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共建、合并、划转、协作、合作”五种形式的改革都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8个部委参与了改革,涉及高校400余所。 一、高校合并情况。自1992年以来,全国共有159 所普通高校经合并调整为74所,净减85所。同时还有22所成人高校并入普通高校。1997年,有29所普通高校经合并调整为15所,6所成人高校参与了合并。 近几年,高等学校的合并调整主要有四种情况: 第一种:按管理体制变动与否分为五类:①同一主管部门学校间的合并,学校合并后不引发体制变动,如南昌大学等。②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划转地方后与地方院校合并,归地方管理,如湛江海洋大学。③不同主管部门的院校合并后划归一个部门管理,如天津对外贸易学院并入南开大学。④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和地方院校合并后由省、部共建共管,如太原理工大学。⑤一个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划转地方后与地方院校及另一个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合并,合并后由省、部共建共管,如同济大学。 第二种:按合并学校的学科类型可分两类:①科类相同院校的合并,例如河北省的合并高校: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等。②科类不同院校的合并,如扬州大学、延边大学。 第三种:按合并学校办学层次分三类:①同是本科院校相互合并。②本专科院校相互合并。③专科院校相互合并。 第四种:按合并学校的办学类型分为三类:①普通高校相互合并。②成人高校并入普通高校。③分校、办学点参与合并,如天津市将三所分校并入天津理工学院。 目前,全国现有普通高校1020所,比1994年最多时的1080所减少60所;现有成人高校1107所,比1990年最多时1321所减少214所。 经过合并调整,全国高等学校的布局更趋合理,办学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正在逐步增强。 二、共建情况。目前,已实行共建的高等学校共有100所。 其中,国家教委所属高校31所、其它部委所属高校54所、地方所属高校15所。共建形式有省与部、市与部、省与市与部、部与部和省与市五种。在五种共建形式中,省(直辖市)与中央部门共建的高校61所,市与部共建高校14所,省与市与部共建高校14所,中央部门之间共建高校3所, 省与省内中心城市共建高校8所。实践证明, “共建”是淡化学校单一隶属关系,加强省级政府统筹,促进条块有机结合的有效机制和重要途径。 三、划转情况。迄今为止,全国已有8 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划转地方管理,8所省属高校由省内业务厅局划转省教委管理。目前, 划转的学校还不多,它涉及教育投资渠道的变动,需要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才能更好地开展。 四、合作办学情况。形式多样、内容各异的合作办学形式在各地普遍开展,形成了一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科交叉、共同提高的新型学校群。全国有228所高校开展了校际间的合作办学,形成了162个合作办学体,总计372校次。参与合作办学的高校中, 国家教委直属高校28所、其他部委所属高校101所、地方所属高校99所。 五、协作办学情况。现已有217 所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协作办学,参与的企事业单位近5000家。企业、企业集团或科研单位参与高校办学,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增强了高校的办学活力。 目前,按照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的指示精神和李岚清同志提出的“共建、联合、调整、合并”的八字方针,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在加快步伐,不断深化,朝着新的体制目标积极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