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来,方以智哲学思想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方以智处于明清之交这一学术转型期,此时,理学渐趋衰落,更符合时代和社会需要的新思想开始产生。同时,随着西方知识和文化的不断传入,在其影响下,使得方以智的思想既具有综合性,又具有创新性。方以智以理学传家,又有炮庄、逃禅和研《易》的经历,这推动了方以智“三教合一”思想的实现,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新的哲学。对于方以智哲学的定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阐述。目前来看,有对其“均”的哲学、“三冒”的思想、“余”本体哲学、以“火”为最高范畴的“火运水火”哲学、“气火共构”的自然哲学、“无对待在对待中”的“逻辑本体论”哲学等方面的研究。①其中,“均”的哲学较具有代表性。方以智著有《东西均》一书,全面阐述了以“均”为核心的哲学体系。 学界对方以智“均”的哲学的研究,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将“均”作为一种哲学方法,重视其调和的思想特点;关注“圆∴”的思维模式,强调“均”的哲学中表现出的变易、不易和简易的特点,并认为“均”的哲学以《易》学为渊源。②二是近来产生了一种新的研究思路,即把“均”作为学说、思想义的范畴。如蒋国保先生认为,“均”有“全均”和“小均”之别,两者都有融贯、调适其他学问的功能,但各自的自洽性又有差别。同时,他也认为孔孟思想是“全均”形成的重要因素。③两种思路所关注的重点虽然不同,但都对把握方以智哲学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方以智“全均”思想的研究,目前也有一定进展。庞朴先生认为“全均”是与专门之精的偏颇相对而言的,表达的是一种圆融观点,也是方以智的自许。④李元旭、解光宇认为“全均”就是通过融通各家学说、采取“以统均立”的调和方式而实现的。⑤张世亮认为“全均”是指方以智所主张的圆融观点,三教统合、圆融无碍即“全均”。⑥潘志锋认为“独均”“小均”只能揭示大道的一部分,而“全均”即大道。⑦郭立峰关注“全均”圆融的特点,认为“全均”是具有包容精神的,也是贯通的。⑧刘元青认为“学”是造“新均”的方法,“全体滚用”是“全均”体系发挥作用的方式。⑨薛明琪认为“全均者”是能“用万即一”的大成之人,“通”和“中”是“全均”的两个特征,《易》与禅的回互、会通即完整的道(“全均”),交几轮、随泯统皆是为明晰“全均”而提出的认识方法,带有实学特点的“质测”“通几”之学是实现“全均”的方法。⑩段显瑞认为“均”的特征就是大全,“全均”是轮尊的最高境界,“均”的存在方式是“虚存于实”,“全均”是将各方学术贯通的结果,并以“全均自居”作为“均”的境界追求。(11)以上研究强调“全均”的“集大成”“圆融”“调和”“虚存于实”等特点,把握到了方以智以实现“全均”为追求的思想宗旨。在此基础上,本文重点对方以智著作中谈到的各种“均”进行分类整理,探讨众均之间的关系,着力揭示方以智理想人格——“全均者”思想中所展现的悲观态度的成因。 一、“均”“全均”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方以智在《东西均》中将一般的思想、理论、学问、学说称为“均”,比如,孔孟老庄的思想、佛教理论、禅宗理论、理学各派学说、义理之学、章句之学等都是某一种“均”,“全均”是统摄驾驭“众均”的“均”,是特殊的“均”。“全均”的实现要经过“统均”这一过程,统摄、运用“众均”即为“全均”。 融合是“均”的特性。方以智从对现实生活的观察中提炼出“均”之意涵。“均”是一种造瓦之器,能够旋转,表面是平的。“均”还取自均钟木,这是用于测度钟声大小、清浊的器具,通过测量钟的声音,从而为之定调。“均固合形、声两端之物也。”(12)“均”的这两个含义,既有对形的言说,又有对声的展现,形声兼有,呈现了“均”的融合性。由此延伸,方以智之“均”具有浑融、辩证的特点,能够融合相互对待的两方,其云:“两间有两苦心法,而东、西合呼之为道。”(13)两间、东西中都包含着相互对待的两方。“均”的融合特点表现在道与物的关系上,即“道亦物也,物亦道也。”(14)物就是道,道又不能离物。方以智在《东西均》中说: 代而错者,莫均于东西赤白二丸……因其所行,错成生死:明而暗,暗而明,昼夜之生死也;生明死魄,一月之生死也;日一北而万物生,日一南而万物死,一岁之生死也;时在其中矣。呼吸之小生死,天地之大生死,犹是也。(15) 代错是“均”发挥作用的机理,也是“均”的特点,方以智举日月代明的例子加以说明:日在白天照亮大地,月在夜间散发光芒,日月相互轮转,发挥作用,以成代错。方以智认为,不同的代错各有不同的周期,天的明暗转换构成昼夜的生死轮转,月亮的圆缺轮回构成一月的生死轮转,太阳的南北移动构成一年的生死轮转,时序规律就蕴藏在其中。代错之际,表现形态存在差异。“步之积移,犹有岁差,望后人之均之;则可不均东西所以代错之故,听步东步西者之积移而差乎?”(16)方以智认为代错的两方不必要求具体的相等,那种过度关注代错之中的小误差,并且认为这些小的误差会日积月累放大的观点是不对的,是没能参透代错本质的表现。 “均”是所以然,是生不得不然。“所以然,生不得不然,而与之同处。”(17)“均”对人来说既具有应然性、当然性,又具有必然性。“均”难以为言,但就在那里,运转不息;人们又汲汲于探索它,想一睹它的面目,乃至把握它,因此,又不得不言。所以,只好用“言即无言”之言来言说“均”。方以智认为“中土以《易》为均,其道并(併)包,而以卜筮之艺传于世,又不甚其苦心”(18)。《易》是一种“均”,“《易》均”以卜筮之艺传于世,卜筮之艺即“言即无言”之言,是不得已的言。人们无法通过卜筮之艺来得到“均”,但这并不影响“《易》均”的地位。不仅如此,在方以智看来,“《易》均”还是一种特殊的“均”,其特殊性在于其能够发挥“全均”的作用。方以智在《与藏一》中说:“故万法惟《易》足以统之征之。至于一门深入,炼专而通,则全无话言分矣。”(19)《象环寤记》中还引“赤老人”方大镇之语云:“吾故望有知其全者以疗教,则必集大成以为主,非可平分也。溯其原同,则归于《易》耳。”(20)可见,“《易》均”能够统“万法”、用“万法”,而“万法”实际上就是“众均”,也就是说,“《易》均”能够“集大成”,并成为“众均”之主。所以,方以智认为掌握“《易》均”是实现“全均”的一种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