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来理解上帝与世界的关系呢?新教神学家卡尔·巴特(Karl Barth)更强调上帝的超验性、隐匿性、不可知性,否定从存在的形而上学来言说上帝与世界的关系,而天主教神学家巴尔塔萨(Hans Urs von Balthasar)则认为,只有“存在的类比”(analogia entis)才是理解上帝与世界的关系的最好方式或表述途径,因为只有通过“存在的类比”,我们才能避免陷入到对上帝与世界或神人关系的绝对差异论和绝对同一论的窠臼。通过分析,我们会发现,巴尔塔萨认为,上帝与世界的关系既非完全的同一,亦非绝对的差异,而是一种在终极的非相似性中的相似性。本文的旨趣就在于阐发巴尔塔萨是如何在自己的神学著作中将“存在的类比”视为自己的神学美学的形而上学之基础的,尤其是在《荣耀:神学美学》中,因为在他看来,存在的类比就根植在三位一体的上帝的内在生命中、在上帝的道成人身中的虚己之爱中、在基督论中。
α,analogia)的概念最早源自于古希腊的数学,②几何学家欧几里得曾用这个概念表示数字之间的比例(proportion)和在两个或多个数字关系之间的比例性(proportionality)。真正将类比概念运用到哲学中的是亚里士多德,他主要在伦理学、生物学和形而上学的意义上来使用类比这个概念,比如在伦理学中,他认为善的概念或善自身与每个行动目的的关系只能在类比的意义上来理解;③或者在形而上学中,他用类比来解释范畴上不同的事物的之间的一种符合关系,比如灵魂里的理性就如身体的眼睛等。④在希腊和拉丁的教父们的著作中也多多少少蕴含着对类比概念的使用,比如,奥古斯丁在《论三位一体》第十五卷中的表述也蕴含着清晰的关于存在的类比之表述,⑤在尼萨的格里高利对《出埃及记》第3章第14节的诠释中也蕴含着对类比概念的使用。在阿奎那那里,存在的类比成为一个可以用来言说上帝与世界的关系的非常重要的神学方法。⑥托玛斯对存在的类比最重要的论述是在《四部语录注》(Scriptum super Sententiis)和《论真理》(De veritate)。在《四部语录注》中,⑦托玛斯区分了三种类比,第一种是“朝向一”(πρòς
ν)的关于外在属性的类比,比如药品是健康的,健康并不存在于药品之中,而是药品作为健康的一种原因,因此这种类比是在观念或意向上,而非在实体的意义上。第二种类比是实体类比,比如“躯体”或“物体”(corpus)是一个类比概念,因为对于形而上学家来说天体是不灭的或永恒的,而月下世界的躯体是可灭可死的。第三种类比是在意向或观念和实体上的类比(secundum intentionem et secundum esse),是前两者的相加。比如,“真理”和“善”这两个概念可以类比地在观念和实体的意义上用于上帝和受造物,显然,用于上帝的“真理”和“善”与用于受造物身上的“真理”和“善”并不是单一义的(univocal),因为上帝与受造物根据各自的存在而拥有各自的“真理”与“善”,并不是一回事,但是,上帝的完善与受造物的完善又不是双义上的(equivocal),因为,在二者间必然存在着相似性。托玛斯在《论真理》中也认为,我们可以在类比的意义上来言说上帝与世界,但是,他提醒我们,当我们坚持在上帝与世界的造物之间有某种相似性的同时,也必须承认一种更大的非相似性存在于二者之间,⑧因为上帝完全超越于任何类和种属,我们与上帝并不是在同一种存在的链条上进行对比,我们没有一个可以直接和上帝相比的视角或比例,因为上帝是无限的,而人是有限的,在有限的存在与无限的存在之间,我们确实无法说存在着一种适宜的比例关系,就如我们可以在人的怒吼与狮子的咆哮之间进行对比那样,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找到某种比例性(proportionality),这种比例性就是两种比例的相似性,比如,当我们说4与2是成比例的,因为4是2的两倍,这是一个直接的比例,但是,当我们说4与6有某种比例关系,因为4与2的关系就像6与3的关系。同样地,在有限的存在与无限的存在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直接的比例关系,但是,仍然存在着某种相称于彼此的合比例性,因为有限之于有限的事物就像无限之于无限的存在那样。⑨ 事实上,analogia entis成为一个专门的神学术语却要归功于托玛斯的《神学大全》的注释家——卡耶坦(Thomas Cajetan,1469-1534)主教和西班牙的哲学家——苏阿来斯(Francisco Suárez,1548-1617),⑩所以,巴特所言不无道理,他认为存在的类比并不是埃里克·普茨瓦拉的发明,尽管他写了《存在的类比:形而上学》(Analogia Entis:Metaphysik)这部有名的著作,普茨瓦拉只是使用了这种隐含地存在于天主教神学思想史中的“存在的类比”来回应巴特的“辩证神学”。20世纪的大公教会的神学家们(尤其普茨瓦拉、巴尔塔萨)将存在的类比视为一个最为重要的哲学和神学原则,普茨瓦拉甚至将其称为“大公教会的形而上学的先验(Catholicism's metaphysical a priori)”,(11)其原因就在于,这两位神学家都认为只有存在的类比之路才能使我们避免陷入到上帝与世界的绝对等同论与绝对的差异论的极端危险之中,前者的危险是将上帝与世界的差异无限地缩小,直至消弭在彼此之中,而后者的危险在于将上帝与世界之间的差异无限地放大,直至形成一个无限的、不可跨越的鸿沟。如果世界与上帝完全同一,那么,在上帝这一方就不存在真正的降临,也不会有真正的来到世界上,上帝的存在与世界的存在将没有区别;但另一方面,如果世界与上帝是完全不同的,那么,“世界是借着他而造成的”(约1,3)就不是真实的了,基督就不会是来到了自己的“本家”或“本地”,而是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绝对相异的区域。但是,普茨瓦拉同时强调,存在的类比应当在一种更大的非相似性中被看待,因为上帝永远是更大的(semper major),事实上,1215年举行的拉特朗第四次大公会议所颁布的信理条文就对存在的类比作了很好的解释:“一个人不可能认识到在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的任何相似性,除非他能认识到一种存在于二者之间的更大的非相似性。”(12)所以,普茨瓦拉将存在的类比表述为一种在上帝与世界之间的在终极的非相似性之中的存在论上的相似性(ontological similarity-within-ultimate-dissimilarity)。 巴尔塔萨和普茨瓦拉之所以继续阐发了托玛斯的存在的类比之路,甚至前者更是在这个神学原则之上来建立自己的神学的形而上学之基础,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要面对由巴特、戈加腾(Friedrich Gogarten)和特尼森(Eduard Thurneysen)这三位新教神学家所坚持的上帝是唯一起作用者或有效用者(Alleinwirksamkeit)所带来的危险,因为,对他们来说,上帝是隐藏着的、不可知的上帝(Deus absconditus),如果上帝与世界有关系的话,那么,这就是一种无关系,是否定(negation),人的理性、人的德性和人的自发性都只不过是上帝作为唯一有能力的行动主体的表达。这种观点的危险在于,这样的神学期望捍卫的是上帝的超验性,但实则将上帝的超验与内在性完全等同了起来,人和世界相对于上帝而言的一种相异存在就消弭在了无所不包的、无所不在的、无所不能的上帝的超验性中,如此,上帝才是一切,这样,上帝与人之间只是一个单向行驶的通道,只有上帝能走向人,人并不是一个上帝实行拯救的参与者,而只是一个被拯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