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高教学会、上海市教委高教办和上海教科院高教研究所联合主办的“上海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于1998年8月7日至9 日在上海举行。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市教育党委和市教委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上海部分高校校长书记、以及上海高教研究的部分专家学者共65人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就上海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和进一步推进上海高等教育大众化、通过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的新一轮高校结构布局调整和重点学科建设、上海高校科技创新体制、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产业化、跨世纪人才工程和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 研讨会期间,上海教育党委书记王荣华、上海高教学会会长、上海教委主任张伟江、上海市政协教育委员会主任郑令德、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修艺等领导和专家作了有关上海高教宏观环境和高教改革与发展的讲话,上海教科院院长胡瑞文研究员、上海市教委高教办许宝元主任、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电视大学、上海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就研讨会的中心议题作了发言。 会议认为:中央和上海市政府确定的在下世纪初把上海建成“一个龙头、三个中心”为标志的国际大都市的宏伟目标已全面策划并启动,走跨越式、高起点的发展道路,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上海产业结构的高度化,通过高强度的投入和高效率的发展模式,实现上海高等教育与城市功能重建与拓展、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互动发展,实现上海科教兴市,市兴科教的目标。 上海高等教育在实现上海和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高等教育在促进上海建设知识经济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主动从边缘走到核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通过知识传播和创新、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途径为提升上海城市综合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将作出不可替代的贡献。 会议一致认为,面对上海经济发展的有利环境和条件,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后,上海高等教育面临着规模扩大的客观要求,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促进上海市民基本素质的提高及人与个性全面发展,为实现现代化大都市文明、健康、开放、进步的社会发展目标服务。高等教育应义不容辞地承担构建人才资源高地的有效载体和软硬环境,创造条件,构筑知识经济社会平台,为21世纪逐步建立适应学习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奠定基础。 一、大力发展高等教育, 满足上海社会经济发展和市民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与会代表认为,上海应该而且也有可能大幅度发展高等教育,今后十年要把高等教育作为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走超常规发展的道路,动员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提供物质支撑。 关于发展上海高等教育的途径,代表们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改革措施,实施现有高等教育资源重组,实现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目标。如(1)创办10~15所多种类型、多种功能的社区学院。 社区学院以区县政府为主、区县企事业单位参与办学,既可依托普通高校新建,也可将区县所属的业大、职大、教育学院等进行合并或改建。(2)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改制、发展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在合并若干单科性高专组建1~2所综合性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进行普通高专、成人高校及部分中专学校的资源重组,发展一批面向上海经济建设、为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服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为生产和服务第一线培养大量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如三年内计划改制成20所高职校,可新增在校生规模1万人左右(每校500人)。(3)依托有关本科院校, 组建5~10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专门为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培养高层次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以每所新增在校生1000人计,可达1 万人。(4)积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民办高校。(5)进一步办好开放大学,发展广播、电视、网络教育。 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需在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拓宽高考入口,实行高校自主招生和普、职分流的招生体制,打通中专、职校、技校三校生进入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社区学院、民办高校以及由专科升入本科的渠道。变一次教育为多次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并在管理体制、招生、培养、就业、待遇等一系列政策上予以保证。 二、转变观念,真正确立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 使上海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 与会代表指出,市场机制形成后,企业创新和创新企业家脱颖而出了,高校校长和教师为什么缺乏创新?政府给校长、给教师什么创新环境? 许多代表认为,政府应给环境,措施是校长考虑的事。政府不该告诉校长和教师做什么、不做什么,而应让他们自己确定干什么,这样,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就会不断涌现。我们多年来一直在搞人才选拔,但是,人才不是选拔出来的,而是在实践中冒出来的,是干出来的。 有的校长大声疾呼,要给校长松绑,要真正解决政府办教、校长办学的体制问题,政府和高校的功能错位导致了政校不分和效率低下,关键是政府和学校的关系和体制问题。即政府在转变自身职能的前提下管好该管的事,而校长则应当在政策、法规指导下,围绕办学质量和水平这一核心充分施展才能,创造适合学校实际和发展目标的机会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