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思路 普通高校电化教育的改革,要适应面向21世纪的高等教育和高校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入学科课程,发挥自身优势;坚持教学模式、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育思想、教育体系、教学内容的改革同步进行,互相促进,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益。 要顺应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深化自身改革,不断进步,不断发展;要从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与实践这一教育技术的定义去认识和加强高校电化教育工作,逐步将领域视野和工作范围扩展到对教学(学习)过程的研究和教学(学习)资源的利用;提倡资源共享与合作开发。 从本世纪末到下世纪初,在普通高校逐步完成由电化教育到教育技术的演进。这一演进过程包括:思想观念的更新,原有事业领域的扩展,学科的巩固与完善,全方位开展包括视听教育、计算机辅助教学、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内的各种媒体技术和教学设计等智能形态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并要将今后不断开发的,可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种新技术的应用与研究作为教育技术(电化教育)的任务。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资源和网络优势,共同营造高校良好的现代化教学(学习)资源环境,为教师、学生提供服务。运用系统方法及多学科成果,综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推进高校整体改革。本文以下论述将用教育技术取代电化教育的称谓。 二、具体改革对策 (一)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机构建设 教育技术工作属教学范畴,是涉及学校方方面面工作和所有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的系统工程,必须明确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直接领导。学校可以成立由分管副校长、教务处、设备处、财务处、高教研究所、图书馆、教育技术机构和各院、系负责人组成的校教育技术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教育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定全校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校教育技术工作的开展,并协调校内其他部门的关系。日常管理工作由教育技术部门负责。在委员会领导下,教育技术机构应与教务处建立紧密的工作协调机制,以确保其服从、服务于以教学为中心的学校整体工作。 学校内教育技术领域的各项管理职能应逐步集中于全校统一的教育技术机构履行,如校内存在多个“中心”,如电教中心、计算机辅助教学中心、计算机多媒体教学中心等,则应本着节约教育资源,优化机构设置、同一职能统一管理的原则,尽量统一在一起。机构的名称以“教育技术中心”为好,避免“多中心”小而全。教育技术中心机构的设置,应作为高校内部体制改革的重点抓紧抓好。应视各校具体情况,或主要依托电教中心基础上改建,或由几个相关机构合并建立,部分学校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合并机构的,也应在这些机构间建立固定的协调工作机制,在一个校长领导下工作。无论哪种方式都应保证以教学为中心,统一运作,形成合力。 (二)明确教育技术中心的性质、任务、职能 教育技术中心是学校开展教育技术推广、普及、应用工作的,具有管理职能的教学单位。 教育技术中心的任务是: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开发利用教学资源,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益,推进教育的现代化。 教育技术中心的职能是: 1.制定本校教育技术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收集、管理音像类、计算机类等多种媒体的教材、课件与资料,开展教材与课件设计的研究。 3.配置、管理现代教育媒体设备和设施。 4.开展教育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广研究成果。 5.协助与指导任课教师运用现代化媒体和新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为教师建立良好的备课环境。 6.开设相关课程或讲座,传播教育技术的知识和技能。开展对教师的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教师、学生学习运用信息技术获得学习资源的能力。 7.开展现代远距离教学,参与教学实施和提供技术保障。 8.负责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搞好综合服务。以上为教育技术中心的任务和具体职能,是带有超前性的、全方位职能设计。考虑到我国高校实力、办学条件的较大差异,可由各高校根据本校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可以各有特点,有所侧重,不强求一律和全部照搬。 (三)加强教育技术中心的组织建设 1.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技术队伍,对事业的开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现对高校教育技术中心的组织建设提出原则性要求: (1)高校教育技术中心一般为系处级教学单位。 规模较小的高校,教育技术中心也可以是科级单位。由于它职能多、任务重、人员杂、管理难度大,因此必须配备政治上可靠、业务上懂行、事业心强、有教学经验和组织能力的人组成领导班子,并保持相对稳定。其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不低于副教授或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2)高校教育技术专职队伍应由教师、教研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构成。包括教育技术中心及院系从事教育技术工作的专职人员在内,总编制数比例应达到计划内在校生总数的3‰—5‰左右。部分有特殊需要的院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中心人员应向一专多能方向发展,以减少非教学性人员,提高效率。 (3)中心教师、教研人员、 教学(课程)设计人员应不低于本科学历,研究生应占一定比例。工程技术人员一般应不低于大专学历。本科以上学历者应占中心干部总数的70%以上。教育技术队伍的年龄、职称结构应呈梯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