自由社会得以发展、生命生活得以繁荣健康、真理得以彰显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和世界得到福祉、人类得到解放的重要条件。而大学的问题应该交给共同体自己来解决,而不是依靠外部的强力干预,这显然是大学自治的根本立场。 2025年5月7日,特朗普总统在白宫再次批评哈佛“纵容激进主义”。5月22日,政府宣布撤销哈佛招收国际学生的资格,取消“学生与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SEVIS)认证,影响七千多名国际学生。5月23日,哈佛大学提起诉讼,反对政府命令,称其“非法且不合宪”。5月26日,法院批准哈佛临时保护令,暂停政府禁令,留学生可继续就读。 显然,上述原则在现实面前无疑需要进一步辨明。哈佛是否正如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以学术自由为名过度强调多元、平等和包容,已经背离了其宗旨,损害了学术和真理本身,确实需要改变?美国政府是否正如有些人所质疑的那样,其行为已经越过了政治权力的边界,损害了大学的自治自由和追求真理的事业?抑或是基于其对真理和自由的理解,用相应强力手段来敦促大学共同体做出原来在自我框架内难以实现的改变,因此这种外部干预是必要且合理的?真理是掌握在某方手里的独断论点,还是需要在思想市场上讨论与追求的共识?自由是否还依然存在,各种论点的公开发表是否不会因为立场问题而被压制和取消?双方各自的目的本身是否具有合理性,并且它与手段及干预之间的关系是否正确而适当?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分析和解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