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其主要标志之一,是相当多的高等院校及其系科纷纷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重组合并,从而掀起了全国性的新一轮院系调整热潮。虽然眼下我们还难以看清它的全貌,但它从一开始就显示了其独特之处。这次以合并为终极方式进行的新一轮院系调整,它是我国高等教育在世纪之交的一种历史的选择,是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一种综合而又复杂的体现。 一、两轮院系调整的若干比较 90年代初以来的这次院系调整,之所以被称为“新的一轮”,完全是针对50年代初的全国性院系调整而言的。将处于不同历史时期的两次院系调整作若干比较与分析,对我们认识新一轮院系调整的特征,是很有意义的。 1.社会目标:50年代的院系调整定向于计划经济,新一轮院系调整则定向于市场经济 1949年末,我国大陆的高等学校有205所,在校大学生约11.7 万人。当时的高等教育规模虽然很小,然而体系却较混乱:学校布局不合理、学校名称与分工不明确、系科宽泛庞杂、管理不善、质量参差不齐。从1951年底到1953年,教育部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方针,先对全国的工学院,随后重点在华北、东北、华东地区,然后又在中南地区对高等院校进行了全面的院系调整。〔1〕通过这次调整, 首先将所有私立大学改为公办;其次明确了综合大学和专门学院的性质任务,尤其是加强了工科院校;再次是初步形成了中央直属高校、行业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大行政区)高校三大条块的格局,从而使高等教育严格地成为国民经济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类高等院校分工明确,以应培养各行业专业性人才之急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调节作用,经济发展将从行业经济转向地方经济,人才培养相应地也要改变原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规划与管理的办法。因此,新一轮院系调整在社会目标上正好与50年代的调整相反,其根本方向在于将计划经济下的高等教育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高等教育体制,改条块分割为条块结合,结束行业高校自成系统、小而全、封闭僵化、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的局面,逐步建立起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以省级管理为主的新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以增强高校面向社会和市场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新一轮院系调整首先伴随着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其主要做法就是要将大部分中央行业部门所属高校通过共建、划转等方式逐渐转移到地方,并最终合并到地方高校之中。据统计,到1997年底,已有86所中央行业部委所属高校实行与地方政府共建共管 ,其中有8所高校已完全划归地方政府管理。〔2〕 2.专业结构:50年代的院系调整重在专业化,新一轮院系调整则重在综合化 1949年以前我国的高等学校只有院、系建制,下面不再设专业,根据国民经济计划按专业培养专门人才始于1952年。当时,为了培养国民经济所急需的大批各类专业人才,遂通过院系调整,将各综合性大学中的工、农、医、师、财、法等系科分离出来,或者单独或者以“合并同类项”的方式建立起独立的工科、农林、医药、师范、财经、法政等专门学院,综合性大学实际上只剩下文、理二科。各高等学校之内又取消了原先的院一级建制,在学系之下则按照国民经济计划中各行业部门的具体要求设置专业作为专门人才培养的基本教育单位。从其性质看,专业大多按照行业的具体产品、甚至按照产品的零部件和具体的工艺环节来设置,针对性极强,适应面很窄,如“锅炉”、“热处理工艺及设备”、“木材水运”等专业,就是这种高度专业化的写照。经过院系调整,到1953年初,全国高校共设置专业215种。后来经过不断的专业化,1980年时全国高校设置的专业已达到惊人的1039种。〔3〕 40多年来形成的这样一套高度专业化的专业体系,延续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其弊端已暴露无遗。它既不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在高度分化基础上高度综合的趋势,也无法满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提高专门人才综合素质的要求和职业流动性显著增大的需求。同时,小而全的格局也造成了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和办学效益的低下。因此,综合化便顺理成章地成为新一轮院系调整的主旋律。新一轮院系调整中的综合化,大体在两个层次上进行。第一个层次是校际之间的综合。一些单科性或多科性的专门学院以及一些文理性的综合大学,通过合作办学乃至实质性的合并,重新组建学科门类比较齐全、专业涵盖面较广的名副其实的综合大学。从1993年开始,先后有原江西大学和江西工学院合并成南昌大学,原四川大学和成都科技大学合并成四川联合大学,原江苏农学院、扬州师范学院等6校合并成扬州大学; 原上海建材学院和上海城建学院并入同济大学,原上海教育学院等3 所师范学校并入华东师范大学等等。据统计,到1997年底,全国已有184所高校合并为73 所,另外还有228所高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校际合作办学。〔4〕第二个层次是高等学校内部系科专业之间的综合。在许多高校内,性质相近、口径较小的一些专业合并重新组成口径较宽的大专业,并且淡化专业之间的界限,打破专业之间的壁垒,促进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与渗透,形成大范围的“学科群”;在组织建制上,则取消与具体的专业相对应的教研室,改行学院制。例如,南京大学将全校20多个学系和近百个专业进行重新组合,形成了九大“学科群”;西安交通大学按大学科将50多个专业合并为30多个;浙江大学已经摒弃了按专业为基本单位招生的传统做法,改为按学院为基本单位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