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治理相关概念的产生与治理实践活动密切相关,旨在解释和解决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情况。[1]“档案治理”概念诞生于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自2014年[2]提出至今,已从最初的新话语、新概念、新理念转变为当下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并被写入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现了我国档案工作从“三个体系”向“四个体系”的发展,彰显了档案治理在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擎作用。[3]数字时代是信息以数字形式存在和以数字技术为运作规则的时代,促使档案领域的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档案治理实践样态。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数字时代档案治理工作,提升档案部门在数字时代的适应力、生存力、发展力、创新力,成为近年来全国档案部门共同致力解决的现实问题。 研究数字时代档案治理的基本逻辑,根本上是要回答好档案治理何以必要、何以可能、何以实践的问题。有学者聚焦档案治理对象,研究了档案数据治理的现实逻辑、理论逻辑、价值逻辑[4],探讨了档案数据治理的政策背景、理论依据、价值取向、生态平衡调控[5],分析了档案智慧治理逻辑[6]和安全治理逻辑[7];有学者聚焦档案治理框架构建[8]和治理主体权责配置[9],研究了档案治理内在逻辑[10],认为档案治理需以价值创造为目标,以能力建设为前提,以权责配置为核心,以规则制约为保障;有学者聚焦档案治理结果,研究了档案治理效能的出场逻辑、内容逻辑、提升逻辑[11],强调制度建设与创新[12]在档案治理中的重要角色;有学者聚焦档案治理意义,研究了档案工作赋能社会治理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13],阐述了档案治理之于国家治理的现实价值[14]。这些研究成果从不同视角分析了档案治理逻辑,提供了认识档案治理的知识基础。然而,数字时代的档案治理作为一项系统的动态工程,蕴含着丰富的运行逻辑,既有成果对档案治理现象和规律的解释力还有待加强,数字时代档案治理基本逻辑的理论研究还有待深入。为此,本文聚焦档案部门在档案治理中的职责发挥、工具运用、目标追求,分析探讨数字时代档案治理制度逻辑、技术逻辑和服务逻辑的价值追求、具体实践和主要特点,以期丰富档案治理理论体系,为进一步理解数字时代档案治理现象及规律提供解释框架。 2 数字时代档案治理逻辑的理论阐释 2.1 数字时代档案治理逻辑的内涵 档案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内生于中国历史悠久的档案管理实践,是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以档案部门为主导,以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多个主体为协同,基于特定价值取向,围绕特定目标,依据一定的制度和规则,综合运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档案有效服务与支撑国家治理,最终实现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过程。[15]数字时代档案治理是应对信息技术挑战的必然选择,需要档案部门充分考虑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变量因素对档案工作的多重影响,解决“档案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和“档案工作社会功能有效发挥”两个问题。[16]逻辑是认识客观世界时探寻共同、本质属性并形成概念的必要手段[17],多被用于描述和解释事物发展和运行机理。数字时代档案治理逻辑是指带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行为方式,是社会共享的、相对固定的假设、价值观和认知框架,也是衡量行为主体合法性的标准。[18]本文认为档案治理逻辑是关乎档案治理如何发展和运行的价值理念与实践指向,主要是一种具有明确指向性、规律性、普遍性的档案治理的认识框架与运行方式,其应该具备对一般档案治理活动和现象的解释力与包容性。 2.2 数字时代档案治理的基本逻辑框架 公共管理史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三种治理模式分别为传统的官僚行政模式、新公共管理模式、新公共服务模式。[19]官僚行政模式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建立在政治和法律标准之上;新公共管理模式注重技术进步,并强调市场手段和管理效率;新公共服务模式则主张通过公民参与建设服务型政府,以更好满足公民需求。[20]三种模式分别突出了制度设计、技术应用、服务供给在公共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独特作用。数字时代档案治理作为我国档案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公共事务活动,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被视为公共治理在档案领域的具体缩影,同样面临着情境复杂多变的治理问题,需要档案部门依法依规地组合式运用多种治理工具推进治理目标的实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档案治理实践来看,制度、技术、服务是数字时代档案治理的核心要素,彼此交织且相互影响,深刻影响档案事业的发展。基于此,笔者从制度、技术、服务三个维度构建数字时代档案治理分析框架(图1),并观察这些要素在档案治理实践中的发生逻辑。在该框架中,制度是基础,为档案治理活动提供规范和依据;技术是支撑,推动档案工作创新,提供实现治理目标的工具和方法;服务是目的,优化服务是档案事业建设和发展的最终目标。三个要素在档案治理中的相互作用体现在制度逻辑、技术逻辑、服务逻辑中。其中,制度逻辑在约束和规范技术逻辑与服务逻辑的同时,受其驱动而不断丰富、完善、发展。数字时代的档案治理制度建设应及时回应技术发展和服务需求的变化,提供科学的组织管理和政策指导。技术逻辑在档案治理中发挥工具理性,为服务逻辑提供优化工具,促进档案服务的智慧化提升。服务逻辑则发挥价值理性,为技术应用提供目标引导,推动技术创新,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数字时代档案治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