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一部分高校经国家教委批准试行校长负责制。这是一种重大事项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校长定夺、具体日常事务由校长决定、校长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领导制度。在这种领导制度下,校长作为行政首长,被赋予“三权一责”〔1〕(即全面领导权、最后决定权、人事提名权和全面负责制)。这一制度使责任主体明确,事权集中,分工合作,效率较高。实行这种制度要解决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防止个人专断的现象出现,而民主集中制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科学、合理的制度。 社会主义高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体教职工,推进学校的发展和改革,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这就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在试行校长负责制高校的党员领导干部,他们一身二任,既是校长,又是共产党员,必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是二者的有机结合。离开了民主讲集中,会导致个人专断、家长制的错误倾向;离开了集中讲民主,会导致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的错误倾向,这都背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要求。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试行校长负责制高校的具体运用中,由于领导体制的不同,既要贯彻其基本要求,又在“最后决定权”等问题上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掌握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分析民主集中制在适用范围上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具体运用中要注重四个问题: 一、校长负责与集体领导的关系问题 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工作的具体运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不排斥集体领导。1982年通过的《宪法》第一次明确规定,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始终要求政府的行政活动必须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这也是由于行政首长个人的智慧和精力是有限的,而现代领导工作又具有极其复杂性所决定的。在高校的领导工作中,校长负责制与集体领导相结合,就能保证集体决策的有效性,保证决策的贯彻执行有严格的责任制,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这种结合应体现在两方面: 第一,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过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务会)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性意见,日常事务由校长决定。要建立集体议事制度。凡是涉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事关学校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模式、专业设置、经费使用,主要行政干部的任免,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须经校务会集体讨论研究,形成一致性意见。对于校务会讨论的内容要进行规范,不能事无巨细,均由集体讨论研究,对日常事务,程序化工作,应由校长独立负责地作出决定。 第二,校长应在集体意见的基础上行使最后决定权。校务会的决策程序与集体领导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校长多一票最后决定权。但校长的最后决定权要建立在集体意见基础上,根据集体意见决定,而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校长对关系到学校全局性的问题作出最后决定之前,应将提案提交校务会研究审议,在校务会形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校长行使最后决定权并颁布实施;校长对学校重大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或报告,这是保证校长正确行使最后决定权的基础。校长正确行使最后决定权,有利于调动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保证领导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校长的全面领导权才能真正落实,也才能够对学校工作真正负起全面责任。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问题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是保证校长正确行使“最后决定权”的关键。当今,在发展社会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利益矛盾突出,市场复杂多变,难以预测的因素增多,高等教育面临着新的要求和挑战,如何才能适应这种要求,使高校教育真正能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大批优秀人才?显然,单凭主要领导人的聪明才智,对一所大学的重大问题作出及时、正确的决策,是远远不够的,一旦决策失误,会给学校的教育事业或经济带来重大损失。因此,有必要强调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强调建立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决策是领导者的主要职责。在试校长负责制高校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本在于建立一种约束机制,即由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决策机制,实行科学民主管理。 第一,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科学决策程序是科学化民主主化决策的重要保证。由校长、副校长组成的领导班子是高校行政决策中心,他们只有把决策纳入程序化轨道,才有可能实现科学决策。决策程序一般包括:发现问题,确定目标;分析矛盾,拟制方案;评估论证,方案优选 ;定点试行、实践检验;实施方案,各尽其职;信息反馈,追踪决策。其中信息反馈、追踪决策贯穿于决策全过程,整个决策就是一个制定方案,执行方案,在实践中修正完善方案的过程。 第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实行民主集中制必须以群众路线为基础。刘少奇同志说过:“党内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党的领导骨干与广大党员群众相结合的制度,即是从党员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党员群众中 坚持下去的制度、即是反映党内的群众路线。”〔2〕这就把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统一起来。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走群众路线。要建立领导联系群众的制度。在决策前,要深入群众中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善于发现问题,找到主要矛盾;在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以各种方式让群众参与讨论;在决策后,同样要到群众中去,了解方案执行过程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补充或修正原有方案,纠正偏差。要注意建立校长联系群众的具体制度,如蹲点制度,接待日制度,信访制度,通报评议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