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卜赤颜》(Tobčiyan)又作《脱必赤颜》《脱必禅》,是元朝以蒙古文撰修的国史。最早对《脱卜赤颜》进行专题研究的,是日本学者小林高四郎①。后来,国内学者甄金在其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阐发②;白·特木尔巴根亦发表过相关论文③,但并未对甄金与小林氏的观点予以关照与对话;还有学者转而重点考察《脱卜赤颜》的纂修者、内容及相关的保管制度④。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关于元代《脱卜赤颜》的基本史料均为小林高四郎所揭出,但研究者对这些史料的甄别与辨析仍留下诸多可商之处。本文即在重新检讨基本史料的基础上,充分回应前人诸说,对《脱卜赤颜》的性质与内容,以及《脱卜赤颜》与纪传体国史、《金册》(Altan Debter)等史籍的关系,进行全新研究。 一、《脱卜赤颜》的性质与内容再探 《脱卜赤颜》即蒙元汗廷用蒙古文编修的国史,这一点已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同。但这种认识主要是概而言之,故关于《脱卜赤颜》的性质与内容仍有必要作一番深入探析。 《元史·文宗纪四》在至顺二年(1331)四月戊辰提到: 奎章阁以纂修《经世大典》,请从翰林国史院取《脱卜赤颜》一书以纪太祖以来事迹,诏以命翰林学士承旨押不花、塔失海牙。押不花言:“《脱卜赤颜》事关秘禁,非可令外人传写,臣等不敢奉诏。”从之。⑤ 此事在同书《虞集传》中亦有记载: 帝以尝命修辽、金、宋三史,未见成绩,《大典》令阁学士专率其属为之。既而以累朝故事有未备者,请以翰林国史院修祖宗实录时百司所具事迹参订。翰林院臣言于帝曰:“实录,法不得传于外,则事迹亦不当示人。”又请以国书《脱卜赤颜》增修太祖以来事迹,承旨塔失海牙曰:“《脱卜赤颜》非可令外人传者。”遂皆已。⑥ 以往学者大多根据上述史料指出,《脱卜赤颜》由翰林国史院掌管⑦。然其中所涉“翰林国史院”,实际上指的应是“蒙古翰林院”⑧。蒙古翰林院系至元十二年(1275)三月从翰林国史院分出,“专掌蒙古文字”⑨,自然也负责《脱卜赤颜》的编修。蒙古翰林院设有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等官,延祐二年(1315)后定置承旨七员⑩。文宗朝畏吾儿人阿邻帖木儿曾以翰林学士承旨修《脱卜赤颜》(11),其所任即为蒙古翰林院职官,故上引文中的押不花、塔失海牙二人也应是蒙古翰林院的翰林学士承旨。 上引文最值得注意的是,元朝史官将《脱卜赤颜》定性为“国书”,并指出所记为“事关秘禁”的“太祖以来事迹”。由此可知,自成吉思汗至文宗的蒙元诸帝事迹,皆载于《脱卜赤颜》。在这方面,最容易援引的证据就是今本《元朝秘史》(Mongqol-un Tobčiyan)所述太祖、太宗事迹。此外,世祖与文宗朝的《脱卜赤颜》亦见于文献记载,已为前贤所留意(12)。以下仅就个别史料作进一步辨析与阐发。 1.许有壬为马祖常所撰神道碑云:“时大奸当国,公首知其盗观国史,洎同列疏其十罪,仁宗震怒,罢之。”(13)据《元史》本传,知“大奸”即仁宗朝宰相铁木迭儿,祖常时为监察御史,故有弹劾之权(14)。关于铁木迭儿所“盗观”的“国史”,甄金“大胆推定,此即仁宗《脱卜赤颜》也”(15)。然并无更多材料能够确证,故无法将其视作元代某一具体皇帝的《脱卜赤颜》。 2.《元史·吕思诚传》云:“擢翰林国史院检阅官,俄升编修。文宗在奎章阁,有旨取国史阅之,左右舁匮以往,院长贰无敢言。思诚在末僚,独跪阁下争曰:‘国史纪当代人君善恶,自古天子无观阅之者。’事遂寝。”(16)前人皆将此“国史”等同于《脱卜赤颜》(17),实则不确。就内容而言,此“国史纪当代人君善恶”,与此前中国古代王朝“善恶必书”(18)的国史几乎毫无二致。而据吕思诚本传,他作为汉人,所供职者为翰林国史院而非蒙古翰林院,故其所谏争者应非《脱卜赤颜》而是翰林国史院用汉文撰修的纪传体本朝国史。文宗是元朝诸帝中汉化程度最高者,读、写汉文毫无障碍(19),自然也有能力阅读翰林国史院以汉文所修国史。吕思诚很可能考虑到文宗汉化较深又对国史惩恶扬善的政治功用有充分认识,故以翰林编修的身份进行劝谏,从而收到意外的成效。 3.《元史·虞集传》云:“初,文宗在上都,将立其子阿剌忒纳答剌为皇太子,乃以妥欢帖穆尔太子乳母夫言,明宗在日,素谓太子非其子,黜之江南,驿召翰林学士承旨阿邻帖木儿、奎章阁大学士忽都鲁笃弥实书其事于《脱卜赤颜》,又召集使书诏,播告中外。”(20)按,阿剌忒纳答剌于至顺元年(1330)十二月受封皇太子(21),故《脱卜赤颜》记妥欢帖穆尔非明宗之子应发生在此前后。但妥欢帖穆尔非明宗子的说法纯属编造,早已为周清澍所揭出(22),文宗大肆诬陷并将其载入《脱卜赤颜》来加强宣传,说明皇权合法性的书写与论证已成为《脱卜赤颜》编修的一大现实促因。 4.《元史·文宗纪五》至顺三年五月云:“撒迪请备录皇上登极以来固让大凡、往复奏答,其余训敕、辞命及燕铁木儿等宣力效忠之迹,命朵来续为《蒙古脱卜赤颜》一书,置之奎章阁,从之。”(23)此朵来所“续”《蒙古脱卜赤颜》,殆就阿邻帖木儿与忽都鲁笃弥实所修而言。在此,所堪注意的是《脱卜赤颜》的内容。邵远平曾认为《脱卜赤颜》即“今之起居注”(24),此说后为魏源所沿袭(25),但受到小林高四郎的质疑,并以元代起居注所录为“臣下奏闻事目”予以驳斥(26)。不过,若考虑到元代起居注的萌芽可能就是大蒙古国时期君主的言行记录(27),那么《脱卜赤颜》倒与其有诸多仿佛之处。成吉思汗召见长春真人丘处机时,二者的谈话被“左右纪以回纥字”(28),也就是用畏吾体蒙古文记录下来。据拉施特记载,按照当时的草原习俗,蒙古大汗的言辞都会被专职侍从记录下来(29)。类似的言辞在罗桑丹津的《蒙古黄金史》(Altan Tobči)中有集中记载(30),虽然无法达到每日必书,但显然也是《脱卜赤颜》的部分内容。当然,这类言辞的书面化,只能是在1204年成吉思汗灭乃蛮俘获其掌印官塔塔统阿并命其“教太子诸王以畏兀字书国言”后才得以实施(31)。关于此前成吉思汗的祖先世系及其创业史,根据追忆的细密或疏缺而形成的文字记载也或详或略,根本无法做到逐年叙述,更谈不上逐日记载,由此与其他相关言辞、事迹一起所生成的历史文本只能被视作“简史”“纲要之史”或“史纲”,而这正是“脱卜赤颜”的本义(32),所谓《脱卜赤颜》得名的缘由或可作如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