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北汉简对《汉书·地理志》河西四郡设置时间的补证 河西四郡的设置时间在《汉书·地理志》和《汉书·武帝纪》中有出入。《地理志》记载张掖郡、酒泉郡设置于太初元年(前104),武威郡设置于太初四年(前101),敦煌郡设置于后元年(前88)。《武帝纪》则记载酒泉郡、武威郡设置于元狩二年(前121),张掖郡、敦煌郡设置于元鼎六年(前111)。宋代司马光以编年体作《资治通鉴》需确定置郡年代,始对此问题加以讨论,并提出“从《武纪》”[1]675的大原则。宋至清诸家观点大多局限于《地理志》《武帝纪》本身,当不足取。张维华《汉河西四郡建置年代考疑》首次结合了《地理志》《武帝纪》以外的史料[2]。劳榦《居延汉简考证》首次利用出土文献考证河西四郡的设置[3]。此后更有多位学者对河西四郡的设置时间加以讨论。 笔者认为讨论河西四郡的设置时间,首先要梳理汉廷在河西地区的开辟、空地、屯田筑塞、置郡的发展历程。元狩二年(前121)春夏,霍去病两征匈奴,秋浑邪王杀休屠王后合众归降,霍去病受命“分徙降者边五郡故塞外”[4]2934。《大宛列传》载“金城、河西西并南山至盐泽空无匈奴”[4]3167,《匈奴列传》载浑邪王归降后汉廷“徙关东贫民处所夺匈奴河南、新秦中”[4]2909,又《武帝纪》载元狩四年(前115)“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5]178。可知此时河西地区已无匈奴,却又未徙民实边。鉴于此元狩四年(前119)张骞提出召乌孙东还“居故浑邪之地”[4]3168,“既解决‘新地’管理问题,又分离匈奴援国(乌孙),同时起到隔绝胡羌之效”[6],足见张骞提议前汉廷尚无接管河西之意。元鼎二年(前115)张骞返汉,未能说服乌孙东还。元鼎四、五年间(前113-前112)“西北国始通于汉”[4]3169,乌孙献马。元鼎六年(前111)“数万人度河筑令居。初置张掖、酒泉郡”[4]1439;同年“遣故从骠侯赵破奴万余骑出令居数千里,至匈河水而还”[4]2912,可知此时已筑令居。元封三年(前108)赵破奴击姑师、虏楼兰王,“于是酒泉列亭鄣至玉门矣”[4]3172。太初三年(前102)“使强弩都尉路博德筑居延泽上”[4]2916,修筑居延塞,进一步向北推进河西的防御体系。 (一)酒泉郡的设置时间 酒泉郡的设置时间,有元狩(前122-前117)说、元鼎二年(前115)说、元鼎六年(前111)说、元封三年(前108)说和太初元年(前104)说。笔者认为酒泉郡置于元鼎六年(前111),是武帝控制河西后最先设置的政区之一,起隔绝匈奴与羌的战略作用。由前文已知,元狩四年(前119)张骞提议招乌孙东还前,汉廷无意接管河西,空置河西之地而未徙民实边,尚无置郡条件,故元狩说不成立。《大宛列传》载“博望侯骞死后,匈奴闻汉通乌孙……乌孙乃恐,使使献马……而汉始筑令居以西,初置酒泉郡”[4]3170,按先后顺序交代了张骞去世、乌孙献马、始筑令居以西、置酒泉郡的时间链。《汉书·张骞传》也载“骞还,拜为大行。岁余骞卒。后岁余……西北国始通于汉矣”[5]2693,张骞返汉在元鼎二年,《汉书·百官公卿表》也载张骞死于元鼎三年(前114)。可知乌孙献马当在元鼎四、五年间(前113-前112),酒泉置郡则在此后,故元鼎二年说也不成立。《史记·平准书》载“南越反,西羌侵边为桀……数万人发三河以西骑击西羌,又数万人度河筑令居;初置张掖、酒泉郡”[4]1439,《汉书·食货志》也有相同记载。《武帝纪》记南越与西羌叛乱在元鼎五年,“六年冬十月,发陇西、天水、安定骑士及中尉、河南、河内卒十万人”[5]188平定西羌,可确认筑令居与置酒泉郡、张掖郡均在元鼎六年(前111)。“神爵元年(前61)伐羌时,发酒泉、张掖、武威三郡屯兵并陇西、天水、安定骑士,而元鼎六年伐羌未遣河西郡兵”[7],亦可证明汉廷在河西设郡、屯兵始于元鼎六年(前111)平定羌乱之后。后晋写本《寿昌县地境》载玉门关“汉武帝元鼎九年置,并有都尉”,元鼎只六年,此处“元鼎九年”当即元封三年(前108)。《大宛列传》载元封三年赵破奴出兵姑师、楼兰,“于是酒泉列亭鄣至玉门矣”[4]3172,与写本互为印证,可确定玉门关置于元封三年。但笔者不认同部分学者据此认为酒泉置郡亦在元封三年的观点。玉门关置塞与酒泉置郡是两回事,且先置郡、后设关建塞更合常理。《河渠书》载元封二年武帝作《瓠子之歌》后,“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5]1414;又《武帝纪》载元封三年“武都氐人反,分徙酒泉郡”[5]194。可知元封说、太初说亦同样不成立。元封二年(前109)后酒泉郡已能引河溉田,说明酒泉郡已初步完成了置郡、移民戍边、屯田等过程,也佐证酒泉置郡于元鼎六年(前111)。 (二)张掖郡的设置时间 张掖郡的设置时间,学界普遍持元鼎六年(前111)说,另有元封(前110-前105)说和太初(前104-前101)说。《汉书·李陵传》载李陵“教射酒泉、张掖以备胡,数年,汉遣贰师将军伐大宛”[5]2450,可知酒泉、张掖置郡远早于太初元年贰师伐大宛之时,太初说不妥。日本学者日比野丈夫认为先有河西郡、后在元封年间改称张掖郡[8]的观点,明显混淆了地域名和郡名,元封说也难成立。张掖取“张国臂掖”之意,可知张掖郡与酒泉郡当同在汉廷接管河西之初设置,其战略目的为断匈奴右臂。又《武帝纪》记元鼎六年(前111)秋置张掖郡,《平准书》载元鼎六年“初置张掖、酒泉郡”[4]1439。可知张掖郡确置于元鼎六年(前111)。古今学者多认为河西四郡中酒泉置郡早于其他三郡,此观点主要来源于《史记》《汉书》中单独提及酒泉的几条记载,见表1。 由表1可知,有四条单独提及酒泉的记载是在《史》《汉》两书中重复出现的史料,即实际上只有六条记载单独提及酒泉。郝树声认为司马迁对“河西”的概念指代混乱,故材料1、材料2不能作为酒泉郡先置的依据[9]。材料3意举最西部的边郡与最东部的秽貉、朝鲜呼应,以展现疆域扩张成就,因此时敦煌尚未设郡,最西部的边郡只能举酒泉。材料5则侧重强调酒泉是汉通西域的门户。不同于郝树声的观点,笔者认为材料4、材料6确为酒泉先置的记载,但仅有两条记载不足以佐证酒泉郡先于其他三郡设置的观点。进而文将《史》《汉》两书在涉及置郡问题上酒泉与他郡并提的记载列表如表2。

由表2可知《史》《汉》两书中在涉及置郡问题上另有四条酒泉郡与他郡并提的记载,其中两条记载在两书中重复将酒泉与张掖并提,《汉书》中还有两条记载将酒泉与武威并提。又前文已知能明确作为酒泉先置的记载仅有两条,从数据对比上不能证明酒泉郡先于其他三郡设置,酒泉最先置郡的观点当来自《史》《汉》两书中重复出现四条单独提及酒泉的记载带给人们的数量错觉。既然酒泉先于其他三郡设置的观点有误,那么笔者认为张掖郡与酒泉郡在同年设置的结论并无不妥。又元鼎六年(前111)“遣从票侯破奴将属国骑及郡兵数万,至匈河水”[4]3171,此处“郡兵”当即赵破奴驻守的河西诸郡屯兵,这也佐证了元鼎六年(前111)已置酒泉、张掖郡。因此,笔者认为张掖郡置于元鼎六年(前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