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中国式现代化包含着文化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1]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发生了巨大的结构变迁,步入以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为主要特征的新时代。在我国数字文化产业从无到有、从创新发展到高质量提升的过程中,政策创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引导、扶持和促进作用。深刻认识和剖析我国数字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脉络和演进逻辑,对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数字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文化产业政策经常包含在文化产业法律政策之中。关于数字文化产业政策演变,学者们主要关注时间维度的阶段划分和实践维度的政策效力等问题。周城雄、周庆山根据“十五”至“十二五”的时间序列,将数字内容产业政策发展划分为萌芽、认识深化、全面重视三个阶段,并认为“三网融合”进程、数字内容监管、移动终端用户的加速发展、金融支付政策等因素将影响相关政策的效应。[2]周格非、周庆山以内容分析法研究了2000-2012年间的70份数字内容产业政策文本,认为其中存在部门规章偏多、涉及管理部门过多、政策工具类型分布不均等问题。[3]赵春华根据2006-2015年数字内容产业政策颁布情况,将其演变过程分为认识深化和全面重视两个阶段。[4]陈刚、宋玉玉梳理了2008-2018年间与数字创意产业相关的9份国家政策,总结出数字创意产业政策的发展历程,并分析了政策范围、内容和力度等方面的转变。[5]可以看出,当前对我国数字文化产业政策文本的研究,不管是在涵盖范围上还是时间跨度上,都与当下数字文化产业政策的现实场域相脱节,且鲜有文章专门针对数字文化产业政策进行文本内涵和文献计量的研究。 为此,本文全面搜集了2000-2022年间与数字文化产业高度相关的政策文本,通过对文本外显特征的计量和内隐信息的深度挖掘,系统梳理数字文化产业政策之间的网络结构关系和演进逻辑,以期全面、深入呈现和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数字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脉络和整体趋势。 二、研究设计 (一)文本选择 本文以数字文化产业政策为研究对象,将国务院政策文件库,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中央部委官网以及北大法宝数据库作为主要政策文本数据的来源。在政策样本搜集过程中,为确保代表性、权威性、严谨性和明确性,主要依据以下标准进行筛选和整理:第一,发文单位为国务院及其直属机构、中央各部委;第二,政策类型主要以法律法规、规划、规定、细则、意见、办法、通知等体现政府政策的文件为准,不包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复函、批复、通报、附件目录及清单等;第三,政策内容与数字文化产业及其主要业态密切相关,且能找到政策原文;第四,考虑到数字文化产业属于文化产业范畴,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文化产业政策的支持,但若将文化产业政策全部纳入样本则过于泛化,故而在综合性法规中重点选择与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据此,将某个具体的政策文本与万方的法律法规数据库交叉核对,最终纳入研究范畴的有效政策样本为261份。 (二)政策分类 多数针对政策类型的研究倾向于采用Rothwell和Zegveld的政策工具分类方法,将政策工具分为供给型、环境型和需求型。[6]83-104汪霞从政策群的理论视角将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划分为两大主政策,一是围绕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而形成的产业发展引领主政策,二是围绕健全市场监管体系而形成的市场监管主政策。[7]毛少莹将文化政策分为文化市场准入政策、文化投融资政策、国家重点引导鼓励的文化产业类别及其优惠政策、文化市场监管政策、对外文化贸易政策等。[8]陈加友认为,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可以从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及产业发展政策三个方面进行优化调整。[9]王晓静按照文化政策的功能,将文化政策分为管制、引导、调控、分配四类。[10]王长松等将文化产业政策分为目标性战略政策、规范性管理政策及支持性发展政策。[11]参考以上分类,结合文本选择及政策功能,本文将数字文化产业政策分为支持发展类政策和规范管理类政策两大类。 (三)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文献计量和内容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2000-2022年间的数字文化产业政策文本进行多维度的独立和交互分析。文献计量法是一种量化分析政策文献结构属性的研究方法,该方法将文献计量学、社会学、数学、统计学等学科方法引入到政策分析中,以揭示政策主题、目标与影响,政策主体的合作模式以及政策体系的结构与演进,更多地关注大样本量、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政策文本的定量分析,有助于从宏观层面上清晰了解政策演进规律、明确政策影响范围、把握政策发展趋势。[12]内容分析法指通过分析政策文献内容,对政策主题和热点领域等进行归纳总结,并通过对文本内容的量化描述来解释政策演进逻辑和发展特征。 三、数字文化产业政策的量化分析:数量、主题与主体 (一)数量变迁:长期平缓上升与短期急剧增长并存 不同年份政策文本的供给数量,鲜明地表现了政策体系构建的时间序列变迁趋势。整体而言,我国数字文化产业政策呈现出“长期平缓上升与短期急剧增长并存”的特点。如图1所示,2000-2013年间,数字文化产业政策数量从2000年的最低点2份增加到2010年的最高点9份,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增长幅度较小,增长趋势比较平缓。自2013年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数字文化产业政策供给较此前大幅增长,从2013年的6份增加到2019年的23份,再到2021年的峰值45份,其间共计出台政策文本181份,占总数的69.35%。可见,这一时期是政策供给高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