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国政府提出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1]。在利好政策激励下,截至2021年,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市场。得益于动力电池技术发展和政府财政支持,越来越多的国产造车新势力正在崛起,比亚迪、蔚来等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截至目前,全球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突破2,000万辆,仅2022年上半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超过422万辆,同比增长66.38%,中国市场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260万辆,占全球市场份额60%以上[2]。 相较于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拥有更高的智能化程度。软件系统基于数据代码,而代码是制造商的商业秘密,即使这些代码对外公开,没有专业知识的政府监管者和公众也无法获悉软件可能存在的缺陷。这会导致一些尚未成熟的技术被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而政府和公众却无从得知。制造商通过炒作人工智能概念吸引意向人群购买,获取超额利润,而车主却承担了安全风险和技术试错损失。目前,部分研究人员主张使用汽车软件开发框架,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软件标准化建设[3],协助政府基于标准化开发框架实施监管,降低新能源汽车软件系统的信息不对称。2021年7月召开的“第七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标准法规国际交流会”提出,软件缺陷将导致场景识别障碍,且与硬件缺陷相比,软件缺陷不易被政府和公众察觉。当车载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时,制造商能够识别并获取相关缺陷信息,相较于政府和公众形成信息优势,这种信息不对称将损害政府和公众权益。 产品召回是在制造商违反质量安全标准的情况下自愿或被动采取的行动[4-5]。当制造商发现产品存在可能引发一系列风险的缺陷时,为了避免公司声誉受损,制造商会选择实施召回策略[6]。产品召回机制作为汽车售后服务的重要内容,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的一项管理机制,在成熟的西方汽车市场得到广泛推行[7-8]。 为此,本文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智能化进程中一个关键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信息不对称下,如何实施有效的召回监管以保护公共利益,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智能化发展?解决这一问题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部分学者以供应链为背景进行汽车召回研究。He等[9]发现,制造商进行召回活动会威胁其供应链,召回风险与供应中断对制造商决策造成的影响是不同的。Murphy等[10]认为,采用软件辅助驾驶技术的汽车制造商面临的召回风险大于传统制造商,并提出结合保险机制降低召回风险的方法,以此加强供应链应对召回风险的能力。Borah和Tellis[11]发现,召回事件存在一种“负面溢出光环”,负面影响甚至会波及竞争对手的产品,影响行业的销售和资本市场。Byun等[12]考查了召回事件发生后顾客的忠诚度,发现顾客的行为特征、促销敏感度以及召回事件本身的特性是影响顾客忠诚度的重要因素。Cavazos等[13]和Gokhale等[14]通过调查发现,政府的强力监管可以促进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并对政府监管如何影响制造商股东权益进行了说明。戴宾等[15]研究了在供应链中实施产品召回策略对保险合约执行决策的影响。Wang等[16]探讨了在召回事件发生后,制造商间的竞争行为对后续销售情况的影响问题,发现制造商间的竞争越少,对销售量的影响越小。 另一部分学者发现,在汽车召回过程中存在博弈关系。Chao等[17]基于道德风险构建了制造商和供应商在召回发生后的超模博弈模型,发现可以通过制定合同清单来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成本。Rubel[18]提出了一个随机微分博弈模型,用以刻画在召回发生时,制造商的最优竞争定价策略。Dai等[19]建立了一个博弈模型,用于研究召回在供应链中的可追溯性与产品可靠性之间的相互作用,推导出三种具有内生定价的跟踪模型,论证了两个制造商之间的均衡竞争关系。Mukherjee和Chauhan[20]利用差分博弈模型发现,制造商的任何召回行动都会在短期内对其声誉产生负面影响,但是一次影响不大的召回却能够增加制造商的长期收益。Wang等[16]是少数几个通过演化博弈来分析产品召回的研究者,他们探究在产品召回发生时制造商定价策略与政府监管策略的均衡情况。Xia等[21]通过演化博弈研究了公众舆论对汽车制造商召回策略以及政府监管策略的影响,发现当公众舆论关注度较低时,制造商总是选择隐瞒缺陷信息。经有国等[22]引入两阶段动态博弈,研究了信息披露与否对博弈均衡决策的影响。 新能源汽车是一个新兴产业,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新能源汽车召回的研究较少,大部分研究集中在传统汽车召回领域。Rupp[23]将企业的召回策略分为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两种类型。Haunschild和Rhee[8]研究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带给制造商的压力,探讨了压力如何引起学习行为这一问题。Rhee和Haunschild[7]发现,制造商声誉是组织责任的一种表现,拥有良好声誉的制造商在召回过程中会受到更重的市场惩罚。范建昌等[24]强调制造商责任意识,认为被动召回会影响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判断。李培功等[25]研究发现,在汽车召回发生后,资本市场会对制造商进行严厉的惩罚,并且召回公告也会对非召回制造商股价造成影响。Astvansh等[26]以美国汽车制造商的缺陷产品为背景进行研究发现,当产品负面报道增多时,制造商自愿召回的意愿也会增强。 Li等[27]从中国新能源汽车政策角度进行了研究,发现消费者的意见会影响政府制定新能源汽车政策。目前,学者对信息不对称的研究逐渐深入。黄河和胡旻卉[28]通过设计契约机制降低合同双方的信息差。李剑等[29]研究发现,信息共享机制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损失并提升供应链效率。现有文献对新能源汽车召回的研究有一定的理论贡献,但存在如下问题:第一,现有对新能源汽车召回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信息对称的条件下进行,鲜有研究者将信息不对称作为研究背景。第二,关于新能源汽车缺陷产品的研究大多忽视召回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第三,研究方法的动态性不足,现有文献聚焦于召回政策本身,将研究重心转向对新能源汽车政策的研究,忽视了公众在召回过程中对缓解信息不对称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