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对价值形式的阐释不仅被认为“是理解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出发点”①,更被视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最重要的成就”②。因此,价值形式理论的形成与发展、研究对象与方法等问题一直是国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界热议的焦点。但当前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对上述问题的阐释,或从马克思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继承与超越入手,强调马克思实现的经济学范畴批判的革命性;或从黑格尔哲学的视角切入,强调马克思对黑格尔体系逻辑的运用;而相对弱化或忽视了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的古希腊思想渊源,尤其是被马克思称为研究价值形式第一人的亚里士多德。故而,本文拟突破传统的对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的现代来源——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黑格尔辩证法的解读思路,深入到古希腊思想的广阔思维视野中,构建起马克思与亚里士多德对话的桥梁,全面地诠释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的思想内涵和实践智慧,以期更为清晰地展现马克思价值形式理论的“科学确切性”。 一、亚里士多德:“商品二重性”的萌芽——“价值形式”的诞生 对经济的研究一般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在充分吸收苏格拉底、色诺芬和柏拉图思想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创造性地从主体间性视域分析经济活动,实现了经济研究重心从“使用”向“交换”的转移。亚里士多德是西方思想史上最早从社会性定义货币为“社会约定”的产物的哲学家,不仅揭示了经济交换的形式矛盾,更展现了人类对价值形式认知的雏形。 苏格拉底在探讨主体需要的满足时,揭示出物是用以维持生活的有用的东西——“一支笛子对于会吹它的人是财富,而对于不会吹它的人,则无异于毫无用处的石头”③;色诺芬借苏格拉底之口将物是否对拥有者有利作为判断其价值的根据——“财富是一个人能够从中得到利益的东西”④;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论证物品交换的起源时,从满足人的需要的角度指出了物具有某种用处——“带去人家所需要的东西换人家所能给的东西”⑤。我们可以看到,前亚里士多德哲学家们只看到了物具有的使用价值,且是在依据个人所处的情境、主观偏好判断“物”(客体)是否对“我”(主体)有用的意义上定义使用价值。与这一主客体二分的视角不同,亚里士多德创造性地从主体间的辩证关系中揭示了物品具有使用和交换两种属性——商品二重性的最初萌芽。他把物的使用价值看作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和拥有者“我”所处的社会条件、心理状态无关。正因如此,一物对“我”无用,却因为对另一主体“他”具有使用价值而可以和另一主体“他”所拥有的物相交换。亚里士多德敏锐地意识到,物的自然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可通约的,但是交换的公平性又需要以某种“等同性”为前提,使其在量上可以比较,这一量的比例即为交换价值。事实上,亚里士多德已经隐约地说明了价值的存在,可惜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认的:“亚里士多德没有能从价值形式本身看出,在商品价值形式中,一切劳动都表现为等同的人类劳动”。⑥他没能触及价值的社会本质,而是退回到前人的视域中,从“需要”解释价值,“所有的东西都必须由某一种东西来衡量。这种东西其实就是需要”⑦,即将价值归因于物的自然属性对人的需要的满足能力,实质是混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亚里士多德更是误将货币视为可通约性的根源,认为货币能赋予异质物等同性。我们知道,货币不过是商品的一种特殊形式,它能与其他商品交换,只是因为其同样具有等同性与可通约性。虽然亚里士多德陷入用价值(货币)解释价值的悖论漩涡,止步于说明价值形式的存在,没有能够科学地回答价值形式得以成立的原因,却首次将交换行为的逻辑抽象化,最早触及了价值形式的根本问题——如何通过抽象实现异质物的等同。这一质的不可通约性与量的可通约性的辩证矛盾后来被马克思发展为“价值形式的辩证法”,即商品交换中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对立统一。虽然亚里士多德没有发现货币只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的物化表现,但是他对货币的理解仍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正如熊彼特所言,所有货币理论史,都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那里。⑧他挑战了将货币等同于贵金属的朴素观念,提出货币的价值并非源于其物质载体,而是源于“社会约定”。尽管他认为这种约定是自然而然出现的,未进一步追问其背后的生产关系,但其历史性视角为后世学者(如马克思)探索价值形式的历史演化(从简单价值形式到货币形式)、理解货币作为“社会关系”的载体开辟了道路。 基于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发现,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区分了两种交换活动——经济和货殖。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考察了交换价值发展的过程。首先是自然发展起来的物物交换,在这一阶段,交换的目的是满足交换双方相互的需要,“从前的人们各自所有的各种物品,或者太少或者太多:因此以有余换不足”⑨,并以此为限度。随着简单交换的发展,交换距离拉长、交换物品体积扩大、出现了保存和运输困难等情况,人们之间的交换就需要借助一种媒介(本身有用而又便于携带的货物)——货币(钱币)。亚里士多德注意到,在以上两种交换形式中,交换价值对于使用价值是一种从属关系,即交换价值是实现使用价值的手段。随着交换的发展,贩卖商发现了在物品供求双方获取最大利润的方法,扭曲了货币服务交换这一自然目的,使其成为交换的起点和终点,并最终发展至极端的方式,由钱生钱的钱贷。在钱贷这种交换方式中,商品消失不见,货币仿佛拥有了一种魔法——能够自行增殖。在后两种交换形式中,交换价值逐步蜕变为使用价值的目的和主人。亚里士多德将前两种以使用价值(满足人的需要)为目的的交换活动称为“经济”,在他看来,这种“只限于取得生活所必要的并且对家庭或国家有用的物品”⑩的有节制的、有限度的活动服务于人的自然需要的满足,是合乎自然、人性的。而后两种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货殖”及其极端方式“钱贷”,无限地、无止境地追求货币(财富),甚至在没有具体物质财富的生产或转移的地方收取高额利息,是罪恶贪婪和不劳而获的象征,必然成为家庭和城邦的腐蚀性因素,其不合乎自然且不正当性应该受到谴责。(11)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们之所以向往聚敛财富这种无节制的、无限度的致富方式,具有以下两点原因:其一,他们只知重视生活而不知何者才是优良生活,因此面对无穷尽的生活欲望,他们就想象一切满足生活欲望的事物也无穷尽;其二,有些人虽已有心向往“优良”(道德)生活,却仍旧不能忘情于物质快乐,知道物质快乐需要有财货为之供应,于是投身赚钱的事业。(12)面对不可避免的违反自然、人性的货殖,亚里士多德表达了坚决的反对。他提出由中产阶级执政,通过构建道德体系来制约人们在经济生活中追求财富的欲望,规范人们追求财富的行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中产阶级具有优良的道德德性,因为“中产阶级(小康之家)比任何其他阶级都较为稳定。他们既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他们的资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既不对别人抱有任何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他们过着无所忧惧的平安生活”(13),会以实现城邦公民的幸福作为自己的执政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