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调整换届后新一届学科评议组的第一次会议。在新一届学科评议组开展工作之际,我们要对第三届学科评议组组建以来五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做一个简要的总结。同时,1998年也是我国恢复招收培养研究生制度20周年。在世纪之交,回顾一下20年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历程,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现在,规划未来。 一、五年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进展 过去的五年,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战线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锐意进取,全面推进改革,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在这期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适时地提出了"立足国内、适度发展、优化结构、相对集中、推进改革、提高质量"的24字方针。从近几年实践看,这一方针是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研究生培养要求的,也符合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现状,对"九五"期间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将继续具有指导意义。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入了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的时期。1992年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发表后,当时国家教委抓住机遇,加快了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步伐,调整了研究生的招生计划。这五年,研究生在校生人数从1992年的9.4万人增加到现在18万人,比五年前增长91.5%,大大超过了本专科生增长45%的速度。五年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第三届学科评议组进行了第五批、第六批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两次审核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1个;博士点486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42个;硕士点2395个,有力地促进了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量上的增长是在注意保证质量、注重内涵发展、坚持分层次办学、调整结构、改善布局的指导思想下平稳进行的。应该说我国已经形成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具有相当规模、学位质量也能得到基本保证的学位授权体系。 2.积极稳妥地推进了学位管理体制和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改革。这几年,为增加高等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能力,通过试点,稳步有序地把博士生指导教师和硕士点的审批权下放到有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要逐步实施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原则,加大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学位工作的统筹管理,先后有21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省级学位委员会,军队也成立了学位委员会。省级学位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学士学位管理、硕士点评审、学科建设、质量评估、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质量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和经验。总的看,这项改革是进行得积极稳妥的。现在,对国家学位质量影响重大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的评审,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安排进行,这样做有利于保证质量。同时,已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硕士点的审批权已逐步下放到一些省级学位委员会和部分培养单位,使它们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合理地建设硕士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也相应地建立起一套宏观质量监控机制。这项改革思路是清晰的,实施也比较顺利,迈出了学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3.大力开展专业学位设置工作,培养高层次应用人才,为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和改革开放的各项事业服务。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刚起步的时候,培养的研究生主要是输送到教育和研究部门,因而学位的设置也主要是按学科的要求确定的。随着研究生培养数量的增加,以及社会主义建设各条战线实际工作岗位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要求愈来愈紧迫,也研究了国际上学位工作的一些有益经验,从1988年开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职业学位工作要加紧着手调研并试点推进。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到1997年,已总共设置了工商管理硕士、建筑学学士和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博士和硕士等六种专业学位,目前还正在研究农业科技推广等专业学位的设置工作。为指导、规范专业学位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了《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专业学位工作的开展,适应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比如,国家经贸委已将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培养工作列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一项战略措施。五年的实践表明,专业学位工作丰富了研究生培养类型,也促进了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已成为社会主义建设各条战线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 4.修订、调整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带动了研究生教育及教学领域培养工作的改革。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领导下,第三届学科评议组对1990年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这次修订工作的原则是"科学、规范、拓宽",目标是规范和理顺一级学科,拓宽和调整二级学科。通过这次调整,根据需要增设了管理学门类;一级学科由原来的72个增加到88个;二级学科由原来的654种调整为381种,减少了42%。总的看,新专业目录体现了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适应了国际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在学科、专业的规划上,奠定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新格局。由于学科口径较宽,这将有利于培养知识面宽、专业素质更高的人才。这次修订工作,绝大多数专家、学者认为是适时的、必要的,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战线的重大举措,必将有力地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改革。 5.加强了评估工作。为促进学位授予单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上来,五年间,先后进行了对"试办研究生院"的评估,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质量的评估,委托部分省、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若干学科的硕士点、博士点的评估,特别是1997年1月至10月,学位办公室组织了对前四批博士、硕士点的基本条件合格评估。这次合格评估涉及1718个博士点、3814个硕士点,分别占全国博士点、硕士点总数的66%和40%。评估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学位授权点是合格的,但也有少数单位的授权点没有达到合格的基本条件,有77个博士点、394个硕士点未通过此次合格评估,分别占参评博士点、硕士点的4.5%和10.3%。对这些未通过合格评估的学位授予点,我们区别情况作了必要的处理。评估的目的是要促进学科点的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同时也是为了打破授权点的终身制,形成有上有下的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