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国内外学界关于经典生成的研究取得了重要进展,借由相关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发现经典从产生到定型的过程,往往是一个选择、替代的结果,伴随着某些作家文学经典地位的确立,另外一些作家则逐渐被忽略遗忘。弄清后者的本来面貌,进而恢复其在文学史序列中的应有位置,对于“深描”和“重绘”中国古典文学的演变轨迹,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以元稹三首诗中的“陶君”为切入点,在全面梳理、总结、反思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就陶渊明文学经典化过程中造成的遮蔽问题略加说明,希望能够唤起学界对相关议题的注意。 一 先来看元稹《归田》诗中的“陶君”,此诗题下有小注曰“时三十七”: 陶君三十七,挂绶出都门。我亦今年去,商山淅岸村。冬修方丈室,春种桔槔园。千万人间事,从兹不复言。① 引文“陶君三十七”,杨军《元稹集编年笺注》云:“陶君指陶渊明,其去彭泽令归园田居时年三十七岁。”②周相录《元稹集校注》云:“陶渊明辞彭泽令归隐之时间,诸家年谱不同,或言三十七岁,或言三十二岁,故‘七’疑为‘二’形近之讹。”③吴伟斌《新编元稹集》云:“陶君:指晋代诗人陶潜,字渊明。据《晋书》及《南史》之《陶潜传》所记:皆云潜曾为彭泽令,素简贵不私事。……即日解印绶去,赋《归去来辞》以遂其志。据说当年陶潜三十七岁。”④前举杨军等人均主张元稹《归田》诗中的“陶君”指陶渊明,“挂绶出都门”指陶渊明辞官彭泽令。这一观点得到当今学界的广泛认同,几乎不见有异议⑤。 据《归去来兮辞·序》“仲秋至冬,在官八十余日。……乙巳岁十一月也”⑥,陶渊明于义熙元年八月出任彭泽县令,十一月离职归田。《宋书·陶潜传》云“潜元嘉四年卒,时年六十三”⑦,元嘉四年(427)陶渊明病亡,享年六十三岁,由此上溯至义熙元年,其辞彭泽令时已经四十一岁,与“陶君三十七”不符。元稹《江边四十韵》“最便陶静饮”,杨军注云“陶静:陶潜(三六五—四二七)字渊明……卒谥靖节先生。静通‘靖’”⑧,可知他赞成陶渊明享年六十三岁,注“陶君三十七”句却说陶渊明“去彭泽令归园田居时年三十七岁”⑨,前后自相矛盾。 周相录认为陶渊明三十二岁时辞彭泽令,进而怀疑“陶君三十七”之“七”字乃“二”字之形讹,其曰“据梁启超《陶渊明年谱》:‘(元兴)二年癸卯,先生三十二岁,自江陵还柴桑。’有《癸卯岁始春怀古田舍》《还旧居》《归园田居》等”⑩,这一论断存在多处问题。若依引文所言,陶渊明于元兴二年(403)自江陵返还柴桑,时年三十二岁,义熙元年辞彭泽令时应为三十四岁,梁启超《陶渊明年谱》即云:“义熙元年乙巳,先生三十四岁。……八月,补彭泽令。十一月,自免归。”(11)周相录显然误读了梁《谱》,将陶渊明“元兴二年,自江陵还柴桑”理解为“辞彭泽令归隐”,实则二事毫无关涉。彭泽县在东晋时隶属江州寻阳郡,距陶渊明的家乡柴桑县仅百余里路程(12),而江陵乃是荆州的治所。梁《谱》颇多疏漏臆断之处(13),遭到不少学者的批评,周相录未仔细检视梁《谱》,又进一步误读,且在无任何版本证据的情况下,将“陶君三十七”改为“陶君三十二”,所得结论自然难以成立。 当然,关于陶渊明的享年,除《宋书》所载六十三岁的主流观点外,尚有五十一岁、五十二岁、五十四岁、五十六岁、五十九岁、七十六岁诸说(14)。若按享年五十九岁计算,陶渊明辞彭泽令时为三十七岁,虽与“陶君三十七”相合,但元稹《归田》诗中的“陶君”仍非陶渊明,这可由“挂绶出都门”得到证明。 王维《观别者》“都门帐饮毕,从此谢宾亲”,陈铁民注曰:“都门:指东都的城门。”(15)韦应物《送张侍御秘书江左觐省》“莫叹都门路,归无驷马车”,孙望注曰:“都门,指洛城而言。按《苏州集》用都门处例谓洛阳,如:‘济济都门宴’……皆是。”(16)韩愈《赠侯喜》“吾党侯生字叔迢,呼我持竿钓温水。平明鞭马出都门,尽日行行荆棘里”(17),又《丰陵行》“羽卫煌煌一百里,晓出都门葬天子”(18),此二处“都门”分别指洛阳、长安。白居易《长恨歌》“翠华摇摇行复止,西出都门百余里”“君臣相顾尽霑衣,东望都门信马归”(19),此二处“都门”指长安。可见,上举唐人诗例中的“都门”皆指京都的城门。王维、韦应物的生活年代略早于元稹,韩愈、白居易与之同时,诸人关于“都门”的用法理应一致。退一步讲,即使如某些论者所言,“大城市、著名城市亦称为‘都’”(20),陶渊明从彭泽令的职任上辞官归田,作为江州寻阳郡辖县之一的彭泽,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为“都”。白居易《效陶潜体诗》其十二“吾闻浔阳郡,昔有陶徵君。……尝为彭泽令,在官才八旬。愀然忽不乐,挂印著公门”(21),叙述陶渊明解职彭泽令一事时,便云“挂印著公门”而非“都门”(22)。 吴伟斌认为“挂绶出都门”指陶渊明辞彭泽令归隐,接着又说“陶渊明向荆州刺史恒玄(应作‘桓玄’,下文同)辞官归田而去,其所出之‘都门’正是荆州之城门”(23),行文的前后逻辑难以自洽。元兴二年十一月,桓玄迁晋安帝于永安宫;十二月,桓玄篡位称帝;元兴三年(404)五月,“督护冯迁斩桓玄于貊盘洲”(24)。陶渊明辞彭泽令在义熙元年十一月,此时上距桓玄被杀已有一年半之久,又如何能向后者辞官归田? 在近年的一篇论文里,吴伟斌对上述观点作了进一步补充,其曰“陶渊明当时向荆州刺史恒玄辞去官职而归田,其所出之‘都门’……正是恒玄所在的荆州之城门……他当时正担任荆州刺史恒玄的幕僚”(25)。细读引文,吴伟斌似乎将“陶君三十七,挂绶出都门”理解为陶渊明三十七岁时,辞去荆州刺史桓玄的幕僚,离开江陵。陶渊明《祭程氏妹文》“昔在江陵,重罹天罚,兄弟索居,乖隔楚越”,元人李公焕注云:“晋安帝隆安五年秋七月,赴驾(应作‘假’)还江陵。是冬,母孟氏卒。”(26)陶渊明于隆安三年(399)前后进入桓玄的荆州幕府(27),隆安五年冬,因其母孟氏卒,遂离职奔丧。服丧结束后,陶渊明又历任镇军参军、建威参军、彭泽县令,最终于义熙元年十一月彻别官场,归隐田园。“陶君三十七,挂绶出都门”若指隆安五年(401)辞去桓玄的荆州幕僚,此事在陶渊明仕宦生涯中并不具备特别的标志意义,元稹为何要着重强调?况且陶渊明当时因母亲病逝,被迫仓促离职,也不符合“挂绶出都门”流露的主动归隐、诀别仕途的姿态。此外,东晋朝廷定都建康,荆州城门似亦不能称作“都门”。