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有些诗篇有明确的作者,比如周公、周成王、召穆公、庄姜、许穆夫人等,但大多数诗篇属无名氏所作。那么我们是否可能再从无名氏所作的诗篇中考证出可能的作者呢?本文尝试讨论《小雅·小宛》的作者问题。 《毛诗序》认为《小雅·小宛》是“大夫刺幽王”,郑玄《毛诗传笺》认为“亦当为刺厉王”,朱熹《诗经集传》认为是“大夫遭时之乱,而兄弟相戒以免祸之诗”。此三家的共同之处在于皆认为此诗作者的身份是大夫,其不同之处是:《毛诗序》认为此诗讽刺的对象是周幽王,郑玄认为此诗讽刺的对象是周厉王,而朱熹认为此诗是“兄弟相戒以免祸”。本文赞同《毛诗序》“刺幽王”的观点,也赞同朱熹“兄弟相戒以免祸”的观点,并将二者的观点结合起来,提出此诗是周幽王兄弟警戒之诗,作者是周幽王的弟弟姬余臣(周携王)。那么,这里便出现一个问题:《毛诗序》作者将《诗经》三百篇尽可能联系到历史上的人物与事件,为何却未曾想到此诗为姬余臣所作呢?在《毛诗序》的时代,已无人知道周幽王曾有一个弟弟叫姬余臣,其原因是先秦存世的所有文献,包括《尚书》《逸周书》《左传》《国语》《战国策》等,以及汉代司马迁《史记》等文献皆未提到此事。这是为什么呢?分析从周幽王到周平王的那段历史,便可得出答案。从周幽王到周平王的这段历史是一段混乱而不光彩的历史,这段历史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周幽王荒淫无道,嬖宠褒姒,废嫡立庶;二是太子宜臼招来申国与犬戎灭了西周王朝,弑杀了周幽王;三是此后有过一段周平王与周携王“二王并立”的历史。可是这些重大事件在历史上记载极为简略,尤其是“二王并立”的历史,以至于后人不知周幽王生于何时,周平王生于何时,也不知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姬余臣其人。这显然是后世以周平王为首的统治者刻意销毁了有关材料,有意抹去了这段历史,同时更是为了突显其正统地位的需要。因《毛诗序》作者不曾知道历史上有周幽王之弟姬余臣其人,所以,他虽然触及了此诗是刺幽王之作,但无法指出此诗是何人所作。我们今天能重新探讨此诗的作者,是由于我们幸运地了解了西晋时期出土的《竹书纪年》等材料,了解了那一段曾经消失的历史。下面先来谈谈此诗的内容与作者其人的指向。 一、《小宛》一诗内容及作者其人指向 先看《小宛》一诗的内容: 宛彼鸣鸠,翰飞戾天。我心忧伤,念昔先人。明发不寐,有怀二人。 人之齐圣,饮酒温克。彼昏不知,壹醉日富。各敬尔仪,天命不又。 中原有菽,庶民采之。螟蛉有子,蜾蠃负之。教诲尔子,式穀似之。 题彼脊令,载飞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征。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交交桑扈,率场啄粟。哀我填寡,宜岸宜狱。握粟出卜,自何能穀? 温温恭人,如集于木。惴惴小心,如临于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诗首章:“宛彼鸣鸠,翰飞戾天。我心忧伤,念昔先人。明发不寐,有怀二人。” 《毛诗传》解释说:“先人,文、武也。”孔颖达《疏》曰:“追念在昔之先人文王、武王也。以文、武创业垂统,有此天下,今将亡灭,故忧之也。又言忧念之状。我从夕至明开发以来,不能寝寐,有所思者,唯此文、武二人。将丧其业,故思念之甚。”《毛诗传》作者与孔颖达都认为“先人”指的是周文王、周武王,而此诗被讽刺的对象是周幽王。如果他们的说法是正确的话,那么,既然称周文王、周武王为“先人”,可见其人系周王室后裔;既然劝导讽喻的对象是周幽王,可见其与周幽王生活在同一时代。而且其人能为天下将亡而忧伤,并能作诗劝诫周幽王,说明其应已是成年人。 诗二章:“人之齐圣,饮酒温克。彼昏不知,壹醉日富。各敬尔仪,天命不又。” 此章大意是:中正智慧的人,饮酒时能保持温良恭敬的仪态,能克制自己,不至醉酒失态。可是那昏昧无知的人,专务酣饮,日以增益,唯酒是务;对于这样的人,应当告诫他,请保持仪态,“天命”不会再有第二次。这里的“又”,是“再”的意思。此章关键是最后一句“天命不又”,在古代君权神授思想的历史背景下,“天命”只与王者对应。其他人不可与“天命”二字联系在一起,这说明此诗被劝导的对象是一位君王。如果被劝导者不是君王,“天命不又”就没有着落处,也不合理。正如清代戴震《答彭进士允初书》所言:“《诗》《书》中凡言‘天命’,皆以‘王者受命于天’为言。”①《毛诗序》作者将此诗的劝诫对象确定为周幽王,正是考虑到了“天命不又”的特定意涵。而朱熹虽然从此诗的内容看出是兄弟相警诫之诗,却忽略了“天命不又”是特指君王,这是朱熹解此诗的疏忽之处。 诗四章:“题彼脊令,载飞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征。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脊令”即是鹡鸰鸟,常相互伴行,诗人多用来比喻兄弟之情。《诗经·小雅·常棣》前三章说:“常棣之华,鄂不鞾鞾。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原隰裒矣,兄弟求矣。脊令在原,兄弟急难。②每有良朋,况也永叹。”范处义《诗补传》解释“脊令”说:“脊令,雝渠也。飞则鸣,行则摇,首尾相应,亦喻兄弟也。”同样,此诗的第四章引出“脊令”,也是隐喻兄弟之情。“题彼脊令,载飞载鸣”的意思是说:抬头看那两只脊令鸟,边飞边鸣,互相呼应。这即是起兴,也是比喻。正如范处义《诗补传》卷十九所说:“视脊令飞鸣,首尾相应,谓王有兄弟,宜知友爱。”这是强调诗作者与被劝导者是一种血肉相连的兄弟关系,且非普通人家的兄弟,而是周王的兄弟。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四章言视彼脊令,每能飞鸣,急难相呼也。今我行役于外,始也日迈,继而月征,犹不敢忘……念先人而使之不忝于父,此非兄弟,谁其言之?”这里,范处义与戴溪皆指出此诗是兄弟之间相劝诫之辞,这一点与朱熹的观点一致。而尤为可贵的是范处义认为此诗义旨在于“王有兄弟,宜知友爱”,明确指出这是王者兄弟之间的诗,只是他未能指出是周幽王与姬余臣两兄弟之间相劝诫之辞。而以兄弟身份作诗向周幽王进谏者,如果不是姬余臣还能是谁呢?就此而言,笔者提出《小宛》为周幽王之弟姬余臣所作,绝非唐突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