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紹興二年湖湘平寇戰争呈現宋廷與李綱、湖廣前綫間三角信息傳遞關係。起初,朝廷下付李綱的詔令指揮通過尋常急遞或專使傳送,往往需時二三十天才到福建。其後改用金字牌遞,下行文書基本可在十天内送達江西南部。由此可見南宋初年朝廷與閩赣間文書傳遞狀況:若以尋常急遞或專使傳遞文書,傳速僅爲日均六十至一百里;金字牌遞則可達日均二百至三百里,效率是前者的兩到四倍。南宋時期金字牌遞與尋常急遞的傳速差距實際遠超制度規定。平寇戰争期間,朝廷與李綱對湖廣前綫軍情的掌握皆極爲滯後。單程三十至五十天的信息傳遞時間差成爲横亘在中央與湘桂軍前的巨大鴻溝,使得朝廷除置帥、調兵外,幾乎不可能介入前綫戰事。與之相應的是,具體承擔平寇任務的岳飛雖無便宜行事權,但因距離遥遠、報應不及的條件制約,使其在事實上擁有極大的軍事自主權,其越境入廣、追剿曹成的軍事行動基本未受朝廷遥控。南宋政權的境土雖較北宋逼仄,但軍情傳遞“與距離鬥争”的壓力却超過後者,由此造成兩宋三百年間朝廷對邊帥軍事指揮機制的微妙差異。
、岳飛諸將之力,歷戰半年有餘,基本肅清池州(治今安徽池州市貴池區)至鄂州(治今湖北武漢市武昌區)段長江南北區域寇盜勢力;稍後,福建江西荆湖宣撫使副孟庾、韓世忠又率軍剿滅了福建范汝爲集團。隨着“江浙、福建盜賊漸次平静”⑨,荆湖繼而成爲南宋初年平寇戰争的重點目標區域。紹興二年二月,宰相吕頤浩向高宗“陳天下大計”,提出“當用二廣財力葺荆湖兩路,使通京西、接陝右”⑩的規劃。若欲以二廣葺荆湖,自須先行戡平該地區的寇盜勢力。 除經略荆湖的整體規劃外,曹成勢力的異動則是引發此次朝廷用兵湖南的直接原因。湖湘軍寇中,以曹成實力最强,部衆“十餘萬人,能戰之兵不下三萬”(11),且叛附無常,故宰相吕頤浩、秦檜曾强調“湖南大寇,曹成爲首,馬友、劉忠次之”(12)。紹興元年末,曹成在衡州(治今湖南衡陽市區)一帶挾持湖東安撫使向子諲,攻占道州(治今湖南道縣)。朝廷聞訊,立即作出一系列部署:紹興二年正月二十一日,令剛剛平定范汝爲集團、尚在建州(治今福建建甌市)的福建江西荆湖宣撫使副孟庾、韓世忠“取道筠、袁州,前去潭州”;八天後,任命駐兵洪州(治今江西南昌市區)的神武副軍都統制岳飛“權湖東安撫使,將所部往潭州”;二月八日,又發布了起用閑居福建的前宰相李綱爲荆湖廣南宣撫使、兼知潭州、逐路兵馬並聽節制的詔令(13)。 短短十餘天内,針對湖湘局勢,朝廷接連指派了三位大帥。三帥中,就距離而言,孟、韓與李綱遠在福建,岳飛離湖南相對較近;就軍力而言,李綱手中無兵無將,岳飛麾下有衆萬人(14),韓世忠兵力最强,應在兩三萬左右(15);就職權而言,孟、韓與李綱同爲宣撫使,兩司不相節制,但他們在名義上都擁有岳飛部的領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