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自《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跨学科主题学习”以来,跨学科教育、跨学科教学等引发了研究者们的广泛热议。虽然在我国教育实践中综合实践活动课、项目式学习、问题解决教学等早已有之,但跨学科主题学习仍肩负着艰巨的改革使命,即在分科设置课程的背景下,实现课程综合化和实践化。这使如何理解分科教学与跨学科教学之间的关系问题显得极为关键,该问题既是引入跨学科教学的前提,也是思考“为什么跨”“如何跨”“跨得怎么样”等一系列操作性问题的基础。 纵观当前学界对分科教学与跨学科教学关系的解释,有学者提出“跨学科主题学习的学科立场”[1],即跨学科基于学科又超越学科。也有学者提出“跨学科学习应坚持跨学科立场和学科立场”[2]。实践层面则相对复杂,但普遍存在两种观点:第一,分科教学与跨学科教学是主次关系,重要性程度不同。一项调查研究表明,“约30%的教师没有正确认识学科教学与跨学科教学的关系,其中,20%的教师认为学科教学比跨学科教学重要,其他则相反”[3]。第二,跨学科教学是分科教学的对立面。将跨学科教学与分科教学对立起来,分科教学保持原样,跨学科教学另起炉灶。为此,有些学校“不惜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开发跨学科课程,出现了‘去学科化’等偏离国家课程方案的倾向,导致学校课程名目繁多、叠床架屋”[4]。这种跨学科教学多表现为“拼盘式”杂凑,实质上是学校原有教学系统对新变革的应激反应,并非分科教学与跨学科教学整合后应有的样态。分科教学与跨学科教学究竟是何关系,还需结合核心概念和学科发展逻辑深入分析。 “学科”的英文是discipline。词源学上的“‘学科’(discipline)源自印欧词根-da-,是希腊语didasko(教)和拉丁语(di)disco(学)的词根;且discipline本身已兼有知识(知识体系)和权力(儿童纪律、军事纪律)的双重含义”[5]。现代意义上的学科包含两层涵义:一是学术的分类,指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如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生物学;社会科学中的史学、教育学等。二是“教学科目”的简称,亦即“科目”。[6]以往相关研究多从“科目”这一学校课程的特定概念出发,将学校课程与学术分类中的学科看作互不关联的两个独立领域,忽视了“学科”概念中两层涵义之间的联系,限制了对学校课程发展外部动因的考量。“学校课程的发展是从学术学科到学校科目,有的是直接下移,如数学、物理等;有的则是整合重组,如语文、科学、艺术等。此外,还有一些学校科目是因儿童的全面发展所需而创建的,如劳动。”[7]可见,作为学术分类的学科是学校教学“科目”的主要来源,前者制约且影响后者,后者是前者在学校教育中的运用或具体化。据此,可将分科教学理解为依据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生发展水平,从各门学术学科中选择出适合一定年龄阶段学生发展需要的知识,组成具体的教学科目,并以科目的形式组织的教学活动。① 跨学科教学是科学研究中的跨学科在教育学中的具体化。“跨学科”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理事会的会议记录中,当时所用的词是"interdisciplinary",用以描述该理事会的职能是发展涉及两个及以上学科的综合研究。[8]跨学科往往聚焦于现有学科无法应对或解决的问题,这本身意味着对以学科为主的知识生产方式发起挑战。此外,分科教学还存在助长说教式教学、割裂不同科目共有价值观念等局限。 综上,跨学科教学聚焦的是分科教学无法发展的那部分素养,即跨学科素养。所谓跨学科素养是指学生意识到学科边界的人为性和相对性,在解决问题时能有意识地借助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跨越单一学科的问题解决方案的能力。因此,跨学科教学是围绕具有学科综合属性的主题或复杂性问题,引导学生借助学科与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发展跨学科素养的教学。 分科教学与跨学科教学的关系受学校课程的制约,更受到学科发展过程中学科整合与分化之间关系的制约。学科发展并不等同于学校课程,学科发展侧重于知识的生产、演进逻辑和话语范式转换,学校课程则侧重于知识的选择、组织和实施。但二者也有相互联系之处,在发展历程、发展特点和发展趋势上,学校课程与学科发展之间存在动态交织关系。一方面,学科发展为学校课程提供了知识基础和变迁动力;另一方面,学校课程是学科发展的教育实践。以学科发展史为大背景,分析学校课程的演进逻辑,进而思考分科教学与跨学科教学之间的关系,有助于从整体和历史发展层面认识和把握上述问题。 二、不同学科发展阶段的学校课程样态 (一)早期学科未分化时期:古代人文主导下的综合课程 在人类科学文化发展的早期阶段,虽然出现了不同的学科知识,但各领域的知识还未发展到独立为学科的程度,学科发展呈现简单综合的特点。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世界上最早尝试学科分类的思想家。他将科学分为理论的、形而上学的、实践的和制造的,并认为“存在着一种思辨作为存在而存在的科学,也包括着那些就它自身而言的依存者。它不同于任何一种各部类的科学,因为没有任何别的科学普遍地研究作为存在而存在的,而是从存在中切取某一部分,研究它的属性,例如数学科学”[9]。哲学是研究普遍“存在”的学问,具体学科是研究具体领域“存在”的学问。哲学与具体学科之间的统一和分化体现在对“存在”的不同切取,二者是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作为一切学科之母体的哲学,可看作早期学科综合的产物,而哲学母体与各分支学科之间的普遍与特殊关系,说明学科综合与学科分化是相对而言的,而不是非此即彼、孰轻孰重、基础与超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