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招生并轨、缴费上学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但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一些大学生,特别是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发生了困难,少数甚至难以维持学业,从而在高校学生中,产生了一个新的特殊群体——特困生。据我校对招生“并轨”后的三届学生统计,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个人在校月生活费低于100 元的困难生占26%, 其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800元,个人在校月生活费低于80元的特困生占6.9%。 特困生的出现不仅严重影响着学生的正常生活,而且影响着他们的学习和身心健康。 高校特困生问题是作为我国的一个历史现象出现的。因此,我们不仅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特困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从维护教育改革和高校稳定的大局出发,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不仅要满腔热情,千方百计地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更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一、努力做好特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1.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树立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信心。要通过细致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学生提高认识现实,认识自我的能力,排除社会隔阂感,从自卑中解脱出来,把困境当台阶,从困境中奋起。 2.进行艰苦奋斗教育。对特困生进行艰苦奋斗教育不仅要让他们养成勤俭节约、吃苦耐劳的生活作风,更包括要形成勤奋刻苦、奋发向上的学风,不畏艰难、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素质。对特困生进行艰苦奋斗教育要和挫折教育结合起来,教育他们正确认识眼前的挫折,挫折对人生而言是不可避免的,挫折既是成长的不利因素,又能催人发愤、砺人意志。可使人更理智,更现实,可以更好地挖掘一个人的潜力,锻炼人的意志,培养人的品质,使人更快的成熟起来。 3.进行提高全面素质的教育。要更新教育观念,完善教育内容,真正转移到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为目标的素质教育这一轨道上来,要帮助特困生提高心理承受能力、自我调控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等。特别是要把心理素质教育贯穿于育人的全过程,使特困生拥有健康的心理、完美的个性、健全的心理素质,使他们在心灵上自我筑起一道坚固的防洪大堤,经受往复杂纷繁的客观现实的考验和挑战。 二、建立奖、贷、减、补、助、 扶相结合的激励保障机制 实行奖、贷、减、补、助、扶是学校、社会、家庭、个人多方参与的多渠道、多形式、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助学机制。我校通过实施新的助学工程,全校260名特困生,人均年收入达1200元,基本脱困。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以奖学金为渠道。奖学金是高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激励措施,也符合一些特困生用自己的勤奋努力获得奖学金解决生活之困的心理,所以奖学金应为高校“助学工程”的主渠道。 我校奖学金设立的范围是:国家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包括企业奖学金和特困生奖学金)。按一个年级统计,每年奖学金为761000元,占年级“助学工程”总金额的40%以上。获社会奖学金的学生占特困生总数的30%,此比例还在继续扩大。占特困生总数的65 %获得了各类奖学金, 最高者达到2500元。 学校的任务是扩大奖学金来源,吸引更多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识之士来校设立奖励基金。同时修订各类奖学金使用政策,不断提高奖学金额度。只有提高奖学金额度才能增加“助学工程”的力度和对学生的激励程度,从而有效地发挥奖学金在“助学工程”中的主渠道作用。 2.以贷款为辅助手段。贷款是党和国家为了帮助大学生克服经济困难而向其提供的无息贷款。奖、贷学金是今后我国高校助学机制的两大支柱。我校贷款额年最高为每生1000元,贷款面为学生总数的35%,贷款金额占“助学工程”总金额的8%。 为更好地利用贷款这一辅助手段,应建立以地方为主、学校为辅的双轨制模式。由地方政府拨款,学校多方筹集,制定发放、回收措施,逐步建立贷学金制度。同时,为激励学生积极上进,要制定免还贷款条件,对品学兼优、学有专长,毕业分配立志到基层、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建功立业的学生,可以减还或免还贷款。 3.减、补为补充渠道。减免部分特困生的学杂费,发放生活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费,是“助学工程”的补充渠道。据统计,我校95级学生减免学杂费6万元,减免人数占学生总数的5%,加上生活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两项合计约57万元,占“助学工程”总金额的30%。 4.以勤工助学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组织大学生通过课余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一定的经济资助,是“助学工程”的基本形式,也是培养学生艰苦奋斗精神和劳动观念,培养学生自立意识的最有效形式。 勤工助学活动具有两方面的功能。一是通过劳动增加学生的实践机会,深化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二是资助学生特别是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要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多安排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发挥学生专业特长的社会服务工作。学校要做好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成立相应的机构,如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家教服务站、社区服务站等。要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对那些临时多变的岗位进行规范管理,使勤工助学活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路子。我校已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近400个,临时岗位若干, 每年勤工助学获助酬金44万元,占“助学工程”总金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