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和保障高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 北京市市长助理、市教委主任 袁贵仁 高等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规范了省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理顺了省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关系,为省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转变管理职能和方式,依法行政,促进和保障高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明确了原则和方向。 按照高教法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主要职责应放在管理上,主要包括: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评估、提供服务等,保证高校各项自主权真正落实。 高教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应“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高等教育事业,“管理”主要为地方培养人才和国务院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要求指导、组织高校实施国家的教育方针、完成高等教育任务,推进高教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统筹规划本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组织协调本地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间的关系,地方院校和中央院校的关系,国家举办高校和社会力量举办高校的关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关系,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关系,以及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调整本地区高校布局和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密切高校与地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 高教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原则,“制定”设立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具体标准,省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内高校经费开支标准和筹措办法。要求从本地区实际出发,提出实施国务院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育法规、政策的具体意见、措施和办法,依法治教,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高校的实际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高教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督”和组织“评估”高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监督”高校的财务活动。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办学质量标准,对本地区高校围绕人才培养,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奖惩,调动高校干部和教师的办学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总之,高教法扩大了地方和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大了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特别是对于北京市来说,由于高校集中,教育资源丰富,学习、宣传、实施好高教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我们北京市教委一定抓住高教法颁布、实施这个契机,调整职权,转变职能,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依法行政,为促进北京地区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的教育中心而努力。 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法律保障 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 赵存生 这部法律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来,体现了实事求是精神和改革精神,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和时代感。 例如,在关于高等教育的任务的规定中,突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就非常符合我国高等教育的状况,符合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对高级专门人才需求的实际。应该说,我国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有许多优良的传统和成功的经验,取得的成绩也是为世界瞩目的。但我们培养的人才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确实存在着不足,这反映了我们在教育上、在人才培养上的弱点。因此,这样的规定很有现实性、针对性。 又如,关于高等学校的法人地位以及在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教学、科研、国际交流与合作、校内组织机构设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扩大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有利于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使学校更加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同时也有利于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优良传统,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再如,关于高等学校内部的领导体制,高教法明确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种规定是完全必要和非常重要的。在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由我国高等学校的性质、任务和特点所决定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加强党的领导是关系我们国家前途命运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地方,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和很明显的政治性因素,在这里加强党的领导尤为重要。实践证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加强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利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也有利于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发挥校长的作用。这是一种把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和校长行政管理优势结合起来、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的领导体制。高教法把这种领导体制用法律条文规定下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总之,高教法是一部很重要的也是很好的法律,不但对高等教育的宏观而且对高等学校的微观都作出了指导性的、规范性的规定。当然,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还方兴未艾,制定法律是为了促进而不是束缚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因此,高教法也为这种改革和发展从法律的角度留下了空间。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高教法,认真贯彻、执行高教法,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努力使高校的工作乃至我国整个高等教育事业取得更大的发展,当好科教兴国的强大生力军,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