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领导人员交流制度在加强国家经济治理与现代化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徐现祥等,2007;张军和高远,2007;Xu,2011;陈刚和李树,2012)。推进领导人员交流制度,旨在培养锻炼领导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防范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一方面,刘本义(1998)指出,领导人员交流制度有助于领导人员通过实践探索更新工作思路与方法,将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经验推广至欠发达地区,但相关实证研究结论尚不一致,既有支持性的初步证据(Qian和Stiglitz,1996;徐现祥等,2007;王贤彬和徐现祥,2017),也有研究发现到欠发达地区交流的领导人员对地方经济增长产生了负面效应(杨海生等,2010)。另一方面,陈绪群和赵立群(1996)认为,领导人员交流制度能够破除因“地缘”形成的“人情网”和“关系网”,减少合谋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这一观点得到较多经验证据的支持(陈刚和李树,2012;陈刚和李树,2013;范子英和田彬彬,2016;田彬彬和范子英,2016)。然而,现有研究大多直接基于交流制度可减少合谋、提升独立性的视角展开,对交流制度可能通过“干中学”机制产生的影响关注不足,亦未对两类机制进行有效区分。 “干中学”作为培育人力资本、提升劳动效率的关键途径,在理论研究中备受重视(Arrow,1962;Foster和Rosenzweig,1995;Chang等,2002)。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历来重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培养锻炼,而交流任职是典型方式。近年来,国资委大力推行总会计师交流制度,根据本文初步统计,中央企业总会计师交流任职的比例显著提升,2020年已超过50%。鉴于此,本文重点探讨总会计师交流制度能否通过提升总会计师能力,进而对国有企业产生治理作用。①采用这一研究情境,可能的原因在于:第一,总会计师属于前文讨论的领导人员范畴。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等领导人员参照同等级别公务员管理,具体由其上级组织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进行推荐、考察与任免(杨瑞龙等,2013)。第二,与私营经济中企业高管主要依靠市场化方式选聘与培养不同(Mian,2001;Geiger和North,2006;Li等,2010),国有经济中总会计师等领导人员随着级别的提升,其外部经理人市场逐渐收窄,形成相对稳定的金字塔结构(Chen等,2018),因此交流制度成为培养其能力的重要方式。②第三,虽然国资委于2006年发布的《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总会计师应承担类似西方资本市场企业CFO的职责与权限,但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总会计师的级别不仅明显低于董事长和总经理,甚至低于部分副总经理(丁友刚和文佑云,2012),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总会计师交流制度通过提升总会计师履职独立性来缓解内部人控制问题、改善企业治理的可能性。第四,从微观层面研究总会计师交流制度,有助于克服宏观层面领导人员交流制度研究在机制识别与检验上的局限,并为其提供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 随着国资委日益重视国有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和市值管理考核,本文实证检验总会计师交流制度对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稳定的影响。研究发现,总会计师交流任职能够显著降低国有企业的股价崩盘风险,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内生性与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末端机制检验发现,总会计师交流任职对股价崩盘风险的治理作用在国有企业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问题较为严重时更显著。前端机制检验发现,一方面,总会计师交流任职并非通过提升其履职独立性而对国有企业股价崩盘风险发挥治理作用,具体表现为上述治理作用不受总会计师在管理层或党委兼任、内部董事会建设、外部审计监督等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总会计师交流任职通过促进其“干中学”机制而对防范国有企业股价崩盘风险发挥治理作用,具体表现为总会计师交流次数越多、交流时间越长,上述治理作用越显著,且若总会计师上任前,新任职企业相比于其原任职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与代理问题越严重,则其交流任职对改善信息环境、降低代理成本及抑制股价崩盘风险的治理作用越显著。进一步检验发现,总会计师交流任职引致的晋升激励、经济激励和声誉激励的替代性解释并不成立,而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参与、分析师跟踪、卖空约束放松等市场化机制对总会计师交流任职的治理作用具有替代性影响。 本文的研究可能在以下方面具有创新与贡献:第一,本文为领导人员交流制度通过“干中学”机制推广治理经验提供了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宏观层面的研究虽然为“干中学”机制提供了少数案例性证据(Qian和Stiglitz,1996;步丹璐和狄灵瑜,2018),但关于这一机制的大样本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徐现祥等,2007;杨海生等,2010;徐磊和王伟龙,2016;王贤彬和徐现祥,2017),即使是支持性证据也较为初步。相比于上述文献,本文聚焦于微观层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制度,并通过对不同机制的区分,为“干中学”机制提供了更系统、更有力的证据支持。 第二,本文深化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制度及其经济含义的理解。已有关于国有企业高管的研究,一方面,从任期、董事会试点、审计监督、业绩考核等角度探讨如何约束高管及其成效(罗知等,2015;褚剑和方军雄,2016;余明桂等,2016;李文贵等,2017);另一方面,关注高管的经济激励与晋升激励的替代关系,强调职业晋升对高管个人的激励作用(杨瑞龙等,2013;王曾等,2014;Cao等,2019)。本文关注国资系统中重要但研究尚不充分的高管交流制度,研究结果表明,总会计师交流任职对国有企业的治理作用既不主要依赖于对高管的约束,也非单纯依靠激励强化,而是通过实践锻炼提升高管的人力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