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近年来,逻辑反例外论(anti-exceptionalism about logic,简称AEL)成为逻辑哲学领域热议的话题,而蒯因常常被视为逻辑反例外论的鼻祖和“最著名的支持者”①。但是,到底何谓逻辑反例外论?蒯因究竟以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支持逻辑反例外论?蒯因式逻辑反例外论带来何种结果、面临何种困境?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究的问题。 逻辑反例外论是针对逻辑例外论而言的。关于逻辑反例外论,广为引用的一段话是: (AEL)逻辑并不特别。它的理论与科学是连续的;它的方法与科学的方法是一致的。逻辑不是先天的,它的真理也不是分析真理。逻辑理论是可修正的,如果它们被修正,它们的修正依据与科学理论相同。这些是逻辑理论的反例外论原则。② 类似地,陈波把逻辑例外论(exceptionalism about logic,简称EL)刻画为: (EL)逻辑是其他各门科学的例外,因为逻辑命题对于这个世界无所说,因其所含逻辑常项的意义而为真;逻辑真理是分析的、必然的和先验的,因而是不可修正的;逻辑规律对于如何正确思维具有规范性。③ 需要指出的是,霍特兰(O.T.Hjortland)所给出的并不是一个规范性定义,而是对他所了解的情况进行描述或者概述④,陈波对逻辑例外论的界定亦是如此。与其说逻辑反例外论是某种单一的哲学立场,毋宁说它是由一簇具有家族相似性的立场构成的一股思潮。这股思潮旨在批判、拒斥甚至否定某些传统的逻辑特性,譬如先验性、分析性、必然性、形式性、基础性等。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立场和动机,从不同角度和层面,不同程度地对某些公认的逻辑特性提出疑问,从而导致不同版本的逻辑反例外论。所以,逻辑反例外论的真正旨趣并不是要把逻辑等同于其他科学,或者把其他科学属性强加给逻辑,而是矫正以往对某些逻辑特性的过分尊崇以及逻辑与其他科学之间的截然二分,但也要防止矫枉过正,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二、蒯因式不确定性论题 传统的逻辑特性旨在维护逻辑知识的确定性,而蒯因认为,包括逻辑在内的任何知识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不确定的。蒯因的不确定性论题源自迪昂(Pierre Duhem),是迪昂的不确定性论题的继承和发展,故而又合称迪昂—蒯因不确定性论题。 迪昂反对传统物理学理论的形而上学解释,主张物理学理论是对现象的自然分类,任何理论都是建立在假说基础之上,具有根本的不确定性。对于同一个现象,允许多种可能的表征方式,最终需要诉诸实验来进行检验和作出选择。判定物理理论的唯一真理标准是与实验相一致而不是与实在相一致,因为现象背后的实在是不可知的。然而,“物理学家不能对一个孤立的假说进行实验检验,而只能对一组假说整体地进行检验;当实验与他的预测不一致时,他明白这组假说中至少有一个是不可接受的,应当加以修改;但是,实验并没有指明应当改变哪一个”⑤。他以光的微粒说和波动说为例,揭示实验证据的局限性,否认存在所谓的判决性实验。实验既不能充分证实也不能充分证伪一个理论。当理论与实验不一致时,相互竞争的理论可以修改其中任意部分,以使之符合实验证据。因而,实验不能在相互竞争的理论间作出合理选择,不能充分地决定一个理论是否应该被接受或者拒斥。既然实验证据对理论的判决是不充分的,那么建基于实验证据之上的科学理论也是不确定的。 迪昂的不确定性论题主要针对经典科学,例如物理学、化学等经验科学,并未涉及逻辑学和数学等非经验科学。迪昂仍然相信逻辑学和数学是精确的、确定的。实际上,逻辑学和数学是构造理论假说、进行理论演绎和实验检验的前提条件和基本方法。他将矛头指向传统科学理论赖以奠基的实验及其背后的原子论哲学,强调理论的整体性以及实验对理论确证的不充分决定性。 蒯因继承和发展了迪昂的不确定性论题,秉持更为彻底的经验主义立场。他不仅扩大了不确定性论题的范围,将其延伸至包括逻辑在内的全部科学知识,将实验证据扩展至更为一般的经验证据,而且还增加了新的语言学证据——翻译的不确定性和指称的不确定性。他说:“三个不确定性论题引人注目地出现在我的著作之中:翻译的不确定性、指称的不可测知性和科学理论的不充分决定性。在这三者中,每一个论题都预设了各自关心的、独特的、更深层次的主题。翻译预设的主题是刺激,指称的不可测知性预设的主题是实体化。科学理论的不充分决定性预设的主题是经验内容。”⑥ (1)科学理论的不确定性。蒯因反对任何形式的先验哲学,试图用科学方法来研究哲学,考虑如何从“贫乏的输入”产生“汹涌的输出”。在他看来,科学始于观察,一切词句和理论的意义皆来自经验。首先,所有科学理论都是关于外部世界的,逻辑也不例外。逻辑真理本质上依赖于它所包含的逻辑小品词的意义,而这些“可爱的逻辑词汇”⑦反映了世界的某些特征。所以,逻辑真理与其他真理一样,归根结底取决于世界。其次,包括逻辑在内的全部科学构成一个理论整体,共同接受经验法庭的判决:“全部科学,数理科学、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是同样地但更加极端地被经验所不充分决定。”⑧ (2)彻底翻译的不确定性。彻底翻译需要借助同义性,而同义性预设我们事先熟知两个表达式的意义。但是,并不存在两个完全同义的语言表达式,也不可能事先知晓陌生表达式的意义,否则就没有必要翻译。蒯因设想了一个原住民语言翻译的极端例子。由于没有现成可用的翻译手册,翻译者只能根据言语行为倾向进行试探性翻译。这样的翻译随时可能出错,需要反复调整和修正。然而,具有相同刺激意义的句子不一定就是同义的,所以同一种语言允许不同的翻译手册,它们或许彼此不相容、不等价、不同义,但它们与语言共同体的言语行为倾向的整体相容。对于不具有明确刺激意义的句子,同样允许多种不同的翻译,一种翻译手册可能把它翻译为真句子,另一种翻译手册可能把它翻译成假句子。翻译手册只有优劣之分,并无对错之别。我们为彻底翻译所能提供的经验证据如此之少,以至于不能确定到底哪个翻译才是正确的,最终只能选择最实用、与我们的语言最相似、交流最方便那个翻译。所以,彻底翻译具有根本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