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全方位扩大内需,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这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202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工作任务,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应对全球不确定性挑战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正处于内需不足、外需受到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不利影响的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内需既关系经济稳定,也关系经济安全,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之举。”[1](P557)全方位扩大内需需要大力提振消费、提升投资效益,并推进消费与投资的更好结合。此外,应引导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将人口的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的高品质生活紧密结合起来。这不仅能够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而且能够提升人力资本、增强投资在优化供给结构中的关键作用。因此,全方位扩大内需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投资于人”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在我国当前消费率持续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投资对GDP增长的拉动效应减弱、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过程中关键技能人才和科技自主创新领域人才短缺、人口红利逐渐消退以及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多重背景下,“投资于人”显得更为重要。它强调通过人力资本的积累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而实现内需的全面扩大。在新发展阶段,为了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以及为了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都迫切需要“投资于人”。 学术界对“投资于人”议题的研究主要涵盖以下四个领域:理论基础、主要作用、具体领域以及投资主体。首先,关于“投资于人”的理论基础。人力资本理论的提出和人力资本投资模型的构建突破了传统经济学以物质资本为主体的资本同质化假定,强调了“人”作为可积累资本在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中的不可替代性。知识积累和教育投资的引入进一步确立了“专业化的人力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2],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及实现共同富裕[3]等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关于“投资于人”的主要作用。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两个方面。其中,“投资于人”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释放消费潜能[4]、优化投资结构、畅通经济循环[5]以及促进城市财富增长[6]等方面。而关于“投资于人”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提升人的社会适应性[7]、促进民生改善[8]以及推动国家绿色转型[9]等方面。第三,关于“投资于人”的具体领域。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服务型消费支出是“投资于人”的主要投资领域[10],具体可细分为职业培训等教育投资领域以及医疗、养老和社区建设等健康投资领域[11]。最后,关于“投资于人”的投资主体。政府是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显著的投资主体,政府投资的服务领域和资金规模能够为其他投资主体传递未来的工作重点,指明后续的投资导向。从教育投资领域的投资主体来看,中等收入水平及以上的家庭投资者能够通过现金性的显性教育支出以及放弃潜在收入、增加子女陪伴时间的隐性教育支出参与教育投资[12],低收入群体则由于信贷约束显著,参与职业培训的比率较低,大多依赖政府投资的生命周期教育体系。从健康投资领域的投资主体来看,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能够通过长期的市场化投资管理解决医疗保险、养老金等健康保障资金的可持续性问题[13],并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参与健康投资[14]。 综上所述,当前学术界已在理论基础、主要作用、具体领域以及投资主体等维度对“投资于人”展开了一定的研究。然而,对于“投资于人”的政策内涵、现实需求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重点领域的探讨仍需进一步深化。本研究旨在深入剖析“投资于人”的基本内涵、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明确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主要作用,并明确以“投资于人”推进全方位扩大内需的路径选择。 二、“投资于人”的基本内涵与理论基础 在2023年5月5日举行的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口高质量发展同人民高品质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就医、住房、养老等一体考虑,有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5]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支持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减负、加强消费激励,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16](P16),这进一步对“投资于人”进行了阐释和要求。“投资于人”概念具有深刻内涵和理论基础,需要全面研究阐释。 (一)“投资于人”的基本内涵 “投资于人”,通俗地说,也就是以“人”为“投资”对象,这里的“人”既是具体的人、群体的人,也是抽象的“人民”,这里的“投资”既是具体的资本投资、提升人力资本,也是广泛意义的资源配置。从一般意义上看,“投资于人”基本内涵在于围绕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而配置资源。具体而言,“投资于人”的核心内涵在于:围绕人的全面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人力资本水平,优先将公共资金和国家资源用于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教育培训,用于促进高质量就业,用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保障水平,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通过人力资本提升培育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形成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显然,“投资于人”与“投资于物”具有相对的内涵。如果说,“投资于人”可以提高人力资本,强调将资金资源更多地投入教育、医疗等人的发展机会与能力培养、民生保障等方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投资于物”形成了物质资本,体现在将资金资源投向机器设备、铁路、公路、机场、建筑、实体产品等实物资产。需要强调的是,“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并非相互排斥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投资于人”有助于提升“投资于物”的利用效率,“投资于物”为“投资于人”提供重要载体。强调“投资于人”并不意味着否定“投资于物”,而是要以“人”为核心,推动二者的动态协同,将“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使“物”的服务效能提升与“人”的发展需求相适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