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两个大局”的实践场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强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1]。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和实践性特征决定意识形态根植于并服务于相应的主体利益,意识形态领域的冲突与对抗究其根本是由不同意识形态主体的利益冲突所引起的。这就要求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意识形态主体的角度破解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突出矛盾。政党、国家和社会作为意识形态的三大主体力量,其关系塑造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基本格局,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切入点和着力点。有鉴于此,从意识形态的主体属性明晰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明确政党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的价值诉求,探寻实现三者良性互动的目标及可能,以期为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现状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正确处理政党、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命题,而意识形态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全领域全环节,从政党、国家和社会的关系视角把握意识形态建设,妥善处理不同层面意识形态的差异性,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受“党的一元化领导”强化的影响和“单位制”组织架构的支配,政党、国家和社会高度统一,意识形态领域呈现鲜明的一元化特征。随着改革日益深化,社会力量依循自身逻辑得到迅速发展,政党、国家和社会合一的结构渐趋松散,意识形态主体趋向多元,意识形态领域的基本格局由原先的“一元化”逐步转变为“一元主导、多元并存”的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2]15,这一重大命题的提出为意识形态工作指明了目标方向,即“从政党、国家和社会层面系统谋划以形成意识形态功能提升的合力”[3]。在复杂多元的意识形态领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的实现与发挥,来源于对不同主体现实利益的正确表达。而人们的现实利益并非铁板一块,特别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利益格局调整必然促使思想观念多元多样,任何一种思想观念都在极力找寻可以依附的主体,试图使自身从理论主张转变为现实实践,进而维护自身所依附主体的现实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区分意识形态之政党、国家、社会的主体属性,就很有必要了”[4]。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国化、本土化、主体化[5]的语境下,国内学者审慎运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二分法[6],认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必然涉及到党”[7],强调要“将政党带进来”[8],认为执政党的有效执政关键不在于自己的主观意愿,而在于理顺政党、国家和社会三者的关系[9]。基于此,从政党、国家和社会关系的视角考察意识形态,逐渐成为意识形态相关问题研究的一个致思理路,现有研究成果主要聚焦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认为意识形态在政党、国家和社会等不同层面具体表现为政党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学界基于对政党、国家和社会关系的考察,认为意识形态具有不同的表现类别[10]。学界或采用知识社会学研究路径[11],或运用政治学研究范式[12],从依附主体[4]、内在结构[13]及表现形式[14]等角度对意识形态进行划分,认为政党、国家和社会是意识形态的主体或载体[15]56,进而将意识形态区分为政党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16]。 二是认为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面临困境的重要原因在于未能有效区分政党、国家和社会的意识形态。相关学者认为“意识形态永远都不可能是铁板一块,要特别注意区分政党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之间的区别与联系”[17],三者的混淆是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存在的问题[18],会给思想领域带来困扰[19]。如果用政党意识形态代替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会使人民群众对意识形态有意回避甚至冷漠旁观[20],容易造成意识形态建设事倍功半[21],最终导致执政党意识形态衰落[22]。 三是围绕政党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关系展开探讨,产生了“等同合一论”和“相对统一论”两种对立的观点。“等同合一论”极力反对三者的剥离[23],认为在当代中国,党性和人民性是一致的[24],党的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是合二为一、完全一致的,并完全统摄社会意识形态,三者高度重合且一致[25]。“相对统一论”指出意识形态在政党、国家和社会三个领域的目标追求[26]、内容形式[14]、功能特征[27]及运行规则[28]等方面各有侧重,三者不可能完全一致、高度合一,三者处于对立统一状态[28],应对三者进行有效区分和合理分离[15]56。 四是探析政党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三者如何协调贯通,主要呈现出四种路径。一是势位建设论,认为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要“高势位”建设[29],确保自身在意识形态结构中的核心地位[30],进而才能引领和塑造“低势位”的社会意识形态[31];二是同向建构论,认为三者不能完全分离而必须同向建构[26],党的意识形态必须超越国家和社会的意识形态[13],否则其先进性就无法体现,难以发挥引领凝聚的功能作用[32];三是中介转化论,认为政党意识形态应起到连接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意识形态的桥梁作用[33],将政党意识形态“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而成为“主导”,“下沉”到社会意识形态领域而成为“主流”[34],进而实现三者的有效贯通[35];四是主体整合论,认为三者功能作用的发挥都依赖相应的主体[36],“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应注重不同主体之间上与下的互动、一与多的联通,同向发力”[37],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建设必须整合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38],进而增强自身的向心力[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