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尼采谱系学探究之哲学作用的当代争议 尼采在哲学史上通常被认为是哲学谱系学的奠基性人物①。正如霍伊所言,“谱系学通常被归结为后结构主义哲学家所使用的一种哲学分析方法,它分析某些认知结构、道德范畴或社会实践是如何以与人们的日常理解相悖的方式在历史上形成的,这些哲学家从尼采那里继承了这一方法”②。莱特同样指出,谱系学方法不仅是《论道德的谱系》一书享有盛誉的重要原因,而且是尼采本人用以进行道德批判的独特工具③。然而,尽管学界普遍认同尼采谱系学方法在道德批判中的重要作用,但对于该作用的具体性质和结果,研究者之间却始终存在激烈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谱系学探究在尼采对传统道德价值批判中的作用是实质性的还是修辞式的?这一作用是否取得了尼采预想的效果? 学界对于上述两个问题的回答,主要形成三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对传统道德价值的批判中,尼采对谱系学探究做出了实质性的、成功的运用,即尼采通过谱系学探究对道德价值的“非道德性起源”的揭示成功瓦解了以往基督教道德的权威性。大多数学者如福柯、戈伊斯、内哈马斯等均持这一观点,他们将谱系学视为一种颠覆性的“历史分析方法”,通过揭示基督教道德所宣称的普遍性与其实际历史起源之间的矛盾来解构这一道德价值的规范性效力④。第二种观点则认为,谱系学方法将一种实践的过往历史与该实践的当下证成相混淆,从而陷入起源谬误的逻辑错误⑤,因此,虽然尼采的确赋予谱系学方法实质性的作用,但它并未取得其所期望的解构传统价值的效果。如哈贝马斯、所罗门、芬肯、库普曼等学者均在不同层面上审视了尼采谱系学方法的有效性,并对其中的谬误成分展开了批判⑥。第三种观点则试图彻底消解这一问题,认为谱系学方法在尼采的道德哲学中未获得任何实质性的运用,而只是一种修辞策略。如盖伊、雷金斯特、贾纳韦等学者据此主张,虽然尼采表面上是在通过揭露令人反感的起源来进行价值颠覆,但他实质上是在通过一种鼓动性的语言来召唤人们的情感,以此达到通过其他路径(如生命力标准或情感)来对道德价值进行重新评估的效果⑦。 本文认为,上述三种观点看似相互排斥,实则共享了一个未经审视的理论预设,即将尼采的谱系学探究直接等同于一种旨在颠覆价值的批判活动,或者说谱系学颠覆。正是这一共同预设,造成了当前研究中多元对立的解释困境。而走出这一困境的关键,就在于深入考察一个被既有研究所普遍忽视的环节——尼采在谱系学方法应用方面对英国自然主义伦理学的批判。只有通过揭示尼采对英国自然主义伦理学的细致诊断,其对谱系学方法的复杂多维的态度才可获得更加充分的澄清。而在这一诊断中,尼采洞察到的恰是这些自然主义者对谱系学方法和谱系学颠覆的混同:前者是一种真诚的自然主义方法,而后者则是该方法与一种隐秘且虚构的道德纯粹主义理想的辩证结合。尼采进而表明,这种危险的结合将不可避免地导向虚无主义,而这样的虚无主义正是近代理性形而上学体系崩溃之后道德哲学最普遍的表达形式,即通过伪造价值来恢复价值。本文的结论因此在于,在谱系学方法的实际作用上,尼采表现出一种将谱系学方法和谱系学颠覆严格区分的双重态度:他既实质性地运用了谱系学探究的方法以彻底追溯道德价值的自然起源,同时又驳斥了试图凭借这些起源的特性彻底颠覆传统道德价值的逻辑。这一驳斥的根本目的也具有双重面向:在理论面向上,它意图将人们从一种长久以来被视为唯一正当的价值思考方式中解放出来;在实践面向上,它要求人们具备足够的性格力量去肯定并承担那些被揭示为拥有偶然甚至不洁之起源的道德价值。通过这样一种深入的诊断与根本的重塑,尼采赋予自然主义伦理学一种稳定的理论形态,道德价值在其中摆脱了被持续伪造的历史命运,并由此回归到一个自然世界当中,这个自然世界虽然充满不确定之风险,但却鲜活真实。 因此,厘清尼采对英国自然主义伦理学问题的诊断,既能为化解当代尼采研究中的相关争议提供可行的指引,也能有助于深入洞悉理性的形而上学建构瓦解之后哲学所面临的虚无主义问题的本性。我们也将看到,尼采对道德价值的自然主义阐释为应对这一危机提供了一种具有启发性的哲学方案。 一、英国自然主义伦理学的谱系学方案 尽管“上帝死了”的宣告源自尼采,但“上帝之死”这一形而上学事件早已在欧洲历史上发生。自笛卡尔试图单纯凭借理性拯救遭受理性怀疑的上帝以来,对最高价值的哲学辩护已经开始呈现为理性自身的徒劳挣扎。正如拜泽尔所言:“如果我们始终如一并且将我们的理性推到极限,那么我们将不得不接受无神论、宿命论和唯我论。我们将不得不否定上帝、自由、其他思想、外部世界的存在,甚至我们自己的永久存在。简而言之,我们将不得不否定一切的存在,不得不成为……‘虚无主义者’。”⑧由此,近代哲学的理性主义建构蕴含着一种内在悖论:欧洲传统的道德价值体系以超感性的理念世界与基督教道德为核心假设,而近代哲学为该体系寻求一种理性辩护和证成的工作愈是完善,这一道德体系的虚无主义内核就愈发明显地暴露在哲学家面前,因为在一种“一即全,全即一”的理性泛神论体系中,没有任何超越的存在能够提供价值之最终来源和标准。在这一点上,“‘上帝死了’首先意味着:由哲学和宗教构造起来的超感性领域的崩溃,一个以哲学和宗教为核心和基础组建起来的传统社会的瓦解”⑨。这一历史事件的深远影响,不仅在于作为最高价值的上帝与超感性领域被废黜后的价值失序,更在于它揭示了任何理性形而上学价值建构的体系内在地就是虚无。面对这种价值建构的崩溃,如何保证道德要求的正当性并因此避免虚无主义困境成为伦理学必须首先回应的问题。随着理性运演至其虚无主义的逻辑终点,道德价值所依赖的超感性领域已然宣告失灵。因此,从超自然主义路径转向自然主义路径就成为哲学家寻找道德价值之根据的必然选择,他们只能在人真实生活的自然世界中寻找道德价值的正当性根基。 为此,英国自然主义者借由谱系学方法追溯道德价值的自然起源,提供了道德感学说方案。这一方案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在17—18世纪,沙夫茨伯利与哈奇森同传统理性主义者展开论战,提出道德来源于道德感而非理性。他们否定了道德同理性相符合的道德判断,也否定了基于事物自身永恒的适宜性或不适宜性所作出的道德评价⑩,并主张基于赞同或反对的道德情感反应来作出道德评价与道德判断。因为,理性只能揭示事物之间的联系,而情感才是构成道德行动的理由,人们必须基于人性中的情感才能作出道德评价。然而,哈奇森由于无法解释道德情感的个体差异与道德判断的普遍性要求之间的矛盾,便将道德感解释为仁爱上帝的神圣创造。其悖谬之处在于,本应是自然主义的道德感学说最终却诉诸一个超自然的上帝,这无法自圆其说。后续情感主义者因此聚焦于为道德感起源提供彻底的自然主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