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丝厂”的失败,是一个需要解释的社会事实,也是一个需要阐释的社会意象。对于“合作丝厂”为何失败,费孝通做了学理层面的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如何应对现代性的问题进行了持续思考。郑辟疆、费达生在苏南的“合作丝厂”实践①,不仅构成了马林诺夫斯基所称许的《江村经济》中“最成功的一章”(转引自费孝通,2001:序),也引发了费孝通(2001,1946:200-232)对农村工业的长期思考以及对工业社会转型的持续关注。正如《江村经济》前言所述,“合作丝厂”对村民许下的从工业中增加收入的诺言未能实现,“如果要组织有效果的行动并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对社会制度的功能进行细致的分析,而且要同它们意欲满足的需要结合起来分析,也要同它们的运转所依赖的其它制度联系起来分析”(费孝通,2001:22)。在费孝通(2001:238)看来,最终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办法在于增加农民收入,恢复农村企业则是根本的措施。从这一视角看,《江村经济》《乡土重建》等实际上是希望透过对“合作丝厂”失败原因的分析来讨论农村工业转型如何可能,从而在与戴乐仁(John B.Tayler)的对话中,超越民国时期乡土工业派从经济学视角对农村工业所做的解释。由失败寻找成功的路径,在今天看来很“励志”的讨论,在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实在有不得不为的悲壮况味。因此,在解释“合作丝厂”为何失败这一问题上,《江村经济》是一本讨论农村工业转型为何失败,以及怎样才能成功的民族志作品;《江村经济》与《乡土重建》《〈昆厂劳工〉书后》等相关研究也是讨论中国如何应对现代性问题,以及有没有可能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体系道路的人类学著作。 一、“合作丝厂”失败的初步解释 “合作丝厂”为乡村工业打下坚实基础,也稳住了原有的农民家庭经济结构,使乡村经济得以复兴(费孝通,2001:188)。“合作丝厂”还能让人是其所是,而非陷入异化(费孝通,1999a:108-109)。既然“合作丝厂”有这么多的好处,为什么会失败呢? 在费孝通看来,“合作丝厂”的失败主要可以从生丝价格(市场)、社员教育(社会)以及交易方式(习俗)三个方面来解释。首先,“合作丝厂”的改革者们只从技术的角度着手,没有注意到以价格机制为核心的世界市场体系对丝厂运作的深刻影响(顾国达,2022:1-3、22-120)。对市场情况分析与形势估计的不充分,是“合作丝厂”失败的重要原因(费孝通,2001:22、178)。其次,在选择了合作(社)的组织原则后,没有对“合作丝厂”社员(工人)进行相关的知识教育与行动培育。“合作丝厂”从第二年开始不再给社员分发股份年利,这是丝厂失败的外部原因。没有对“合作丝厂”社员进行有计划的知识教育和行动培育,使得丝厂与社区、社员没有形成嵌合关系,丝厂只是社区中的外来机构,这在费孝通(2001:189-198)看来是“合作丝厂”失败更为内在的因素。最后,社员与丝厂的原料交易方式,是解释“合作丝厂”失败的另一个重要视角。“合作丝厂”对于社员交付的蚕茧只支付其价值的70%,剩下30%延期付款(费孝通,2001:190-192),在丝厂没有嵌合为社区内部机构时,这种原料交易方式与农村熟人社会的交易习俗本身相抵牾,增加了“合作丝厂”失败的可能性。 生丝价格(市场)、社员教育(社会)与交易方式(习俗)这三个因素内外交织、相互影响。生丝价格和世界市场的影响,直接作用于“合作丝厂”的内部运作和生存,使之在市场下行的大环境中“欲进行,则无法维持,欲停闭,又负债难偿;进退维谷,实为狼狈”(陈杏荪,1932),进而又忽略了对社员的知识教育和行动培育。“合作丝厂”劳动控制资本的组织原则迥异于资本控制劳动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营业丝厂”,对工人和社员进行有计划的知识教育和行动培育是其良好运作的必要条件。社员缺乏相应的教育,对“合作丝厂”与社员的原料交易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合作丝厂”能否顺利开工。这三个内外交织、相互影响的因素构成了“合作丝厂”失败的主要原因,也是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对“合作丝厂”失败进行解释的三个支点。 不过,作为魁阁学派“农村社区研究的一个引伸”(史国衡,1946:1)的《〈昆厂劳工〉书后》以及《乡土重建》等作品,代表着费孝通对“合作丝厂”失败原因的另一重探索。这一探索清晰地呈现了费孝通与同走乡村工业“第三条路”的经济学同仁不同的解释路径。 二、社会视角下“合作丝厂”失败的解释 在民国时期中国经济发展道路争论中,既有以章士钊(2008:742-744)、董时进(2008:768-770)为代表的“以农立国”论,也有以孙倬章(2008:747-767)、杨铨(2008:771-773)、戴英(2008:777)等为代表的“以工立国”论。此外,还形成了以乡村工业为核心的“第三条路”的思索(郑林庄,2008:844-848)。“第三条路”的乡村工业论以戴乐仁、郑林庄、方显廷(2013:69-193)、何廉(何廉、方显廷,1930a:1-33,1930b:1-30)、费孝通等为代表。仔细考察“第三条路”学者群的构成及其学科背景,可以发现他们主要由燕京大学和南开大学的学者构成,其学科背景主要是经济学与社会学(人类学)。燕京大学经济学系的戴乐仁、郑林庄与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的方显廷、何廉等主要从经济学角度讨论发展乡村工业的可能性,而费孝通则从社会学(人类学)的角度分析乡村工业对乡村社会的重要性。在“合作丝厂”这一乡村工业实践失败之后,费孝通尝试寻找其失败的社会学(人类学)解释,进而探寻乡村工业成功发展的可能路径。因此,乡村工业论学者群内部对于乡村工业及其失败的分析,实际上存在着两种不同视角的解释。 戴乐仁是民国时期乡村工业论的代表性人物。1928年,他出版《中国的农场与工厂》(Farm and Factory in China:Aspec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一书,书中讨论和分析了农村发展小规模工业的可行性与好处;同年,他又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讨论发展农村小规模工业的逻辑和计划(戴乐仁,1928;Tayler,1928:25-41)。1933年,费孝通(1999a:110)发表的《我们在农村建设事业中的经验》一文直接引用了戴乐仁对农村小规模工业的论述。对于乡村工业的思考,费孝通与戴乐仁之间既有承继关系,也存在差别。在对“合作丝厂”失败的整体解释中,费孝通实际上提供了一种不同于戴乐仁的基于社会学(人类学)视角的分析和理解,形成了与戴乐仁的有效对话,进而补充并超越了戴乐仁的经济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