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GAI)正在利用深度学习技术重塑人类精神生产的智能化图景,其经由数字交互、数据训练、算法架构和技术伪造等符号系统与物质性载体等中介,在技术中立的外衣之下,实现了特定文化语境中意识形态隐喻的具象化转播。如此一来,生成式人工智能不仅完成了“思想意识的自然化(naturalization)和合法化(legitimation)”①的隐喻认知,更通过发挥“破坏那些复杂的等级结构体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②的政治功用,成为一种意识形态规训的新型技术装置。诚然,以DeepSeek(深度求索)等为代表的国产大模型,凭借其快速迭代升级、应用范围广泛与全球化协作开发等技术优势,为拓展和优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视野与话语叙事提供了新机遇,但由于其与ChatGPT(聊天生成预训练转换器)类生成式工具同属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体系,语言本身固有的意识形态属性与技术的扩散效应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意识形态安全的风险诱因。为了有效防范并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意识形态风险,推动以技术民主化与数字平权为内核的多主体协同治理势在必行,也具有现实可能性。 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意识形态隐喻及其规训功能 依循“通过另一种事物来理解和体验当前的事物”③这一隐喻的本质,意识形态隐喻指向“通过一定的‘文字转换’让听者从中领悟其中的要义,从而达到共同理解的目的”④。可见,隐喻不仅是一种美化与辅助意识形态话语表达的修辞手段,而且是一种通过意象符号传递价值观念的认知工具。尽管隐喻本身并不直接关涉价值判断,但当其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表达相结合时,便形成了一种具有意识形态属性的意义生产机制,这种机制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和重塑公众的主体意识与社会认同。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影响,是因为隐喻本身具有概念建构和语义整合功能,“借助这种建构权,人们可以对事物进行符合自己意识形态与社会权力的界定、划分与归并”⑤。当这一语言机制融入生成式人工智能时,情况便发生了变化。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核心是模拟人脑神经网络,能够跨越不同的语义领域并推动其意义互通,这固然打破并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但也因其具有数字监控与算法黑箱的不透明性等技术特质,而在其系统内部自发地产生意识形态风险,乃至与西方中心主义意识形态产生深层关联。故而,“人工智能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或关于智能的问题;就政治和权力而言,它不是中立的”⑥,无论是存在于社会中的偏见,还是源自算法或数据科学过程的偏见,本质上都具有意识形态属性。 第一,“知识奇点”⑦的认知革命内含脑力替代的“认知外包”⑧隐忧,隐喻着消解人之主体性及其批判意识的技术解决主义。作为人脑机能的延伸与拓展,生成式人工智能通过数据训练和算法设定,不仅可以产生一种“机器感知”,替换并中介人的身体认知与主观体验,而且能够基于抽象的计算结果,进一步实现自主化创新的知识生产。“人将所接受的数据输入转化为新信息,然后通过将这些与其他概念相联系,赋予其意义,从而产生了知识”⑨。可见,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一般智力”的对象化,打破了“实践—身体—认知”⑩的传统知识生产逻辑,从而逼近无意识认知驱动的“知识奇点”。这就意味着,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人脑的“外包工具”,通过知识生产的自动化程序,将人类思维限制在既定框架之中,这不仅使知识本身异变为纯粹的数据集合,而且导致具有主体能动性的认知活动降格为被动的指令服从,从而消解了知识的意向性和主体意识的辩证否定性。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一脱离真实生活实践与生命体验的“机器感知”,却被推崇为实现真理认知和揭示存在本身的必要介体。然而,这种以计算主义为基础的知识自动化生产机制,其“为计算而计算”的运行逻辑,隐喻着一种“把一切都重新界定成有待技术去解决的问题”(11)的技术解决主义意识形态。在此过程中,人类认知活动与生命存在原本的有机联系被割裂开来,导致认知主体“无法确定在哪些环境和层次上能够产生关于他们自己的意义”(12)。可见,当工具理性被绝对化为目的本身时,这一异化现象及其背后潜藏的技术解决主义意识形态隐喻,就会使人类思维活动与其生命本真状态之间失去内在联结,思维成为被动的工具,生命则成为工具的对象。 第二,多渠道数据嵌入建构隐形监控的“数字化全景监狱”,催生了数字化崇拜的数据拜物教意识形态,隐喻着量化的自我被全方位集体凝视的生存困境。生成式人工智能依凭其技术迭代的自组织能力,能够将开源数据整合为多元语义的语料库,以实现对自然语言的精准解读与答案文本的标准化生成。更进一步,语料库根据创建和更新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被动收集和主动采集两种模式。其中,被动型语料库的建立需要借助系统自动保存用户输入的信息,而主动型语料库则依托数据爬虫技术,高效获取大量数据。然而,无论是用户自发的数据“输入—收录”过程,还是系统主动执行的数据抓取操作,都意味着个人日常生活情境中所遗留的数据足迹,被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预训练与微调技术(Fine-tuning)所监控。当监控突破了物理和时空的限制,就不再仅仅是一种技术手段,而是演变为一种施加于个体之上的权力运作体系。就此而言,福柯所说的全景敞视监狱并未在人工智能时代退场,而是以超时空的形式实现了全域覆盖,由此打造了一座由瞬时监视升级为实时监控的“超级全景监狱”。区别在于,在全景敞视监狱中,相对集中分布的受控个体仍可觉察到来自中心瞭望塔的权力规训,而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监控,通过在预训练阶段的混合数据收集和动态对话采集,使个体陷入一种特殊的自愿性强制状态,即个体看似主动公开日常行为数据,但这种公开本质上是被技术机制引导和塑造的强制性行为。这一过程表明,原本自主且自觉的行为主体,在主动“通过自我展示和自己揭露,参与到它(指‘数字化全景监狱’——引者注)的建造和运营”(13)过程中,逐渐被塑造为由自我监测数据所建构的数字化人格模型。而这种将身体机能与存在价值转化为可计量数据的异化情境,更深层次地隐喻着一种数据拜物教意识形态,即无论是生命体还是非生命体,唯有被编码为数据代码,方能获得身份认证与价值确认。正如尤瓦尔·赫拉利所言,“目前最耐人寻味的新兴宗教正是‘数据主义’(Dataism),它崇拜的既不是神也不是人,而是数据”(14)。在这一自由与规训并存的“精神悖论”中,主体经历了自我客体化的异变,不自知地卷入数据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力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