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学界对于马克思的物化批判理论,自卢卡奇、广松涉到巴克豪斯“新马克思阅读”以来,已有过较为充分的系统研究,国内学界在此影响下也关注到对马克思物化批判理论创新阐释的多种向度。就概念辨析而言,学界普遍倾向于区分物化、物象化(事物化)、合理化、异化、对象化等概念的差别与内在关联。①就理论内涵而言,学界普遍区分了马克思理论中生产力导致的物化和资本主义特殊生产关系导致的物化。也有学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区分了“物象化一般与社会生产关系的物象化”“物化一般与社会生产规定的物化”②,揭示了物化中的双重颠倒: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颠倒为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继而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又颠倒为物的某种自然属性。就理论效应而言,学界主要把物化批判理论定位为一种社会批判理论,以期揭示资本主义条件下物化统治权力机制与观念拜物教的意识形态误认的主客体双重拜物教向度。 在既有的物化批判理论研究中我们发现,对这一理论的唯物史观基础的把握偏差,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视域遮蔽。其一,就理论内涵而言,当我们强调马克思的特殊的资本主义物化批判并非仅仅对生产力层面所导致的物化一般的批判,而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导致的特殊物化批判时,还需要进一步认识到,这两个层面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不仅是辩证统一的,而且是在实践活动中不断生成的,由此表明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物化批判理论本身具有开放性、实践性、主体性、能动性等特征——这就是本文将致力于揭示的,从“活动”出发理解经济范畴的“历史生成性”与从“结构”出发理解经济范畴的“历史规定性”的重要区别及其辩证关系:只有从“活动”出发,而非“结构”出发,才能准确把握马克思物化批判理论的唯物史观基础。其二,就理论效应而言,我们发现物化批判理论并不仅仅是一种揭示权力机制的社会批判理论,也是马克思试图突破经济范畴的物化特征时所使用的一种特殊历史认识方法。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中指出:“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给劳动产品打上商品烙印、因而成为商品流通的前提的那些形式,在人们试图了解它们的内容而不是了解它们的历史性质(这些形式在人们看来已经是不变的了)以前,就已经取得了社会生活的自然形式的固定性。……这种种形式恰好形成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各种范畴。”③当我们将物化批判理论引向“揭示经济范畴的物化特征”即破解这种“自然形式”的意识形态性这一层面时,我们发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强调,必须把这种“事后思索”而导致误认的经济范畴重新“复原”到社会历史过程中加以研究,即始终基于对社会历史活动的考察基础之上去揭示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从而形成了一种“物—活动—关系”的特殊历史认识图式。我们在文本考察中发现,这一图式通过沟通经济范畴与社会生产活动的横向联系,以及不同经济范畴之间从抽象到具体的纵向联系,从“生产与表现”即“历史生成性与历史规定性”的辩证维度充分展现经济范畴的社会历史意涵。其三,就物化批判理论在马克思思想史中的发展进程而言,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物—活动—关系”图式就初现雏形。马克思在此阶段已经初步触及社会关系所导致的物化/对象化,而它也同时表现为私有制条件下的异化。并且这种社会关系所导致的物化只能在人们的活动中形成并被解读出来。由此,并非如广松涉等人断言,马克思存在从异化到物象化、物化的问题式断裂,我们反过来认为,从人本主义异化史观向唯物史观的逻辑变迁,是内在地存在于马克思物化批判理论的思想史发展过程中的。 一、“物—活动—关系”的人本主义图式 “物—活动—关系”图式最早可以上溯至《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表现为“私有财产—对象化劳动—人与人的对立关系”的初始形态。在这一文本中,马克思通过“对象化劳动”这一“活动”形式,阐明了现实中的物(私有财产)事实上是人与人的关系(异化式的关系)在上述活动中的外在显现。能否看出马克思上述图式中的活动即对象化劳动的环节,直接关系到能否准确理解马克思此时“物化批判”思想的准确内容。从表面上看,马克思在此文本中似乎只谈到了“物”即劳动产品与工人的异化,而没有谈及这种物的异化所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当我们只从“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④这段引文来谈论马克思的劳动产品的异化思想时,情况更是如此。但问题的关键是,马克思谈论的不是一般的“物”,而是作为劳动产品的“物”,“这一事实无非是表明: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⑤。对马克思来说,没有脱离劳动活动的“物”,有的只是作为劳动活动之产物的劳动产品。而这种劳动活动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即对象化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这种劳动的对象化偏偏表现为劳动的异化,即对象化劳动表现为异化劳动。“在国民经济学假定的状况中,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⑥请注意,马克思是把异化劳动视为对象化劳动的表现形式的,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对象化劳动以异化劳动的形式表现出来。 马克思正是通过上述这一关键的逻辑环节把对物化(异化)批判的解读思路推进到人与人之关系的理论层面。在他看来,由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活动的异化所体现的人与其类本质的异化,是必须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人对他人的关系)表现出来的。“人对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对他人的关系,才成为对他来说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⑦异化出去的劳动产品不可能飘在空中,它必然属于另一个异己的他人。正因为如此,对马克思来说,劳动产品的异化,虽然看起来只是劳动产品这种“物”对工人的异化,但它所反映的却是人与他人的异化关系。这就是马克思在此文本中通过“活动”(对象化劳动)的环节建构起来的、从“人与人的关系”视角来审视和批判“物”(劳动产品)的异化的理论思路。 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将对私有财产这一“物”的解读上升到“人与人的关系”的层次,关键就在于“活动”视角的纳入。从笔记本Ⅰ“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文本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从作为劳动产品的“物”出发,不断上溯其成立的前提,直至“人与人的对立关系”。从第一种规定到第二种规定的推理中,当国民经济学家只是把劳动理解为僵死的、物化的价值,从而把劳动者只是理解为一种商品和生产资料时,马克思首先将劳动理解为人的活动,而且是体现人的类本质的生命活动——对象化劳动。由此,虽然我们在资本主义的现实中首先看到的总是人与其劳动产品的异化,但这种异化产生的原因必须追溯至人与其劳动过程的异化。“产品不过是活动、生产的总结。因此,如果劳动的产品是外化,那么生产本身必然是能动的外化,活动的外化,外化的活动。在劳动对象的异化中不过总结了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外化。”⑧在第二种规定到第三种规定的推理中,马克思指出这种劳动过程不仅仅是个体的活动,它首先是具有普遍性的整体的类活动:“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⑨由此,理想中的劳动过程并不仅仅是单个人的对象性本质的投射,它只有在“类活动”的意义上才是一种对象化活动。在这一段推理中,不仅是人的活动,而且是作为人的整体的“类活动”“类生活”被纳入观察视角。值得我们关注的是,马克思对于“类”的理解并没有局限于费尔巴哈那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⑩,而是从中引出人与人的对立性关系的问题,从而从第三种规定推论出第四种规定:“人的类本质同人相异化这一命题,说的是一个人同他人相异化,以及他们中的每个人都同人的本质相异化。”(11)马克思作出这一判断有其根据:“人对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对他人的关系,才成为对他来说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因此,如果人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即对象化劳动的关系,就是对一个异己的、敌对的、强有力的、不依赖于他的对象的关系,那么他对这一对象所以发生这种关系就在于有另一个异己的、敌对的、强有力的、不依赖于他的人是这一对象的主人。”(12)马克思指出,在私有制现实条件下,对象化劳动之所以变成了异化劳动,问题并非真正出在人与物的异化关系,而是人与人的异化关系。人与自身的异化,根源也在于人与人的对立性关系。由此,人与人的对立关系是异化劳动产生的真正社会历史前提。马克思指出,这种前提并不是什么自然永恒的前提,而是不断在劳动过程中生产出来的:“异化借以实现的手段本身就是实践的。因此,通过异化劳动,人不仅生产出他对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还生产出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