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宗之是活跃于盛唐时期的诗人,《新唐书》记其“好学,宽博有风检,与李白、杜甫以文相知”①。杜甫曾以酒为媒,将崔宗之与李白共同写入《饮中八仙歌》,展现了两位酒仙独特的精神风貌。尽管崔宗之在文学史上留有盛名,其生平事迹却因史料有限,多被遮蔽。此前学界关于其生卒年、仕宦经历的查考与推测主要基于李白的酬赠诗与崔祐甫所撰《齐昭公崔府君集序》,但由于文本释读的主观性,仍留有颇多争议。所幸的是,近年陆续有崔宗之家族成员墓志被揭示,不仅为重新钩稽其生平际遇提供了契机,也有助于我们对李杜相关作品的解读。 一、卒年新证 崔宗之的卒年,一说为天宝十载(751),所据为《全唐文》收录的崔祐甫《齐昭公崔府君集序》:“公嗣子宗之,学通古训,词高典册,才气声华,迈时独步。仕于开元中,为起居郎,再为尚书礼部员外郎,迁本司郎中。时文国礼,十年三月,终于右司郎中。年位不充,海内叹息。”②《文苑英华》(下文省称《英华》)也收录了这篇序文,不同之处在于“十年三月”作“十年三入”③,一字之差,却对崔宗之卒年判断影响甚巨。 清人劳格《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礼部郎中”条引用了《英华》本序,径将其中的“十年三入”改成了“十年三月”④。岑仲勉先生未做查证,仅在劳格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年号,补订为“天宝十年三月”⑤。詹锳《李白诗文系年》首先提出该序异文情况,并断定所述为崔宗之卒年:“据《文苑英华》‘月’字作‘人’,王注引作‘入’,均误……按‘十年三月’当指天宝十载三月而言,是白与宗之赠答诸诗均当作于天宝十载以前。”⑥厥后,郁贤皓、安旗、陶敏诸位先生皆沿袭此说⑦。朱金城《李白集校注》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当以“十年三入”为是,乃唐人叙仕历的常见用法: 詹说未谛。第一,《崔府君集序》所云时文国礼者,时文指仕起居郎,国礼指仕尚书礼部,一为起居郎,再为礼部员外郎,必左迁或去官后复补原职,故下文云十年三入。犹刘知几所谓三为史臣,再入东观,刘禹锡所谓待公三入拂埃尘也。⑧ 此说获得了部分学者认同⑨,但由于缺乏佐证,仍未能形成定论。近年来陆续披露的崔宗之家族墓志为稽考这一问题提供了依据。 崔宗之的生卒年,碑志并没有直接记载,但我们可以通过其亲属墓志作一考订。崔宗之妻李氏墓志,全称“大唐故右司郎中博陵崔府君夫人齐国太夫人平原郡君陇西李氏墓志铭并序”,志文记载李氏:“自孀居十载,恳□一乘。岂期积善无征,药物不救。呜呼!粤以乾元元年六月廿三日终于延康里私第,春秋册。”⑩从李氏孀居十年以及卒于乾元元年(758)来推算,崔宗之的卒年应该在天宝七载(748)。又《唐故池州刺史崔府君夫人襄武县君李夫人墓志铭并序》记录志主李泛与崔宗之之子崔儒的婚姻状况云: 唐贞元十四年六月十六日,故朝请大夫守尚书户部郎中、池州刺史、袭齐国公崔府君夫人襄武县君陇西李氏,遘疾终于京兆府万年县光福里之私第,享年六十有一……夫人讳泛,即右相晋公林甫之孙,将作监岫之子,范阳卢氏之出也。年十有四而归池州。……开元、天宝中,右相当国秉钧,君臣一德,镕冶埏埴,凡廿年。权贵疾之,终莫能间,及捐馆舍,方覆其宗。故将作自苫庐之中,俾投魑魅,竟以忧迫没于遐荒。时池州合二姓之好,星始周矣。(11) 李泛为盛唐著名权相李林甫之孙,将作监李岫之女。据《旧唐书·玄宗纪》,李林甫天宝十一载(752)十一月去世,后遭杨国忠诬陷结叛胡阿布思,于天宝十二载(753)二月被追削官爵,子孙皆被流贬(12)。墓志记载李泛父亲李岫在流放不久之后就死于贬所,时距“池州合二姓之好,星始周”,可以推算崔李结婚应在天宝十一载(752),李泛大约十四岁。根据古礼,父母去世,子女须持丧二十七个月,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可见崔宗之卒年不可能在崔、李结婚的天宝十一载稍前,前文所考的天宝七载(748)则于礼相合。 综合上述,崔祐甫《齐昭公崔府君集序》异文应以《英华》的“十年三入”为是,崔宗之卒年约在天宝七载(748)。 二、仕历钩沉 虽然已有前人学者对崔序的异文作出合理判断,但对“仕于开元中/为起居郎/再为尚书礼部员外郎/迁本司郎中/时文国礼/十年三入/终于右司郎中”的标点尚存分歧,这也影响了对崔宗之“三入”之官究竟为何的判断。如朱金城先生认为“时文”指仕起居郎,“国礼”指仕尚书礼部,“三入”指的是一任起居郎,两次担任礼部员外郎。李清渊赞同朱说对“时文国礼”的解释,但将“再为”理解作“又为”,则三入之官分别为起居郎、礼部员外郎、礼部郎中。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时文”与“再”的含义。“时文”一词起源甚早,在历代文献中多有出现,但其含义并不尽同。如郑玄注《周礼》,将“时文”释为“有文德的君主”,前人学者多取此说,故认为“时文”指崔宗之任起居郎一事,其中李清渊所叙最详(13)。又吕向注《七命》释“时文”曰:“反素谓反于纯素之时;文,谓礼乐也。”(14)实则崔祐甫序中的“时文”正取此意,与“国礼”并列,皆作礼乐制度解。此外,对于“再”的理解,李清渊认为是“又”,朱金城则释作“两次”,就古代汉语的常规用法而言,应以朱说为是。“时文国礼,十年三入”实际上指的是三次任职皆在礼部,对应的即“再为尚书礼部员外郎,迁本司郎中”。此句正确标点当为“仕于开元中,为起居郎。再为尚书礼部员外郎,迁本司郎中,时文国礼,十年三入。终于右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